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章从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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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挽君的家居住仙城里的一处中等小区里,因为算不上高档,也不算太次,这是关明君名下的楼房,近几年仙城房价疯狂上涨,高的吓人,尽管关明君是本地的户口,可是要在仙城买下一座套三的房子,家里的经济条件还是有压力的。

所以每个月都要还贷款,在关明君和宋挽君确立情人关系后,换房贷的巨大工程便由两个人共同分担,宋挽君经常在洛云面前调侃自己,自己如今可是个实实在在的房奴,要勤俭持家,精打细算的过日子,每次一提到这里,都引得洛云失笑出声。

洛云曾经驱车去过几次,记得路线,轻车熟路,在其小区楼下将车停好后,告诉她自己到了,因为昨天就打了电话通知,过了十几分钟,便看见宋挽君的身影从楼道里走出来。

有一种友谊,历久弥新,经得起时间的见证。

宋挽君一头与肩平齐的短发,小腹微微隆起,远远看见洛云的车子停在那里,脸上立即笑靥如花,可能与自己的职业有关,眉宇间总带着一股淡淡的英姿飒爽,无视了自己有孕在身,竟然一路小跑着来到洛云车子前,打开副驾驶的车门一头扎了进去。

“你慢点,快要当妈妈的人了,还是毛毛躁躁的。”洛云看见她过激的举动,吓得不轻,假装生气的白了她一眼。

仿佛没有听见洛云的责怪,宋挽君咧开嘴傻笑着,“见到你我太高兴了,你不知道,我一个人在家憋得太难受了。”

洛云静静的看着她,嘴角浅笑,她还是那么大大咧咧的性格,无论过了多少年都不会改变,上学时,老师在一次讲座上曾说,九型人格,就是说两个性格互补的人,就一定会成为好朋友。

洛云的性格沉静内敛,而宋挽君的性格则是大大方方,坦诚率性,上学时入住宿舍第一天,两人一见如故,很快成为知己好友,两人将深厚的友谊一直维持到现在,在她们心里早已将这份友谊看成是一种美妙的缘分,就像一瓶珍藏在酒窖里的老酒,时间越长,散发的味道也就越香醇。

“孩子几个月了?”洛云伸手覆在她微微凸起的肚子上,笑着问道。

“快三个月了,这不是肚子一天天大了,我公公婆婆一直催促我们快点把婚礼敲定,不然到时候连礼服都穿不上。”

“那个,关明君是什么态度?”

一听洛云问起关明君的态度,宋挽君俏丽的脸上难掩失落,这些天自己的未婚夫疯狂加班,有时候凌晨两点才回家,甚至彻夜不归,自己想见他一面都难,更别提有跟他说话的机会了。

“他呀,整天加班,早出晚归,我已经有两天没有见到他了。”

“那...”洛云还要说什么,却被宋挽君打断。

“小云,你要跟我拉家常总得让我先填饱肚子吧,我都快饿死了,咱们吃什么?”

洛云想想也对,先找个地方吃饭,便试探着问道。

“咱们去吃火锅?”

“太油腻。”宋挽君一脸不情愿。

“那...咱们去吃鱼?”虽说洛云不吃肉类,可是有一家鱼店提供素食,吃鱼是为宋挽君考虑。

“太腥了。”宋挽君摇头拒绝。

洛云汗颜,心里腹挤,这个家伙也太难伺候了吧,一看就是被关明君给宠坏了。

“那你想吃什么?”自己的想法都被对方一票否决,只好把烫手的山芋抛给宋挽君。

“咱们去学校附近吃烤串,昨天我失眠了,我好想去一次学校附近的小吃街回忆一下咱们以前的上学日子。”

还好,宋挽君知道想要吃什么,洛云暗暗松了一口气,她真怕对方来一句随便,那自己非要被她给气死不可。

“行,都听你的,你怀孕,你最大。”

“哈哈,”宋挽君笑了出声音,“我就知道你会依着我。”

二十分钟后,洛云驱车来到了仙城交通大学附近,将车子停在了一处不起眼的角落,推开车门,下车后将车锁好,挽住宋挽君的手臂朝着那条远近闻名的小吃街走去。

“好像回到了上学的时代,好舒服,好亲切呀。”宋挽君深深的吸进一口气,目光不断地在四周扫视着,目光中流露出对母校的眷恋。

洛云拽着她蹦蹦跳跳的身体,时刻提醒她现在不是一个人,肚子里还有小宝宝,宋挽君的性格洛云是了解的,一遇到自己喜欢的事情就会无限放大的表露出来,这也是她的天性使然,从小到大,因为自己的坦诚直率,少不了得意忘形的时候,吃过好多次亏,所以随着时间的沉淀,那些轻浮的性格也渐渐的收敛了许多。

小吃街的两边灯火阑珊,昏暗的灯光下,数不尽的俊男美女来往穿梭,他们大部分都是大学里的大学生,或三三两两,或成群结队,或形单影只,构成了眼前熙熙攘攘的人流。

炸臭豆腐,铁板鱿鱼,煎饼果子,令人眼花缭乱的美食小吃散发的气息在冷冽的空气中散发,特别引诱人的食欲,宋挽君也不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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