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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章

沈烨没什么耐心和一个陌生人打交道,也懒得告诉纪棉,她和云雾的眼神他一眼就能分辨出来,他随便的找了个理由,“她不看电视。”

云雾是个学痴,电视机是个摆设,只有保姆看。她每天书本不离手。

沈烨来过这儿多次,很随意的坐在沙发上玩手机游戏。

纪棉坐在沙发另一边看电视。沈烨没找她说话,她也没主动开口去找他聊天。她看得出来,沈烨眼神里的疏离和冷淡。

沈烨初次见到云雾的时候,也是带着轻视的。甚至看到她贴在墙上的奖状,很是不屑一顾,毕竟是村里的学生,水平可想而知。当云雾帮他写作业,尤其是解数学题的时候,思路敏捷,字体漂亮,才让他没那么轻视她的成绩和智商。

他和云雾之间的友情,是一天天积累起来的,是因为她的个性,而不是因为她的容貌。所以,即便是看到和云雾有着相似容貌的纪棉,他也一样把她当成个陌生人,并没有生出什么亲近之感。

他对云雾的欣赏,也是一天天积累起来的。他很佩服她的毅力和坚韧。

从幼儿园到初中,林烟给他找的都是贵族学校,班里的女孩儿个个都很金贵,总喜欢让男生们哄着让着,而且认为这是理所应当的。偏偏沈烨也是被林烟和外祖父娇惯着长大的,最烦这一套,没那个耐心也没那个脾气去哄谁,将就谁。所以他从小到大不喜欢和女生玩。唯独云雾是个例外。

云雾一点不娇气,也没那么多小脾气,和她在一起玩,不用考虑她是个女生,不用想着要怎么关照她,照顾她,完全没一点负担。而且她也没有心眼,没有心机,心地十分纯善。

云雾买菜回来,见到沈烨十分高兴,留他吃饭。席间,沈烨讲起国外的见闻,云雾一脸的向往,偶尔还一惊一乍的哇一声,非常的可爱。

坐在她身边的纪棉也在听,可是静悄悄的一点声都没出。

沈烨大部分时间都看着云雾,偶尔碰到纪棉的直勾勾的目光。

那种眼神,很容易让人误会,可沈烨不会。

学校里喜欢他的女生不少,暗恋的眼神他见了很多。他可以肯定的是,纪棉虽然一瞬不瞬的看着他,可是那种目光并非倾慕。

他很难形容那是什么样的眼神,深浓如雾。第14章

沈烨不喜欢和陌生人打交道,吃完饭就要走。

云雾送他下楼的时候,沈烨把她叫到跟前来,让她把手伸出来。云雾一边摊开手心,一边问他干嘛。

沈烨从口袋里摸出一个手机链,放在她手心里。这个礼物比较特别,方才屋里有纪棉还有保姆,他没有拿出来,只把那几样护肤品给了云雾。

手机链是一颗粉色的小星球,又可爱又精致,云雾爱不释手,连连说好看。

沈烨把自己的手机掏出来,在她眼前晃了一下,说:“我也买了一个。”

这是他在巴黎街头的一个时尚店里淘到的宝贝,只不过他那颗星球是墨蓝色的。

云雾本来已经觉得粉色星球很好看,可是一对比蓝色星球,粉色便显得有点稚气,不如蓝色神秘。

她在沈烨面前一向都很直白,笑嘻嘻说:“你怎么不给我也买蓝色的啊?粉色和蓝色一对比,有点幼稚啊。”

沈烨把手机塞进口袋,扭脸就走了。云雾以为他生气自己嫌弃他送的礼物幼稚,连忙发短信道歉:“粉色的我也很喜欢,谢谢你。”

沈烨回复:“女的就是粉色的,男的是蓝色的。”

“那可未必,女的也能用蓝色啊。”

这个笨蛋,只差明说是一对儿了,还听不懂。沈烨气得没搭理她,隔了一个多星期,才去祥云小区找她。那天,保姆和纪棉都不在,只有云雾自己。沈烨见到屋里只她一个人,莫名高兴,随口问:“她们呢?”

“阿姨去超市买东西,纪棉想跟着去逛逛。”云雾去冰箱里给沈烨拿酸奶。

沈烨看见茶几上放了本小说,翻开一看竟是英文原著,便忍不住说:“看小说就是为了放松,看英文的累得要死,还能体会到看小说的乐趣?”

云雾一脸兴奋,“当然能啊!既能看小说,还能学英文,这双重乐趣呢。”

沈烨哼了声:“书呆子。”就知道学习,脑子里没别的。

云雾愣了下,眨了两下眼睛,很认真的问他:“我很呆啊?”

“呆死了。”沈烨瞪了她一眼,气得扭脸看着别处。那个手机链都看不出来是一对,说呆都是便宜的,应该是傻。

云雾也恼了,哼道:“就你聪明。”

沈烨点头:“对啊,就是比你聪明,我考进清北班了,你呢?”

云雾气鼓鼓的瞪他一眼,拿着书坐到一边去了。沈烨知道她脾气好,和自己冷战绝不超过五分钟,所以惹恼她了也不急,靠在沙发上,慢吞吞的吸酸奶。

房间里静悄悄的很安逸,云雾穿了件白色的家常小裙子,露出两条纤细的胳膊,放在书页上的手,被阳光照得仿若白玉,手背上薄薄的一层肌肤,能看见下面淡青色的血管。

沈烨不知不觉的想起两年前在青山村的那个夜晚,她紧握着他的手,在暗夜中奔跑。可因为当时他心无旁骛,竟然什么感觉都没留下来,回忆也回忆不出任何滋味……

他正在走神,房门从外面打开,保姆和纪棉买东西回来了。

沈烨一看纪棉穿的还是云雾的衣服,而且是他让叶城的妹妹帮云雾挑的一条裙子,心里有点不快。她来这里住两个月,都不带换洗衣服?

见到沈烨在,纪棉先是愣了一下,瞬即便笑起来:“真巧,阿姨今天买了鲈鱼。”

沈烨没想到上次来因为保姆蒸的鲈鱼十分鲜美,多吃了几口,都能被纪棉记住。一般人被别人这么关注惦记,大约是很开心的,可沈烨是个例外,这偏偏是他忌讳的一点,因为被人惦记,往往意味着有麻烦要附身。

纪棉连着勾起他两样不快,不巧的是,刚好这时,她的手机响了。那个手机是沈烨买给云雾的也就算了,可是那个粉色星球手机链,竟然挂在她的手机上。

沈烨把手里的酸奶瓶子往桌子上重重一磕,起身就走。

纪棉正在接电话,很惊讶的看着沈烨。云雾也很莫名其妙,赶紧追着沈烨出来问:“你怎么了?”

沈烨没理她,怒气冲冲的下楼梯。云雾情急之下一把拉住了他的手腕,“你怎么了?”

沈烨停住了步子,扭过脸看着她:“手机链你送给纪棉了?”

云雾点头,“是啊,她说很好看,我就送给她了。”

“不是什么东西都能送人的你懂吗?”沈烨猛地甩开她的手,怒气冲冲走了。

两人相识以来,沈烨从未发过这么大的脾气。云雾心想他不是小气的人啊,清明节回乡,她把手机留给纪棉,他都没生气,一个手机链又不值钱,他干嘛发这么大的火。

虽然没明白沈烨生气的缘由,云雾还是立刻道歉,“对不起,以后你送的东西我都不送人了。”

沈烨一看她的短信,气得把蓝色星球拽下来扔进了垃圾桶,显然她还是没明白。

云雾并非不珍视不爱惜沈烨送她的东西,只是总觉得自己对不起纪棉,只要有好东西都想给她,似乎这样,才能稍微弥补一点内心的歉疚。

沈烨等着云雾想通其中缘由,主动和他联系,谁知云雾像是忘了他的存在,过了一星期都没一点动静。他再仔细一想,这两年来,都是他主动去找她,主动联系她,她可一次都没主动过。沈烨越想越气,整整一个月都没再去祥云小区。

云雾心大,也没觉得异常,还想着他是因为纪棉住在这边,所以不方便过来。

沈烨赌气赌到了假期快要结束。直到沈兆言听说纪棉要回乡下,抽了一晚上时间请姐妹俩吃饭。沈烨这才有了台阶下。

云雾见到他,还是一如既往的态度,仿佛都忘了上一次的事。沈烨本想翻过这一页,可是一看到那个粉色星球居然还挂在纪棉的手机上,脸就嘟噜下来。

沈兆言是第一次见到纪棉,打量了一番之后,笑说:“幸好你们穿的衣服不一样,不然还真是分辨不出来。”

纪棉腼腆的笑着说:“叔叔,如果是以前,就算我们俩穿的衣服不一样,别人也认不出来的。现在差别就明显了,我一看就是乡里来的。”

沈烨这才注意到,纪棉今天穿的是自己的衣服。他在祥云小区见了纪棉两次,她穿的都是云雾的衣裳,而这次吃饭,来的是一个很高档的饭店,她今天反而穿的是自己的衣服,土气不说,打眼一看就能看出来,质量和做工都很差。

她本来和云雾在气质上就有了差别,劣质的衣着顿时让两人的差距更为明显。而在吃饭的时候,纪棉将这种差距表现的更为淋漓尽致。

云雾在市里住了一年多,沈兆言带她来过好几次,对山珍海味已经不陌生。纪棉是第一次,见到很多菜都不知道是什么,不停露出惊讶好奇的表情,而且还很直接的就问出来。

沈兆言忍不住笑了,不过并没有一丝看不起的意思,反觉得小姑娘实诚,因为一般人都会藏拙,不懂也不会直接表现出来。他当年也是如此,从农村出来,没见过世面,第一次请林烟吃西餐,闹了笑话。林烟那时候端着大小姐的脾气,没耐心告诉他该怎么做,只嫌弃他丢人,饭没吃完就结账走掉了。

虽然是第一次见面,纪棉并没有想象中的拘谨,一顿饭吃完,已经和沈兆言很熟,沈兆言让司机送两人回去的时候,纪棉向他告辞致谢,说了一句让他十分心酸的话。

“谢谢叔叔,我从来没吃过这么好吃的东西。我在家里,都是吃我弟弟剩下的。”纪棉说着说着,眼圈都红了,可是还努力的对沈兆言微笑,强忍着眼泪。

沈兆言原先觉得云雾可怜,现在看看纪棉也好不到哪儿去。同样都是云秋的女儿,忽然间因为自己的一个举措而生出天差地别来,他有些不忍心。于是在回去的路上,忍不住对沈烨道:“要不我把纪棉也接过来,和云雾一起在市里上学,你举得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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