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开门,在口袋里找钥匙,翻了半天也找不着,最后还是麻烦房东太太来开的门,她一看便是习以为常了,一句也不多问。
门一开,我突然就明白自己为什么着魔一样就要跟你来了。你那身衣裳,穿的邋里邋遢,但实在是价格不菲,我踩在地毯上,一室都是甜美的芬芳,真叫人觉得像是在梦里一样。后来我才知道,这是墨水和油墨的味道,奇怪,我第一次看见这么多书堆在一起,它们居然传递给我一种芬芳,可我实在不是爱书的人啊,比如现在,我看到这一屋子破烂,毫无敬畏之心。
那时我看什么都稀奇,桌上扔的祖母绿的袖扣,非洲的犀牛角,厚厚的皮制封面的威克里夫版圣经。我不禁又问了个蠢问题:“写东西很赚钱吗?”
这下直接把你逗笑了,我要抬头看你,才看见你眼睛一瞬间笑出几道皱纹来,它们多美啊,尽管那笑容多少是促狭的。你饶有兴致地打量我,让我几度觉得自己今天这身廉价的衣裳和脏兮兮的地摊上买的假冒球鞋穿得实在不合时宜。
“不赚钱,”你看起来很愉快,“但我不缺钱。”
“不缺钱谁写东西啊,我可不是你想的那些穷作家。”
好吧,我觉得自己更蠢了。
你换了一身衣裳,毫不避讳地在我面前换的,你跟着屋子一样漂亮,让人着迷,有股颓唐的劲儿,又有种金钱堆砌不出来的优雅。然后你走到我跟前,拍拍我傻不愣登的脑袋,说:“脱了吧,小模特儿。”我一下就嗅到你衣裳上的香了。
你坐在你桌子前,支着一支钢笔抵在下巴上看我脱掉衣服。我从没这样郑重地脱下衣服,不怕你笑话,我是裸模,从前脱衣服,露出来的肉体,这一次是露出来是我自己。我从那时起就下决心要赖上你了,什么方式都行。
事实证明,你不是一个值得托付的人。
高兴的时候你说我的身体漂亮,你亲吻我身体的每一寸,我们在房间的各处做爱,你温柔极了,说我是你的缪斯。你说你在写一本以古希腊神话为母题的故事,你说我的身体给了你无限的灵感。可是一转眼你就一句话不说的发怒了,把在写的稿子撕掉,让我滚出你的房间去。
我也确实不指望你爱我,我理解你所有的因创作而发的悲喜无常。虽说我不相信悲喜无常是创作的必需品,但你必须有他们,你才是你。只要能一次一次走进这间房间,我觉得就满足了。就像现在,你看,你不在了,我仍旧可以冠冕堂皇地走进这里,只可惜伴我的只有那些默默吐着丝的蜘蛛和蚕食着一切的白蚁了。
我开始看你那些书,小说多数都被拿走了,剩下的净是些高深的大部头和诗集。也不怪,人人都爱读小说。我这一辈子读的书恐怕都是在你这间房子里,此后他们再说我是个没文化的粗人,我是不愿意的。不过我可没耐心看那些剧情铺陈复杂的小说,你那些诗集最适合我,一句一句,可笑又没有关联。波德莱尔、艾略特、聂鲁达…每一本我居然都摸过。
有那么一些安宁的时光,你在写你的东西,那所谓的发生在古希腊的故事,我坐在你脚边的地毯上,靠近壁炉,读诗。我读诗,实在是浪费伟大前人的精神,宛如三岁孩子看画册,摸不着头绪,只一页一页翻个热闹。
我也敢同你讨论了———你写过诗吗,家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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