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六章先生,我好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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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六章:先生,我好怕……

现在霍幸被陆子滕带回来了,也不知是要整什么幺蛾子。

“先生,你有朋友在,我就不露面了。饭菜和甜点都已经准备好了,到时候让穆叔带来给你,还有醒酒汤也放在你书房里了,记得不要多喝酒……”沈书珩一一贴心嘱咐道。

只是语气中难掩那抹委屈。

林挽拉着他的手,慈父心泛滥成灾,“我都说过了,从现在开始,你就是我林家的人了。既然我们是一家人,有客人来了,自然是要一起招待的。”

沈书珩抿唇,“可是,我……”

“别可是了。”林挽拍拍他的手,“待会儿你跟我一起出去。”

经过这段时间的修养,沈书珩的皮肤顺滑了些,手上也有点肉肉了。唯一美中不足的就是,他长的肉硬硬的,摸起来一点儿都不软。

“……那好吧。”

少年不得不答应。

待林挽松开他的手去换衣服以后,沈书珩还是目不转睛地盯着自己的那只手,觉得不够,又放在唇边仔仔细细地嗅着——先生的味道,总是那么的好闻。好开心啊,现在的先生,会不自觉地和他靠近、亲密接触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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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子滕千算万算也没有算到,沈书珩这个疯子,居然会被林挽捡走?他凭什么,他有什么资格?!

这种感觉就好像是,小时候班里你一直看不起的同学,居然是豪门遗落在外的继承人一样,归根结底只有四个字来形容——他不配啊!

陆子滕看着身边皮肤白皙、戴着墨镜的霍幸,忍不住又询问道:“现在林挽身边可是有个男宠呢,据说疼的要命,还专门给人报班学习!你确定,你的出现,能让林挽回心转意?”

他的旁边,精致的少年扶了扶鼻梁上的墨镜,冷嗤了一声。

其实他也不是不喜欢林挽,只是相信那句话,‘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所以一直没有答应林挽的追求。再说了,就算他不答应林挽,林挽也是爱他的,会一直给他资源好吗?

而且,只要他保持着‘单身’的状态,那么娱乐圈里向他抛出橄榄枝的,就有许多许多。昨晚还有一个老总送他一辆价值上百万的车呢!

他还年轻,趁着自己还有资本,得多吸引吸引这些钻石王老五的注意,攒点儿钱留着养老。等什么时候玩腻了、累了,就答应林挽的追求,退隐做个豪门‘富太太’。

周旋在这么多男人之间的霍幸,不仅不觉得自己没底线,反而觉得……反正这些钱都是他们自愿花给他的,他收了,他们还会高兴,他这可是在做好事呢!

不过——

沈书珩的出现,倒是彻底改变了他这个想法。

‘林挽身边从来不会有男人,陪他这么长的时间!’

‘刚开始我也只是以为他是一时兴起,可是这都三个月过去了,那个一无所有的垃圾,还是陪在林挽的身边!’

霍幸按捺不住了。

‘可就算你陪了他这么长时间又怎么样?林挽心里爱的人,是我!’

‘他之所以这样做,不过是引我出山罢了。只要我在他面前一露面,你们之前的所有点点滴滴,都会化为子虚乌有的泡沫!’

抱着这样的心思,霍幸来了林家。

-

陆子滕和林挽关系还是很好的,所以管家穆叔也没多问,直接把两个人带到了客厅。

甚至在见到霍幸的时候,还眼前一亮。

这,这不是……

“没想到啊,连林家一个管家都记得你。看来林挽对你的感情,还是真的啊。”陆子滕对今天的行程,又有了一定的信心。

哼,沈书珩,富人的生活体验够了吧?可这终究不属于你,小爷我今天过来,就是把你打回原形的!

而霍幸就算心里高兴,表面上也只是微微挑了挑眉,对穆叔道:“穆叔,好久不见。这段时间,挽挽过的怎么样?”

瞧瞧,连‘挽挽’这么亲密的称呼都叫出来了!

陆子滕忍不住多看了霍幸几眼。

果然啊,英雄难过美人关。再厉害的人物,只要他给感情沾上边,就会变得非常脆弱。

“……还好吧。”

其实穆叔就是不知道该怎么跟他解释——自从少爷把沈书珩带回来以后,就把家里关于霍幸的所有东西,都二手卖掉了。

嗯,没错,卖掉了……

霍幸听穆叔这类似于‘心疼’的语气,心里就愈发自信了:“穆叔,你放心,我一定会劝挽挽好好吃饭的,有我在,他不可能再胡闹下去。”

“额……”该怎么跟他解释呢,就这三个月的时间,少爷长胖了七八斤,全是被沈书珩给喂的。

而霍幸也没有给穆叔这个机会解释,就摆了摆手,道:“行了,我知道你管着林家这么大的一个庄园,每天也是忙得很。这里有我就够了,你出去忙你的吧。”

俨然就是一副主人的姿态,不知道的,还以为他真的是庄园里的另一个主人呢。

穆叔抿唇,看着霍幸‘自来熟’的这副模样,最终还是什么话都没有说,转身离开了。

主家的事情,他不能多掺和。就算是看出来了,也不能提醒。

哼,谁让这个霍幸就是个白眼狼呢?少爷对他那么好,他还整天在外面勾三搭四的,绯闻满天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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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子滕,别客气,来到这就像来到你家一样。”霍幸十分不客气地把沈书珩摆在柜子旁边的名贵红酒,拿过来。

陆子滕一眼就认出了这个牌子。

这个价位的红酒,在他家里都是珍藏用的,陆敬都不让他多看几次呢!可是在林挽家里,如此名贵之酒居然就成了摆设,啧啧啧,陆子滕不得不感叹一句,还是林家有钱啊!

“林挽还在上面呢,我们就这样喝他的酒,有些不太好吧?”话虽然是这样说,可是陆子滕的那双眼睛,从来就没有离开过这瓶红酒。

司马昭之心可见一斑。

霍幸倒是无所谓地说,“怕什么,不就是一瓶酒而已吗?只要我一句话,挽挽连这个庄园都会送给我,别说是一瓶酒了!”

“你等着,我去找开瓶器。我记得之前,开瓶器是在厨房里,你稍等我一下……”

霍幸去了厨房。

陆子滕坐在客厅里,仔仔细细地观赏着这红酒。

后来实在忍不住,拿出手机,拍了张自己和红酒的自拍照。

“陆子滕,你在干什么?”

冰冷的声音从楼梯口处传过来,吓得陆子滕手里的手机都掉在地上了。

手机屏碎了,这个是他刚买的手机,“……”

陆子滕心里疼,可是又不能抱怨,只能把自己手机捡起来,对林挽说:“没……我就是来看看你,顺便还给你带来了一样礼物。”

想到霍幸,陆子滕心里胜算很大。

这几天陆家的生意做的不是怎么样,急需帮助,所以他才费尽了心思找到霍幸。

可是在看到站在林挽旁边的沈书珩,还是露出嫌恶之色,恨不得现在就上去教训教训他。

陆子滕在看着沈书珩的时候,沈书珩也在看着他——就是这个人,夺走了他和哥哥的肾脏,还衣食无忧的活在这个世界上,他凭什么!?

杀,好想杀了他!

感觉到一股刺骨的寒意,再看向沈书珩的时候,陆子滕忍不住的后退了一步,“……”

怎么会?这个小废物,怎么会有这样的眼神……

这种感觉就好像是,掉进了深渊丛林,被一只饿了好几天的狮子给盯上,这狮子张开血盆大口,上面还有他上一个同伴的血肉……

陆子滕吓了一跳,可是眨了眨眼睛,再朝着沈书珩看去的时候——对方却是恢复了一贯的‘做小伏低’,甚至,还害怕地往林挽身后躲了躲。

陆子滕愣了下,随即就觉得自己刚刚那是看错了。

一个被自己欺负了十几年的人,怎么可能在那一瞬间,就有那种眼神呢?

再加上,紧接着,能听到沈书珩对林挽说的话:

“先生,我还是回房间去吧,我觉得身体有些不舒服……”

少年紧紧抓着林挽的衣角,可怜兮兮的。

林挽望着这个比他还高半个头的瘦弱少年,默默叹了口气。

手,却是拉着他不放。

“珩珩,你的身体怎么样,我一清二楚。有些事情,终归是要面对的,而且……”‘而且’不下去了,小东西害怕的要命,他还给他讲这些大道理,这不是明摆着不让人活了吗?林挽连忙转变了话锋,道,“而且,有我陪着你呢,有我在,没有人能伤你分毫。”

沈书珩:“……”

‘有我在,没有人能伤你分毫。’

只是这句话,就让他感动的要命。

他不由得,抓紧了林挽的手。

心里想着:要是,这辈子,一直有你在身边,只要你一个人,那我也就心满意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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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挽下来以后,说的第一句话就是:“陆子滕,我单方面宣布,我和你之间的所有关系,都已经断绝了。以前你做的那些事情,利用我攀的关系,我不和你追究。但这些的筹码就是——”

“我要沈书珩。”

他可不是陆子滕这种小人。

其实哪怕直接把沈书珩从陆家带走,陆家那群趋炎附势的小人,也不敢说什么。可如果他真这样做的话,那么和不打一声招呼就拿走沈书珩沈书白双生子两个肾的陆子滕,又有什么区别呢?

如果林挽一个人,倒是不介意自己的名声。

可现在不一样,唉,他还得养孩子啊。

俗话说,上梁不正下梁歪,为了把沈书珩养好,他可得做个好的榜样。

-

“……”陆子滕万万没想到,林挽开口和他说的事情,居然是这个。

他们从小一起长大,小时候几乎天天在一块玩儿……虽然都是陆子滕阿谀奉承林挽。

可这么多年的感情,居然因为一个沈书珩、一个沈书珩?!

别人都可以,别人他都可以接受,只有沈书珩不行!

陆子滕忍不住说:“林挽,林挽少爷,你可知道站在你身旁的这个……沈书珩,他到底是什么人?”

“他不过是我们陆家养的一条狗,或者说,连狗都算不上!他每天住在昏暗的地下室里,三天不吃不喝都能活得好好的,这种人简直就是怪物!……他身上一定有什么顽抗的病菌,在支撑他的身体,这种人脏的要命,你确定要因为他,断送了我们之间的感情吗?”

林挽好想回答一句,‘就算没有沈书珩,咱们之间的感情也破碎了’。

但是,想想身边的沈书珩,他还是换了种说法。

“陆子滕,这你就得好好反思一下了。为什么沈书珩这么脏,我却还愿意和他待在一起,而你自认为高尚无比,我却连看都懒得看你一眼。这说明什么?说明你根本比不上沈书珩……”

嗯,给孩子点儿安全感。

陆子滕:“……”

他被噎的面色发白,一时间说不出话来。

想想今早陆敬的嘱咐,又不得不压下心中的怒火。

“……那个,林挽,我还给你带来了一样礼物,这礼物你一定会喜欢的。”

语毕,又看向沈书珩,说:“这次这礼物可是一等一的好品,不像某些残次品,破洞百出。”

这话内涵的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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