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七章:先生,我喜欢你
沈书珩紧紧地抱着林挽,在这个雪夜。
林挽也忍不住抱着他。
“可是现在已经很晚了,该睡觉了。”林挽无奈地叹气。
小家伙搂他搂的更紧了,并且支支吾吾地说:“可是,先生,我怕,睡不着……”
“一闭上眼睛,就是当年哥哥甩开我的手离我而去的样子。如果、如果当时的我知道那是最后一次和哥哥的见面,我一定不会哭着送他离开,而是笑着……”
说着说着,眼泪流的更多了。
林挽穿的是睡衣,听闻此言,没有丝毫犹豫地爬到了他的被窝里。
“先生……”沈书珩有些不解他这样的行为。
“先生,你不要靠我这么近,他们都说我是怪物,说我身上有好多的病菌……”
林挽伸出手指,堵住了少年柔软的唇瓣。
还以为,经过这么长时间的修整,小家伙的心理没有那么脆弱了。
现在看来,倒是他想的简单了。
林挽无奈地把人搂在怀里,安慰道:“别人说什么,你都不用在意。以后,我说什么就是什么。我们珩珩以后会是站在聚光灯下的最闪耀的人物,你信吗?”
沈书珩犹豫了会儿,然后重重地点了点头。
“先生,我信你,只要是你说的,我都信。”
林挽微微一笑,“睡吧,明天还要起来呢。”起来给我做饭呢。
“嗯嗯。”沈书珩缩在他的怀里,双手紧紧搂着他的腰。
待林挽闭上眼睛的时候,他却是在林挽的眼皮上,落下轻轻地一吻。
心里默默道:
‘先生真好看,哪里都好看。’
‘终于把先生骗上床了,今夜,都舍不得睡觉了呢。’
‘先生,你或许不知道吧,自从见到你以后,我流的眼泪,比在陆家流的多多了!’
因为,很多时候,他都是装的。
-
沈书珩的学习能力真的超级迅速!
才短短半年的时间,就已经学完了整套的大学表演体系,还跟着老师修了金融……
额,总之,是林挽看不懂的那些书。
而林挽就一直保持着‘混吃等死’的状态。
除了没有x生活,一切都过得十分和谐。
这天林挽慢悠悠地喝着沈书珩给他煮的雪梨汤,正准备上楼。
忽然间听到穆叔提醒,“少爷,明天是沈书珩的生日。”
哦,对哦,小家伙要过生日了。
林挽吩咐下去,“穆叔,准备准备,办一场盛大的宴会,把凤凰城所有富贵圈的人都请来。”
“……”只是一个从外面捡的孩子,少爷却如此上心。
“珩珩从来都没有过过生日,这次的生日,一定要办的让他高兴才行。”林挽接着道。
其实经过这段时间的相处,穆叔也对这个‘乖巧听话还勤奋’的沈书珩颇有好感。
再加上少爷吩咐了,他自然是不会怠慢的。
-
沈书珩要过生日了,林挽真的特别、特别想把自己送给他。
但是不行哎。
沈书珩现在还少一个肾呢,那方面的功能肯定有残缺。
林挽自己委屈委屈倒是无所谓,就是怕给孩子留下什么阴影,那就不好了。
所以,林挽决定,继续和沈书珩保持这种‘柏拉图’式的关系。
-
翌日,沈书珩的生日宴会。
林挽还以为这次来的人不多,已经做好了一个个电话威胁的准备了。谁知,几乎整个富贵圈的人都来了。
也包括……陆敬和董丽华。
在看到董丽华的那瞬间,沈书珩的身体都在颤抖。
就是她!这个道貌岸然的女人,害死了他的哥哥!还一副‘你们是我的儿子,我自然可以随意支配’的样子!
手指,紧紧攥成拳头。
咯咯作响的声音,也比不上他内心的愤怒。
杀了他,内心的猛兽在狂吠,杀了他!
少年的眼眶,染上了一层淡淡地朱红色,是因为,极其愤怒所致。
可就在,他想要上前去,发泄自己的愤怒的时候……
耳边,忽然间传来林挽的柔声:
“对呀,珩珩啊,现在就是我的人。以后你们要是想欺负他,可得先问问我的意见哦~”
-
他离他,有段距离。
可是这句话,却是清清楚楚地落在了沈书珩的耳中。
霎时间,沈书珩心里那只炸毛的小野兽,就像是被一个挥动着两只白色翅膀的小天使,给认认真真顺了一遍毛一样。
嗷呜~
乖乖地哼唧一声,趴在原地,再也不想造次。
对,不是不敢,而是不想。
如果和董丽华玉石俱焚,他倒是替哥哥报仇了,可是……按照法律规定,他也要坐牢,甚至是偿命。
这样的话,就没有时间,和他的先生在一起了呢。
哥哥,你知道吗,珩珩……有点舍不得这个世界了。
哥哥,如果你知道我错过了这么好的一个替你报仇的机会,会不会怪我呢?
哥哥,你会理解我的,对吗..
-
坐在卡座里的董丽华,漫不经心地摸着手上的戒指。
怎么会!沈书珩怎么会一点儿反应都没有!!
——她的这两个儿子是什么性格,她最清楚不过了。
一个个烈的很,只要没有了事情牵绊,哪怕是杀人放火这种事情,也做的出来。
跟他们那个不争气的爹,简直是一个德行。
当年有人给了沈书珩和沈书白的爹那么好的一个机会,只要他在自己公司数据里稍微造一点儿假,这人就承诺给他一大笔钱。
……哪个公司还没有点儿黑事儿了?
她就不明白了,这个死脑筋,宁愿赔钱也不愿意造假。
后来的董丽华,实在看不下去,就出轨提出条件的这个人——陆敬。
识时务者为俊杰。
人不为己,天诛地灭。
总之,她只是为了赚钱,让她们一家,都过上好日子而已。是..是他们的爹自己想多了,才会愤怒过头跳楼自杀的!和她一点儿关系都没有!
还有沈书白。
不就是拿走他一个肾吗?那好多人哪怕只有一个肾,也活的好好的呢!
偏偏就他接受不了,不好好吃药,晦气地跟着他那个短命的爸爸一起见了阎王!
至于.....沈书珩。
董丽华想,如果不是她编造了一个‘善意的谎言’,沈书珩说不定早就气死了。
是她让他多活了那么长时间,如今人还找到了自己的金主。
这个白眼狼,自己日子过的这么好,也不知道回来报孝她这个当妈的....
她嫁进陆家这么多年,都没有那么大的排场。
而且——
他居然沉得住气!
董丽华其实早就做好了准备,只要沈书珩沉不住气朝她走近,她就会把戒指里的毒粉撒出来。
到时候,‘沈书珩害她进医院’,林挽为了救他,就不得不答应她点要求。
城西的那块地出了问题,可是在这之前,陆家几乎把所有的家当都搭了进去.....
趁着事情还没有发酵起来,她得赶紧想办法帮陆敬摆脱困境。
不然的话,陆敬就会怪罪在她的头上。
因为是陆子滕见了林挽和沈书珩,林挽才同意把这个项目让给他们的。
肯定是沈书珩从中作梗!
他一定早知道那块地有问题!
早知道这儿子如此心机,他当初就不应该把他生下来!
摸着手中的戒指,董丽华几乎咬碎一腔银牙。
-
向众人介绍了沈书珩,客套了几句,喝的也多了些。
宴会有穆叔操持着,自然是不用他费心思的。
林挽‘头有些晕’,‘走路都不稳’,‘一定是喝酒喝多了’,不得不被沈书珩扶着上楼歇一歇。
系统:【……】
【爸爸就静静地看着你演戏。】
“爹,话可不能这样说。我如此‘装醉’良苦用心,不过是为了创造机会和反派宝宝多接触接触。这可是咱们的宗旨哦,要多和反派打交道,争取做他的‘好朋友’~”
然后,他爹没理他。
这话听起来倒是不错,但是……怎么觉得若是从林挽的嘴巴里说出来,这话就变了个味道呢?
-
“先生,慢点儿,台阶。”
时光荏苒,真的是时光荏苒啊~~~——林挽在心中感慨。
想当年。
沈书珩还是那个瘦弱的他一拉就能拉走的少年,可是现在……
长胖了十斤的林挽靠在他的身上,沈书珩竟然还面不改色。
甚至还有余力,一手搂着他的肩膀,一手替他挥开面前的障碍。
林挽:“……”
爱了呀,我的宝贝。
你怎么可以这样迷人呢,嗯?
在我的心里荡漾,嗯?
受不了沈书珩如此荷尔蒙刺激的林挽,在二人都上了楼梯以后,推开了旁边储藏室的门。
“睡觉,要睡觉觉~”
小醉汉不省人事,连房间门都找不到了。
沈书珩哭笑不得,怕人摔倒,还是顺着林挽的举动,随他进了储藏室。
‘咚——~’
门在身后关上。
储藏室里的空间,一下子就安静下来。
“先生,这不是你的房间,别在这里睡呀。”
虽然储藏室也被沈书珩打扫的干干净净,可是他无比珍贵的先生,怎么能住到这种地方来呢?
可他这话,却让小醉汉不乐意了。
“你……你懂什么!这里是我的家,每个房间都是我的房间!!”
“……”这样的先生,好可爱……
原来先是喝醉酒之后的模样,是如此的好看。
就像是一只漂亮刚成年的布偶猫,不仅拥有逆天的颜值,那双小猫爪也是伶俐的过分。
“是是是,都是先生的房间。那我们……挑个好的房间睡好不好呀?”
像是哄小孩一样,哄着一个二十五岁的男人。
可是,沈书珩却觉得甘之如饴。
他的先生,如果不是他看过林挽的身份证,是绝对看不出来,这人已经二十五岁了的。
皮肤白皙、唇红齿白,尤其是那双眼睛,雪亮的要命。
沈书珩来这里之前,‘林挽’还喜欢抽烟酗酒。
可是现在,借了烟酒大半年以后,整个人身上都散发着一股年轻、有朝力的味道。
“唔唔,不要,就在这里睡。”
林挽越闹越狠。
并且,作势要躺下去。
他的后面可就是冰凉的地板,这若是躺下去了,那还了得?
沈书珩连忙搂紧他的腰。
也就是在这时候,听到了外面说话的声音。
——是董丽华。
“老公,你再相信我一次!我这就去找那个小混账,一定把这件事办妥了,让林家欠咱们一个人情!”
“……唔,好吵!”林挽还在发酒疯。
可是,下一句,他却说不出来了。
因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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