第四十六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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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里昂殒命的同一天早晨,骚塞离开了西西里。实际上,早在一周前电影的拍摄工作已经全部结束,他就应该启程回国了。但他没有走,而是让剧组的其他人员先行回国,自己留了下来。他在等即墨,想和她郑重其事地告别,但是他没有等到。

自从即墨决定嫁给里昂并和里昂结婚,那屈指可数的几天,骚塞只见过即墨两次,一次是在咖啡馆,一次是在教堂。在咖啡馆和即墨短暂的交谈使骚塞意识到,坐在他对面的那个在某种意义上改变他的命运并让他魂牵梦绕的女人已经踏上了远离他的征程,他原本以为他们可以纠缠一生,他已经做好了充分的准备,而且愿意全力以赴,可是,她却突然抽身而退了。这场由她开始的游戏,她却不打算参与到底;在教堂看到即墨穿着洁白美丽的婚纱挽着新郎的手臂从他身旁款款走过,他知道他们之间的瓜葛已变成昨日的丝线,这丝线经不起夏季轻柔晚风的撩动,已经自行枯败而断了。再也没有什么事情比亲眼目睹自己深爱的女人嫁给别人而令一个男人更心痛的了。所以,几个月过去了,骚塞的痛楚依旧没有减轻。

即墨的蜜月旅行对骚塞来说就是一场灵魂的酷刑,当她确确实实成为别人的新娘,被一群人簇拥着,祝福着,和被称为她的丈夫的那个男人踏上婚姻伊始之旅时,骚塞才真真切切地意识到他真的失去那个女人了。这不是一场梦,而是事实。他用整个灵魂爱着那个女人,可是却没机会亲吻一下她柔美的面庞,他想到从今往后这个女人每天都会被那个男人搂着睡觉,他就感到心绞般难受。他没日没夜地工作,以求精疲力竭而感受不到那样的痛楚,可是却适得其反。每当夜深人静时,那种挖心掏肺的痛楚令他浑身痉挛,他不能闭眼睛,一闭上眼睛满脑子想的都是即墨穿婚纱的样子。那一天她光彩照人,就像天使下凡。他凝望着美丽动人的她,感觉到自己的心一下紧似一下地抽搐,看到挂在她平静面庞上的微笑,他仿佛觉得那不是微笑,而是恶魔的狰狞,因为她比恶魔还要冷酷无情地折磨着他,使他活着比死去还要痛苦。而站在她身边的那个志得意满的男人,仪表堂堂,像天神般器宇轩昂,他从容的微笑仿佛一面胜利的旗帜在迎风招展。几乎每天夜里,骚塞都会做同样的噩梦;他把里昂打死了,继而取代了他的位置。即墨面带优雅的微笑挽着他的手臂,镇静从容地站在牧师面前,庄严地承诺一生对他不离不弃、患难与共。可是,梦魇过后,当他睁开眼睛,看到的依旧是冷冷清清的卧室,感觉到自己孤零零一个人,灵魂蜷缩在悲戚的血肉之躯里瑟瑟发抖。深沉的爱使他感到苍凉的孤独。他觉得命运就是个伪娘,一而再再而三地蒙蔽他的双眼,戏弄他,然后又撩开面纱,触不及防地露出不堪入目的真容,使他触目惊心。

也就是这一时期,骚塞在心灰意冷的同时,对所谓的命运产生了一种近乎于仇恨似的敌意。即墨有多幸福,骚塞就有多痛苦。可是,他能体会到她的幸福,她却感觉不到他的痛苦。两颗心的处境不同,心就会离得很远。这是因为,他知道里昂是真的爱即墨,而即墨也回应这赤忱的爱;即墨却不知道骚塞始终是孤单一个人,因为秋水虽然真的爱他,可他并不是真心爱秋水。玩笑式的开始必定换来揶揄式的结局。那一夜后,骚塞再没碰过秋水,他甚至为自己那一夜的动物性本能感到羞愧难当、无地自容。他对秋水不再忽冷忽热,而是近乎于过分礼貌的彬彬有礼。这种状态说明他们之间已经泾渭分明了。

时间是个可怕的罗网,罗织一切,也更迭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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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墨喜欢去的那家咖啡馆的老板是个五十多岁的单身汉,不是本地人,是个法国人。他在年轻时来西西里旅游,因为喜欢这个地方,便留了下来。他原本打算只住几年,没想到住着住着就不想走了。来这里的第二年,他用全部积蓄开了一家极具法国情调的咖啡馆。这家咖啡馆算是花神咖啡馆的姐妹篇。之所以盘下这个店,是因为他那时游手好闲、无所事事,他想找点事做,没想到咖啡馆一营业便生意兴隆,出乎预料地给他带来了意想不到的可观的经济效益。也许这也是促使他长期旅居在此的主要原因。这个单身汉名叫保罗·贝当古。由于长期和来自世界各地的形形色色的人打交道,年长日久保罗练就一双火眼金睛。初来乍到的生客一推开他咖啡馆的门,他第一眼就能辨别出对方来自那个国家,年龄多大,是否婚配。保罗会说好几国语言,喜欢玩味人也是他人生的一大乐趣。近几日,保罗对一个年轻人产生了浓厚的兴趣,这个年轻人就是骚塞。他之所以对骚塞产生了兴趣,是因为近几个月骚塞经常在日落时分来他的咖啡馆小坐,尤其是最近一周,他几乎每天来。这个英俊的中国人每次来都坐在相同的位置,点上一杯咖啡,也不喝,就干巴巴地坐在那里对着外面发呆。“这是个因爱而烦恼的年轻人。”每次看到骚塞神不守舍地坐在那里出神,保罗就悄声嘀咕道。

咖啡馆每天出出进进、来来去去有好多人,而且肤色、语言、人种应有尽有。但只有骚塞引起了保罗的注意,这是因为他那淡淡的哀愁勾起保罗对往事的回忆。他从这个年轻人的身上看到了他那一去不复返的青春岁月,那时的梦和那时的爱。他一直想和这了年轻人谈一谈,终于,他找到了这样的机会。

一日,也就是即墨他们夫妻二人刚刚抵达美国的那一天,骚塞在傍晚时分又去了保罗的咖啡馆。他照例坐在老位置,也就是即墨曾坐过的那个位置,在这个位置她用悲伤的语调告诉范朋克她要结婚了。这个位置靠近窗户,透过落地窗可一眼望到远处蔚蓝的地中海。咖啡馆的前面是一条街,街道的左侧是一个广场,每到日落时分,市民们都聚集在玫瑰色夕阳映照的广场上,老年人三五成群地闲聊着,年轻人则嬉笑打闹着,一派其乐融融的景象。骚塞望着这些幸福的人,陷入沉思中。

这时店里人不多,保罗端着两杯咖啡朝骚塞走去。他走到离骚塞一步远的距离时,用英语问:“会说意大利语吗?”

听到说话声,骚塞转过脸,他一边指着自己,一边用询问的眼神看着保罗。意思是:“你在和我说话吗?”

保罗微笑着点点头。

“一点点。”骚塞用英文回答。自从来西西里后,骚塞一直在学习意大利语和英语。

“会说英文喽?”

“一点点。”

“那么,我们还是讲中文吧。”保罗突然改用流利的中文说。

骚塞惊讶地看着这个拥有绅士风度的男人。他身材中等,相貌英俊,头发已经开始泛白。他的笑容十分有感染力,给人一种潇洒如风的感觉。他穿着一身得体的黑色西装,白色衬衫搭配一条花色领带,风雅的不能再风雅了。除了中国人,在骚塞眼里其他人都是外国人,他分不清美国人、法国人、亦或意大利人。这个走过来和他搭讪的外国人会说一口流利的中文,让骚塞既震惊又自豪。语种的普及也意味着这个国家的强大。假如一个中国人不管走到哪个国家,都能听到那个国家的人随意地把自己的母语,挂在嘴边,可想他的心里会是什么感受。那是一种尊严和自豪感由心而发的感受。此刻骚塞就是这种感受。

“我会讲中文,让你感到很惊讶?”说着,保罗把咖啡放到桌上,并在骚塞的对面坐了下来。

骚塞机械地点点头。

“我喜欢中国,那是个伟大的国家。”保罗笑容可掬地说,“因为喜欢,我学习了中文,刻苦的程度你难以想象。”

骚塞友好地,也可以说是赞赏地笑了笑。

“来西西里旅行?”保罗用随意的口气问。

“算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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