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五章 顾凡番外:宁城不流泪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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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五章 顾凡番外:宁城不流泪 3

逃避一直是个好办法,难道不是吗?

愚懦的阿勇知道要逃跑,坚毅的方岐也会逃跑,那么,为什么我不可以逃跑呢?

我先是生了一场大病,发烧得人都不认识。我走马灯一般地做梦,先是梦见我早死早超生的父母,梦见他们抽我、推我、掐我、砸我,梦见他们指着我的鼻子骂我是个“孽种”,是个“贱·货”;我梦见他们一会儿从楼上一起跳下来,一会儿在火光里惨叫,一会儿躺在血泊里,眼睛静静地睁得很大。

但无论是哪一种,我都一边哭着,一边拍手叫好。

然后我又梦见方岐他们。梦见我被荆棘丛里的食人花抓住,浑身上下都鲜血汩汩,他们穿着铠甲来救我;我又梦见我把方岐从楼梯上推下去,他疑惑而愤怒的看着我,然后按住伤口,跌跌撞撞地走远,走到一个人身边,倒在他的怀里,而我只能定定地站在原地。

然后,我梦见了陈宝华。他浑身上下都在流脓,都在冒蛆。我恶心地吐了,然后放了一把火,把他烧的片甲不留。

最后我梦见了排档门口的招牌,上头的彩灯突然发出强光,然后熄灭。阿勇在微弱的月光里朝我傻傻地笑了一笑,奔向远处一个女孩儿的身影,而我清清楚楚看见那里有一条深深的、款款的裂沟。

我大喊着“不要啊”,却被宁志一把抱住。他抚·摸着我颤抖的背脊,对我说:“凡子,凡子,一切都会好的。我陪着你,我陪着你,我俩一定都会好的!”

“这短命的老天爷!我们一定会有更好的生活的!”

在我的梦里,宁志大声地咒骂着,我也觉得很痛快,很畅意。

这短命的老天爷!

可我知道的,早该知道的,这短命的老天爷,极度记仇,锱铢必较,十倍相还。

我醒了,宁志在厨房熬粥。听见动静,匆匆忙忙地过来找我。他一脸的胡茬,穿着围裙,比平日里还要狼狈。瘦削的面庞,勉强卡在英俊的及格线,只有一双幽深的眼睛还算得上精神。

我一张嘴,声音哑得吓人。我揉了揉眼睛,才发现脸上都是湿漉漉的。

他走过来,狠狠的抱住我,说:“凡子,我受够了一个人的日子,你别走啊,你可别走。”

我也贪恋着你的怀抱啊,阿志。

阿勇的离开让我和宁志之间靠的更紧了。

宁志和我是差不多的情况,他没有认命,我也不会。

我想和宁志逃到远方去。没有他的债主,也没有我的悲哀。通过再逃一次,我们两个人一起走向新的生活。

我犹豫了很久,终于下了决心。我对宁志悄声说:“阿志,其实我还有一点钱,大概两万,在我老家里。我们回去拿钱,然后,我们也去南方挣钱吧。这两万,你还钱也好,一起带走也好。只有一点,你不要扔下我。”

其实我后来嘲笑过自己。我这个人,这辈子就在不断地用自己做交易。拿钱卖了我自己:陈宝华也好,宁志也好,我自己都把自己当商品,又怎么能要求别人多么爱我、多么尊重我呢?

可是,宁志说:“你把钱存起来,自己收好了。我只要你这个人,不要你的钱。”

我们一起坐上了回R城的小火车。

风景在我眼前倒退一般地滑过。车轴与铁轨碰撞的声音就像我平稳规律的心跳声。宁志和我紧紧地坐在一起,共享着同一碗泡面。他淡淡地让我喝下最后一口汤料,我一饮而尽,这顿饭,狼狈,而美味。

重新回到这座城市,我觉得一切都很陌生。我不知道该用什么样的心情来面对着过去的一切。那筒子楼的摇摇欲坠我见过,高楼大厦俯瞰的景象我也见过;想要千刀万剐的人,有,想要仰望追随的人,也有。

说爱的话,一定是有爱的;恨,也是十分分明的。

但,我看向宁志的时候,就觉得,无论如何,这里不必再留恋。就放一把火把这些情感都烧掉吧,我都不要了,我全部都不要了。我的家乡,是在不知名、不确定的遥远的南方。

我带着宁志回了我小小、破破的屋子。

空气里弥散着许久以前的尘埃味。像我曾经无人问津的悲苦人生。

“这个房子卖不出去的。只有等拆迁。不过,这地方要拆迁也得等个二三十年。”我说道。

我走到里屋,发现这里果然有人来过。

我留的信被人拿走了,而多了一个信封,里面装着一沓钱,还有旁边的一张字条:“好好生活。”

是方岐吧。

我笑了笑。

宁志正在厨房里,给我们俩煮清汤的面条——家里只有一袋面条和两包榨菜了。水煮开发出的咕噜咕噜声十分美妙,美妙得让我们觉得,不管这面条有没有过期,在这一锅热水里都会变得好吃无比。

他端着碗放到小桌子上,身上还系着围裙,他诧异地看着我,说:“凡子,你怎么哭了?”

我摇了摇头。

我们坐下来一起吃了面。以前在宁城吃饭,虽然大家都穷,但在小饭馆,吃得还算不赖。很久很久,我们没吃过这些清汤面就榨菜了,还觉得很稀奇呢。或许这也是一个原因吧,我们吃的特别香、特别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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