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梅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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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

江乐两家少爷在迎春楼行苟且之事被闹得沸沸扬扬,乐三爷气得脸色铁青,没脸再待下去,江家两位叔叔更是气急败坏,江横拼命拦着二叔三叔,那巴掌才没扇到江纵脸上。

匆匆穿过沸反盈天的走廊,江纵厌烦地避开或咒骂或嘲笑的目光,独自拐进幽暗窄巷里,靠着墙歇了口气。

他江纵,多少年不曾被指着鼻子骂得狗血淋头过了?

似曾相识的千夫所指,让江纵稍稍清醒了些。

前世的乐连,大概是预想到了今日的局面,才不肯接近他。不知道是为了保护自己,还是保护他人,但至少不会让江纵如此狼狈。

时至今日,江纵不得不承认,即使是水火不容的对家,自己仍旧对乐连有种莫名的依赖,因为这人沉稳干练,无论何时,不会让他受伤,也不会放任他受委屈。

江纵习惯了乐连在身边时的场面。

他与乐连,像藤蔓缢树,他攀附着乐连,即便那棵巨树时不时同他争夺阳光雨水,稳健的枝杈却仍旧庇护着他;时过境迁,这辈子,乐连还是株幼嫩的芽儿,要江纵趴在泥泞里撑伞为他挡着风雨,两不相欠。

前世死得太早,不知后来发生了什么。

他与乐连,真算得上是死生不复相见。

“纵哥!”

江纵回过头,乐连站在巷口喘着气扶着墙,月光昏暗,脸颊上还留着红肿的巴掌印。

少年眼神惶恐,朝前走了两步便不敢再近,微喘着气惭愧道:“纵哥……是我连累你。”

江纵从不觉得这是什么值得花费心思亲自对自己道个歉的大事,转过身,漫不经心笑道:“宝贝儿,天下这么多人,随意把哪个拎到大街上扒干净,刨根问底儿地查他,总会有或大或小的污点,可他们就是能理直气壮居高临下指责别人的瑕疵。”

“只有你权势滔天,翻手为云覆手为雨,才能堵上他们的嘴。旁人的眼光是最无用的东西,届时即便他们敢怒不敢言,赢家也是你,银子是你的,名利是你的,权势也是你的,你想要什么,就能得到什么。”

“输家之所以永远是输家,不过是因为自己没本事,只会准备二斤唾沫星子,开始唾骂下一个倒霉的赢家罢了。你怕什么?跟着我,三年之内我让你身价翻千百番。”

江纵朝他伸出手:“过来,到我这儿来。”

乐连没挪脚步,轻声道:“我离你……远一点。等我有了银子名利和权势,我回来找你。”

江纵脸色渐冷,抬眼问:“你说什么。”

乐连回答:“我走。”

其实金水山这一个月教给他的东西已经足够,乐连的天赋根本不在江纵之下,若再不放手,他反而会变得平庸。

江纵沉默半晌,蓦然冷笑一声,朝他抬起手,指尖挂着那枚蓝宝石耳环,转了转,扔还给乐连:“那就带着它滚。”

乐连上前跑了两步,把尚且温热的耳环接下来,紧紧攥在手心,贴到心前,剧烈跳动的心脏让他口干舌燥,双腿僵硬得几乎没了知觉,双手在颤抖。

他看见月光下的美人转身留他一个背影,刹那间,无数零碎记忆涌上心头。

乐连朝他低吼,用还余留一丝稚嫩的嗓音固执地喊道:

“纵哥!我喜欢你十三年!”

周身的空气突然凝固,一股热血由脚底涌上江纵头顶。

勇敢的小狗儿抬起眼睛,水汽朦胧地看着江纵,眼底如深渊,无尽渴望祈求。

这一眼仿佛透过十年时光,将前世言不由衷的爱意一股脑浸润到江纵枯涸的心中。

如果当年乐连眼中有如今十分之一的热烈,江纵可以不在乎世人辱骂抱住那个冷漠的男人,与他唇舌交织,给他听自己心脏飞快跳动,告诉他:老子看上你了。

何事情仇,纠葛两世,不过一眼失足成千古,沉醉彷徨两不知。

江纵沉默了一会儿,再抬头,乐连已不见了。

他张了张嘴,又发不出什么挽留的声音。

“只是一小孩儿。”江纵心想。

一与自己扯上断袖的干系,就恨不得立刻远走高飞与他断绝来往,这副出尘避世的嘴脸和前世一模一样。

同样的伤何必受他两次。

——

回了江家大院,二叔三叔自然是没有好脸色给江纵,甩下跟乐家签的契纸,没好气地撂下一句:“你自己揽的蜂蜜生意你自己兜着,别让我跟你三叔给你擦屁股。”便气急败坏地走了。

江纵坐在大堂里喝茶,堂中空无一人,连最得宠的小丫鬟骨朵儿都被赶了出去,丫鬟小厮们都不敢来触江纵的霉头,一见江横回来,纷纷求小少爷去劝劝。

江横更是焦头烂额,这事儿一出,江纵简直是声名狼藉,本就风评奇差,这些日子刚刚有些起色,一下子又跌回谷底了,对当铺的生意想必也有影响。

他气冲冲推门而入,江纵蹲在椅子上,正瞧着地面发呆。

“……唉。”江横顿时又不得不心软了,刚刚窝的一肚子火儿也没能忍心发出来,只得闷闷坐在江纵旁边儿,喝口茶润润冒了烟儿的嗓子。

“你,没受伤吧。”江横不大自在,时不时瞥他哥一眼,想想乐连整日提着刀的阴狠模样,若真是强了他哥,也不是没可能。

江纵哼笑:“小书呆子,是不是偷看我床头的小书了,连龙阳欢好都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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