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的人,这里的物。
太阳东起西落,白日的匆忙,黑夜的寂静。
八点,苏余准时出现在了他的目的地——警察局。
“我要报警。”
始于出生,终于死亡。
姓名:苏余
年龄:17岁
身高:172cm
体重:61kg
身上多处殴打痕迹,额头严重受害;具原告人表示,一月十四日下午五点左右,被告人李朝等人对原告实行殴打。
当天,警察通过苏余口中对犯罪人的描述以及基本情况,在一家黑吧里抓捕李朝等人。
审问室里,苏余坐在一张简陋的桌前,他面对的,是警察。
“他是个混混,不仅昨天对我下狠手,之前也有以收取保护费为借口多次勒索过我,我身上的伤,都是他造成的。”苏余双目无神的盯着桌面,面无表情。
警察问:“具被告人说,他并没有主动挑起事端,而是你先动的手,他们为自保,所以才奋起反击。”
苏余抬起头,眼里布满泪水,委屈的说:“他说谎,警察叔叔,我身上的伤你们也看到了,我才是受害者,是他们先找我麻烦的,他们欺压我不止一次两次了,之前是因为害怕,胆子小,所以才一直没敢报警。”
苏余撑着桌子站起身,哭着喊到:“现在我受够了,鼓起勇气向你们投诉,我想你们是可以保护我的啊,为什么要怀疑我,为什么不相信我,明明我没有做错什么,我只是想好好的活着,为什么……”
隔壁审问室。
“我们是朋友,只不过是想找他玩玩而已,我一个糙人,没念过什么书,说话不知分寸,也不知道说错什么了惹他不开心,当场就踹了我一脚。”李朝双手被拷上手铐,努力为自己辩解,“我和我几个兄弟也是混过的,自然是受不得被人挑衅,既然他不给我面子,那我们就只好反抗了,是他先动的手。”
警察:“原告人表示,你曾多次向他以收取保护费为借口勒索他,这是否为真?”
“保护费?勒索?”李朝眼里划过一丝慌张后,迅速说道:“不是的,因为我们是朋友嘛,相互借点钱理所当然,可能是我说话没头没脑的,让他误会了我的意思,我只是想找他借点钱应急,他以后要是有什么困难,尽管找我。”
警察又问:“昨日下午五点多的时候,你跟李琰、赵至皓对苏余实行殴打,造成伤害。”
苏余用袖子粗鲁的抹了把眼泪,有个女警察心生怜悯,给了他几张卫生纸,但泪水如喷泉一般,怎么也擦不完。
“你们一定要相信我,这种受人欺压的生活我真的受够了,我是人,我有自尊心,要不是迫不得已,我也不会来这里,把身体展露,把所有见不得人的事都说出去,我就是想寻求一份安慰,也不是想让你们把他们怎么样,只是想让他们受到应有的惩罚,还我安宁,我真的太累了……”
“他们打我,把肮脏不堪的破布塞进我嘴里,打掉了我一颗牙齿,还强迫我下跪学狗叫,向他们求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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