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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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晚上,长长又想念死去的仙鹤,于是她对志有说:“我想去动物园。”

“但是动物园关门了!”

“我要去。”

长长很擅长为难别人,从前对傅斯,现在对志有。他没有说什么,带着她翻了墙,进了动物园。

“你知道我为什么喜欢动物园吗?因为我们第一次约会就是在这里。我永远都记得烈日炎炎的夏天,你买了汽水,自己一口都不舍得喝,还骗我说不渴。我知道,你是想我多喝一点。除了我父母,你是第一个对我这么好的人……”

长长絮絮叨叨地讲着,黑暗中,她没有看见志有慢慢握紧的拳头。

出了动物园,志有说:“长长,我要走了。”

“去哪里?”长长问。

志有没有回答,放开她的手,走了,走了几步,开始跑。长长像那一夜,追着他跑了四条街,最后狠狠地摔倒在地,手肘与膝盖的血在夜里特别刺眼。她没有哭,呆呆地坐在地上看着自己的伤口,正打算爬起来时,却见志有回来了。

他把她扶起,背着她,送她回家。

“我不值得你喜欢,以后,忘记我吧!”

这是他留给长长最后的话,然后他走了,像十五岁一样,消失得无影无踪。

那一夜,长长哭了很久,她知道志有一定喜欢自己,否则他不会回头,但他还是走了。长长学不会恨志有,她宁愿相信,他有苦衷。

后来,长长在报纸上得到志有的消息。他在临市抢劫伤人,入狱。

再后来,长长收到志有写来的信。那一年,他随父母逃避赌债去了外地,父亲死不悔改,又欠了钱。为了让母亲过得好些,他抢劫,被抓过几次,出来后继续作案,最后一次作案,他刺伤了手无寸铁的妇女后潜逃回这个城市。他早已忘记了年少的爱人,现在他的眼里只有钱。重逢长长,知道她家境不错,他本想骗她一点钱,或者绑了她向她父母勒索。但时间一推再推,最后,他后悔了。因为,他无法对一个那么喜欢自己的女孩下手。他不能在这里逗留太久,所以离开。

他还告诉长长一个秘密,那一年在动物园,他去买水的途中发现自己身上还有两块钱,加上那一块,有三块。他买了一瓶汽水,喝完了,把瓶子和剩下的一块钱再换了一瓶汽水给她。后来他拒绝与她分享汽水并不是舍不得喝,只是他喝了一瓶,已经饱了。为了讨她欢心,他没有把事实说出来,却不料让她记了那么多年。

信的结尾,志有这样写:我从来没有喜欢过你,那时与你在一起是因为你是班上唯一一个和我说话的人。

08.

长长不信,这些都是志有的谎言。他怕她伤心,所以编了那么多个故事来骗她。

志有入狱后,长长总去喝酒,在傅斯工作的酒吧里,喝得烂醉如泥。为什么选择那里?因为傅斯在,她可以放心地喝醉,不怕有人意图不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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