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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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在回忆里,我永远是二八华年,是煜王刚过门的正妻。我的夫君野心勃勃,锐意进取,却在我捉弄地藏起他靴子时,环着我的手臂一声声叫着好姐姐。

那一年,我是他「念爱情慊慊」的美娇娘,他是我「寝食不相忘」的少年郎。

从我踏入冷宫那一刻开始,仿佛每一天都是那一年。

然而,一切结束在我的多嘴中。

有一日,我听见守卫们说皇上黄河水患治得好,我隔着铁门问道:「煜王,当上皇帝了么?」

他们愣了愣,然后相视大笑,告诉我,如今的皇上是先皇独子,单名稷字。先皇怕他扯入后宫争斗,一早将他送出宫外,托外官教养,如今年方十七,励精图治,内政修明……

一瞬的,我突然想起了什么。

李序昀最后告诉我,稷儿还活着。他告诉我,算计我这一场真的对不起。他还告诉我,他没想过天下这么重,选择了天下,就得舍弃掉我。他最后难以瞑目,他说他还没做完一个皇帝该做的事,但这条命,欠我这么久,赔我也罢。

我还想起来,原来,李序昀已经死了五年。

难怪他都不来找我要他的鞋。

9

《子夜歌》的最后两句是,「朝日照绮钱,光风动纨素。巧笑蒨两犀,美目扬双蛾。」纵然兰因絮果,十六岁臻首娥眉巧笑倩兮的女孩,还是愿意同她的序昀结秦晋之好。

那晚,我找了匹白绫,挂上了冷宫的屋梁。

去找丢了太久太久的少年郎。

番外:何处不可怜

我把稷儿送出宫的那天夜里,他怎么都不肯松开紧紧扯住我龙袍的手。

「母妃明日早上醒了瞧不见我会伤心的。」他用无比坚定的眼神看着我,「求求父皇,别赶我走,别让母妃难过。」

我一时不知该说什么,他不问我为何送走他,也不问我要在宫外过什么样的生活。他比我有心,比我懂得爱人,将来,他也会成为一个比我仁厚,比我爱民的君主。

而此刻,我只能狠心掰开他的手指,对于我这双害了太多命的手来说,推开一个孩子也真的不算什么。

「听话稷儿,以后你还会回到母妃身边的。」

他的手抓得更死了,用尽了一个七岁孩童的浑身利器:「什么时候?」

「很快。」我弯腰摸着他的脑袋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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