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怔住,也不是第一次收到花,最最俗气的九十九朵红玫瑰,别出心裁的黄水仙,甚至还有千里迢迢飞到阿姆斯特丹的,只是为了带我去看一片开的最灿烂的金色郁金香。
可是都没有眼前这一片香槟色更让我觉得美。
他从背后抱住我,耳根被他吹得痒痒的,“我是不是真的很俗?喜欢吗?跟你的指甲油一个颜色。”
我哭笑不得,“你这也算是别出心裁吗?”
他对我的反应不满意,不依不饶道:“你快说喜欢,不然我就送别人了。”
我佯怒:“不喜欢。”
他一口咬在我的耳垂上,我差点笑软在他怀里,“我知道你最喜欢山茶,但是这花还是盆栽好看,回头我找花匠师傅来,种在你家楼后的园子里,好不好?”
“这还差不多。”
小时候总觉得自己一定要有一段最脱俗最惊心动魄的爱情,但原来和心爱的人做一对红尘中的俗人,也是不可多得的乐事。
他拽着我上甲板去钓鱼,其实他技术十分好,我从前跟着哥哥们到南美海钓,一群人里就程誉恒战利品最多,满满的一篓子鱼,活蹦乱跳的。
海钓的确蛮需要技巧,他全神贯注,然而我存了心不让他钓上来,鱼线一动我就从篓子里抓一把活虾扔下去,半天他连鱼影子都没看到,终于半真半假的恼了,追着我跑,“你再捣乱我们中午没得吃了!”
我笑嘻嘻的举手投降,肯在他边上安安静静的看他钓鱼了。
远处是一成不变的海天一线,就这么看着居然也不无聊,只是觉得悠然自得,“就这么这打发时间居然也很有意思。”
程誉恒说:“嗯,那你以后安心在家当全职太太也不错,没事跟我出去玩,在家上上烘焙课,是不是很向往了?”
我白他一眼,“谁要当你太太啊。”
“你呀。”
我趁他不备,又撒了一把活虾下去,刚刚上钩的鱼一惊溜走,“你想得美。”
午餐就是吃程誉恒钓上来的鱼,他这次配了专门的大师傅在船上,四五条鱼被他用各种不同的烹饪方法做熟,全鱼宴竟然也不觉得单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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