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合身,但男友款的乐趣不就在与不合身?小人穿大衣服,长袖子耷拉,长裤子绊着后脚跟才最是可爱。
殊途打量了几眼点头站起来,盛思归也跟着站起身亦步亦趋的跟着他,殊途去卧室他就去卧室,殊途掀开床头柜的暗格,盛思归就蹲在他身后。殊途本来就手长脚长,床头柜那方寸大的地方,盛思归就在很近的地方,呼吸甚至能吹起殊途略长的发尾。
“你去收几件衣服装起来。”
束手束脚的殊途只能回身对盛思归说,话还未说完就看清盛思归双手放在膝盖上,乖巧无比又好奇的看自己是如何打开那个暗格的,脑袋轻轻歪着,见殊途转头还歪了一下脑袋。更像一条金毛犬了,就差两只耳朵一条长尾巴。
殊途小时候没有养过小动物,只要他对某种东西表现出一丁点的偏好,殊连总会在下一秒逼着他亲手毁掉。他以前捡过一只灰蓝色的喜鹊,估计是和同类打架翅膀受了点伤,殊途每天悄悄来照顾它,自以为藏得很好,没想到殊连一早就发现了。故意等到喜鹊快要彻底好的时候逼着殊途把喜鹊的翅膀剪断,尖锐的剪刀就在自己手边,喜鹊那一身漂亮的灰蓝色的毛黯淡下来,它挣扎又如何能逃得过铁石心肠的殊连,最后只能凄厉的叫,如同泣血。殊途到底也没有剪,最后结果自然是被殊连修理惨了,喜鹊也没有逃过剪羽的厄运。鸟儿那双黑漆漆的珍珠大小双眼里流露出的绝望让殊途心悸,他从那个时候明白了,所有靠近他的都不会有好结果。所以,金毛犬是没养过的,就只是看过广场上的一家三口牵着狗,溜来溜去,轻松快活的样子不真实得像彼岸。
见殊途盯着自己发呆,盛思归也不打扰,安安静静的抱着膝盖等,于是他等到了一只手,一只试探着放在他脑袋上僵硬抚摸的手。
殊途在摸自己的头!
这个认知让盛思归头皮发麻,每一个毛孔都张开,全身上下的感官都已经罢工只剩下脑袋上的触感异常清晰。
在所有的爱/抚里,摸头不算什么,不带任何情欲,却是最能让人安定的方式。这个单纯的动作传递出来的何止是爱,而是纵容的宠爱。
盛思归克制了脸上的表情,尽量让自己不要笑得太蠢,但实在是令他欣喜。少年的闸断了,真实的感情再也没有阻挡,潺潺淌出热流。
摸了几下后殊途内心得到了满足便收回了手,什么东西都要适可而止,太过沉迷投入总都是不长久的。
“去吧。”说完殊途转回身,再也不看盛思归把暗格里母亲的照片拿出来贴着心口放好,又取出暗格里的几本假证件。
东西不算多,就几件换洗衣服,还有一台笔记本电脑,一个小行李箱就够了。殊途从一堆帽子里随手拿出一顶渔夫帽扣在盛思归头上,自己压了压黑色鸭舌帽,他们踩着黄昏离开了下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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