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3章 第二宗罪绑架李嘉诚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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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机关在《起诉书》中首先起诉的是“非法买卖爆炸物”罪,这个罪在张子强犯罪集团所犯罪行中,对社会的威胁是最大的,“非法买卖爆炸物”罪最高可以判死刑,可见量刑也是最重的。

公诉人宣读完这部分起诉内容以后,稍作了停顿。

我在这一部分所列的犯罪嫌疑人名单中,发现有两个人没有归案,他们是汪凤琪和刘卓勋。

张子强被抓以后,汪凤琪一直在藏匿中,也就是我们所说的“走佬”,他得到张子强的风声后,就一直不到内地来,办案单位也无法到香港去抓他。

汪凤琪是在什么时候知道风声的,不得而知,我觉得不一定是张子强被抓以后,因为张子强和胡济舒被抓,办案单位保密工作做得很好,所以才有后来抓那些同伙时的顺利,你看多日以后,陈智浩还大摇大摆地来到深圳,就知道他们一点也不知道张子强被抓了。

我分析,张子强在春节前离开香港来到内地,是因800公斤炸药的事,他闻到了危险的信号,所以从香港躲到内地,他是觉得香港警察不能到内地来抓他。这帮匪徒就是利用两地的法律体系不同,跨越粤港两地作案,也跨越两地逃避警方打击。那么,汪凤琪是张子强的贴身马仔,张子强离开香港时,一定会对他有所交待,因此,那时汪凤琪可能就已经嗅到危险,所以,早早就开始藏匿了。还有,在香港因搬运那800多公斤炸药的事,香港警方也在找他,所以,他就藏起来了。后来,时间一长,张子强被抓的消息就出来了,汪凤琪也一定知道了。因此,一段时间内,汪凤琪在香港也不露面了,不知道他藏在香港,还是“走佬”到国外去了。

刘卓勋这个人,我一直没有弄清楚他是干什么的,在张子强犯罪集团的其它犯罪活动中没有看到他的身影,绑架李嘉诚儿子好像也没有他,他只是参与了搬运炸药的事,他似乎是汪凤琪的朋友。

还有一个人消失了,那就是胡文,在案件起诉时,胡文消失得无影无踪。

但最终,办案单位还是抓住了汪凤琪和那个自称“冤死鬼”一分钱没有分到的胡文,这是后话了。

接下来,检查机关提起公诉的第二桩案件,即是绑架李嘉诚儿子。

公诉人在法庭上继续宣读《起诉书》:

1995年底至1996年初,被告人张子强、陈智浩、朱玉成、李运、柯贤庭和同案人叶继欢、郭志华先后在深圳名都酒店、日新宾馆、湘源酒楼等地多次密谋绑架香港人李某某索取赎金,并纠合被告人梁辉、罗志平、张焕群共同作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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