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我金手指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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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我金手指呢

“宣瑞,这件事我只信你。”

我都快疯了!

什么就只信我a?

我蹲在马路边上,烦躁地抓自己头发,仿佛生活陷入了无尽的绝望之中,深深地无力感,令我崩溃。

过路的人,看到我这样,根本无人在意。

毕竟在民国年代,突然有个人在big街上发疯,是十分常见的事q。

完蛋了!

已经被景无许发现了,要是再跟踪下去的话,我一定会死的。

“孤狼,你在big街上发什么疯?”

戴着厚重眼睛的瘦高个七鸽,不知道什么时候出现在我身边,一脸不知所云的看着我。

我心q很是烦躁,看到有熟人出现,连忙起身求助:“你代替我跟踪景无许。”

七鸽双手抱在胸前,一副看破我内心深处的样子:“你这几天看上去很不对劲,都是在为景无许烦心?”

宣瑞双手无奈地抓了抓自己j窝一般的头发,烦闷地说道:“是a。我都快疯了。你快救救我!”

我恳求地看着七鸽。

七鸽很不能理解地看着我。

“你最近太不对劲了!作为曹家四big金刚之首的孤狼,从来都不喜于s,不怒于心,不乱于心的,却在上周醉酒掉进井里被救出来后,就跟变了一个人一样。”

怎么能不变一个人?

我在现实社会中拍戏拍得好好的,不知道哪个缺心眼的,将我推进井里,等我再次清醒过来后,我居然穿书了!

这书是我正在拍的戏,我是男主角,饰演的角s正是曹家的big少爷曹逸之。

结果穿书后,我从男主角成了男主角的打手,曹家四big金刚之首,那个神龙见尾不见首的专门帮曹家打点烟土生意的孤狼。

书里对孤狼容貌的描写很少,因为孤狼本人总是蒙着半张脸,但是那双如刀锋一般凌厉的眼神,就单单站在人群里,都不敢有人轻易直视。

加上孤狼手段残忍至极,j本上只要钱到位,孤狼什么都可以做。

孤狼因为经常帮曹家处理善后的事q,对于曹家敌对势力的收买更是没有放在眼里,甚至会二话不说就直接将挑拨离间的人斩杀了,因为此孤狼也被称为曹家最忠心的狗。

“最忠心的狗”的称谓,对于孤狼来说,不是贬义是赞美。

但是对于我来说,这样一个常年混在阴沟里面的打手,让我来演这个角s可以,但是让我真正去成为这样的人,是绝对不可能的!

谁能不ton恨鸦片?!

自18世纪初,英国人对华big量输出鸦片后,烟毒就残害了我国两百余年。

这两百余年,害得多少家庭妻离子散,家破人亡!

更加是民国时期,中央与军阀各自为政,各路军阀为了争抢地盘,还big势纵容并鼓励种植罂粟。我们不仅被列强欺凌,还被自己人残害意志。

如今的局面,富的很富,穷的连饭都没有得吃,甚至街头随处都可以看到明码标价自己子女的父母!

我穿书而来成为了孤狼,却没有延续书中孤狼不同凡响的武功,现在身手就是和普通人一样。

别说拿Qiang杀人,让我跟普通打手打一架,都费劲。

我原本想和曹逸之请辞,让曹家放自己去过普通人的r子,结果再去曹家的路上,发现不少势力想要暗杀自己。

如果不是自己那几个靠谱的手下,我可能就是一穿书就直接死了!

人家穿越都有金手指,我除了一个“四big金刚之首”的名头,啥都没有。而且我从收到剧本到剧组开机,我对剧q的走向,也就才看了三分之一,然后就措不及防地就就穿书了!

我原本饰演的男主曹逸之,是当代最big帮派青头帮的big少爷。

曹家有两儿一女。

big少爷曹逸之过早背负家族重担,从小身处于尔虞我诈的环境中,行事冷酷狠厉。如果没有遇到前朝格格金尔若,这一辈子就一直深陷泥潭中。

二少爷曹冲之xin格比较孤僻,上了big学之后,常年看不到人影。

家中最小的小姐曹慕青,现在才十五岁,就读南都中学。因为是家里头唯一的女儿,又是最小的那一个,从小被宠得十分霸道且不讲理,很是难服侍。

如果我穿书成曹逸之还好,就算成为如今啥也不会的废物,还有父亲曹策撑着,也能安然一生。

可为什么非得是在刀身上滚的四big金刚之首孤狼呢?

一点武功还没有,还被曹逸之派遣了新的任务:跟踪景无许!

景无许可是和彻头彻尾的疯子。

若说曹逸之坐上如今的位置是迫不得已,那景无许成为锤子帮的副帮主则是同自己父亲景志靠着一双手一路杀上来的,他和自己父亲景志相比,更擅于暗杀,并且是享So杀戮和混乱的疯子。

一想到要和这种人打jao道,就不寒而栗!

我拉着七鸽进了一家茶楼的包厢。

“你替我去跟踪景无许。”

七鸽神q自若地先给宣瑞倒了一杯茶,然后又给自己倒了一杯。

“为什么?”

“你也知道景无许是怎样的人,对吧?”

“知道,但是我从来没有见你害怕过任何人?”

我焦急地再次用力抓着了抓自己的头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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