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文理一分科,咫尺天涯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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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文理一分科,咫尺天涯远

那天雨打芭蕉,雨在我心里一下就是一整天。

By《昭君日记》

快要放月假的那天中午,我和刘婠婠从食堂吃完饭后,就去小卖部买冰淇淋,刘婠婠喜欢不停变换口味,我独爱一款巧克力脆皮冰淇淋,香甜可口的冰淇淋上头,覆着一层巧克力碎末,被包装在脆脆的蛋壳里,一口下去,香,脆,冰,三味合一,满足对一个冰淇淋的所有想象。

我们俩一人一手拿着冰淇淋准备往外走,刘沛和文晖两个人正冲进小卖部里,他们像旋风卷进来。

小卖部为了防止人流拥堵,特意在门口弄了三根铁棍分隔出三个方向。

我和刘婠婠走在最外头的那个方向,李沛和文晖在小卖部门口刹住车,李沛走在最前头,明明四个人近在咫尺间,可微妙的关系让每个人三缄其口。

刘沛选择距离我们最远的那个方向的铁棍方向往里走,我和刘婠婠买完东西就准备沿着学校逛一逛。

我们刚走没几步,后来紧随着一阵急促的脚步声,我和刘婠婠没在意,手挽着手,穿过小草坪,草坪上有好些人坐在一起谈天说地,不时爆发出一阵清脆的笑声。

烈日如火,将水泥地皮都烤焦,操场上的草在一学期过后,早已不复如三月青草疯长的茂盛模样,黄土地皮裸露,一下雨就会踩上一脚的泥,晴天里,风一刮,卷起泥土和碎屑沙。

足蒸暑土气,冰淇淋还没吃完都已化在我手心。

我们准备折回教室,一转身,李沛和文晖像小媳妇,站在我们面前。

“你们准备学文还是学理啊。”李沛终究没忍住,问出那句他追着我们走了好长一段距离一直想问的问题。

“文科,这不是废话吗?”

刘婠婠看都没看他,脱口而出这句话,李沛的头低垂下去,没再做声。

“那你呢?”

文晖今日乖顺的像只哈巴狗,不撸毛都顺,他用一种摇尾乞怜的方式问我。

“我不知道,理科吧。”

“?”

三双眼睛整齐划一看向我,想去求证消息的可信度。

选理科这事,我一直都是认真的,就算理科虐我千百遍,我待理科如初恋。

回到教室上楼梯,走到楼梯转角处听到有两个男生在讨论选文还是选理这个送命题,一个哥们说“废话,当然选理。”他说话的语气不容置喙,和刘婠婠惊人一致。“选文科多没出息啊。”末了,他还补了一句,说完这话,他们很快就走远。

“我就不明白,选文科是得罪谁呢?这群人真的有病啊。”

如果刚才不是我强行拉住刘婠婠,她非要冲上去,追着那两个理科的拥趸,把他们杀个片甲不留,讲道理她是不行的,可在游戏的世界里她是一姐。

刘婠婠原先制霸全校靠的是美貌,一学年快要过去时,她的头衔从那个“高一级花”转变为“游戏一姐”。

这一切,全靠她每日每夜得空就改良装备,打怪升级。

比她厉害的没她那么多时间,比她时间多的人没那么厉害。

那天下午的几节课,台上老师讲得很热烈,台下的我一个字都没有听不进去。

人生的重要的选择只有几步,我不想离开这个好不容易熟悉的班级,更加不想离开那个他,就算没有机会靠近对方,哪怕远远看着,心里就感觉到无限美好。

刘婠婠回到教室一路追问我说学理是不是一句开玩笑,我看着她那双眨巴着的会说话的桃花眼,点了点头,她眼睛霎时就暗了下去,不情愿地回到座位上。

回到座位上就趴在座位上一言不发,我有点心疼,心里也稍微动摇了一下。

上完第九节课,我就和刘婠婠回家去了。

路边的枫树叶子密密麻麻,将刺眼阳光遮挡在外,圆鼓鼓的青绿色枫树果子挂在树梢,一年就这样快走到头。

路上的人依旧行色匆匆,向着自己的目的地东奔西突。

我和刘婠婠一路无言,平日三十分钟的路,这一次,我们只花了一半时间,超额完成。

大姑开门时,春光满面地告诉我们,她知道我们今天放月假,特意去买了一只烤鸭。

卡其色的脆皮鸭切成一片片被放在铁架上,铁架下,翠黄色的面皮和大葱和酱汁叠放齐整。

“开吃吧。”

大姑动作娴熟地用拿起一张面皮后,用筷子从铁皮假子上夹起一块鸭肉,在酱汁里蘸一蘸,再夹起大葱和黄瓜丝。

包成一条后,她递到我面前。

“君君学习辛苦了,来,吃了这个大姑包好的烤鸭。”

“妈,你偏心,君君在学习,我也在学习,你咋不包个给我。”

刘婠婠的话比我伸出去的手来得更快,她和我大姑的关系亲如姐妹,平日里一块儿上街都是人手一杯奶茶,再去买好看的小裙子。

我的亲妈平日忙于工作,很难见到她的身影,一日三餐,也都是完成一个必不可少的程序般,三下两口扒完后,将一桌子的饭菜和他们吃完的碗筷交给我。

大姑最开始和刘婠婠去逛街会带上我,去了一次后,我夹在他们俩中间,像个插足幸福家庭的小三,那次之后,我就都以要学习为由,留在家里。

大姑听完刘婠婠的话拿着食指和中指轻敲了她脑袋一下,刘婠婠不死心,继续说道:“妈,我们老师说下周要进行文理分科让我们回去问家长的意见,我想选文科你没意见吧。”

“那还不随你,君君呢?”

“君君想选理科。”

“啊,那你们要分开了呀。”

“妈,你劝劝君君,你不知道,她文科在我们班都是第一。”

“真的吗?君君文科这么厉害怎么不选文科。”

我并不想插入这一段对话中,很认真的吃个不停,让自己看上去没有说话的空隙,可话锋一转,还是落向我。

“我还是喜欢学理科。”

“那随君君,君君开心就好,多吃点啊,君君。”

大姑这一句话让我眼眶发胀,从小到大,老王的理论都是我的一切都应该听他的,我在哪儿上幼儿园,上小学初中,我和谁一块儿玩耍都必须听他的。

他是过来人,又是生意人,惯会观察人,他把人情看的寡淡,从利益出发把每个人都拎的很清楚。

老王从没问过我喜欢什么颜色,最爱吃的东西是什么,以后想干什么,他把我一切都规划好,只要我按图索骥循规蹈矩就好。

文理分科这件事我还没跟老王说,如果我跟他说,他一定会毫不犹豫让我选文。这一次,我的人生,我想自己来决定。

大姑和刘婠婠的方式就是两人既是母女,更重要的是闺蜜。刘婠婠所有的心事都会告诉大姑,包括与之前那个高冷学霸之间的小粉红。

大姑对此也极力支持,有一次,刘婠婠不想去上课就翘课出去打游戏,老龙没找着她人很惶恐地打电话给大姑。

大姑也不知道她在哪儿,可大姑很淡定地跟班主任扯谎说刘婠婠现在和她在一块,让老师不要太担心。

刘婠婠第一次写给高冷学霸的情书都是大姑和她一块儿完成的。

刘婠婠心里没有忧伤,大姑说她任何委屈都一定要和她说,情愿她痛快哭出来,也不要憋在心里,独自难过。

高冷学霸不辞而别后,刘婠婠和大姑一块儿诅咒了他好长时间。

我有时候很羡慕刘婠婠,她的欢喜悲戚有个人一块儿见证,大雨来临,身边永远有个撑伞的人,就算全世界抛弃她,那个人会毫不犹豫和她深情相拥。

在我家里,我永远是最后一个洗碗的人,一桌子吃不完的饭菜,填不进肚子,就只能塞进垃圾桶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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