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 星川一的第一次演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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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然呢?”马平川看傻子一样看我。

顿时,我也有点尴尬,自己好像是有点犯缺了。并不是所有动物都有那种能力吧,要不然繁星森林那次动物聚会,可能都会以人的形象来参会。

鹿小姐终于忍不住掩着嘴笑了:“呵呵呵,苏星星你可真幽默。”

她好像明白我刚才的离奇想法了,于是又说道:“像我这样的存在,应该不超过十个数。你放心吧。”

马平川:“当然啊,一米八几的高个儿美女,又如此会唱歌。咱中国就没几个。”

显然马平川误解了鹿小姐的意思,但我们都懒得解释。毕竟相信这件事的人,都在医院里接受治疗呢!

按照鹿小姐所说,能化人的不超过十个数,那她在她的族群里肯定很特殊。她和树大人一样拥有神奇的能力,那她会不会就是树大人所说的“灵女”?我是不是要真心对她好?

至于我答应树大人的第二个条件:让灵女心甘情愿地回到格桑,重获幸福。我自认为我做不到。

据树大人所说:灵女体质特殊加上从小生活在格桑岛,被幸福力量环绕。久而久之,海祭祀的能力无法使她感受到幸福了,于是她离开了。她想在人世间体验足够的悲欢离合,试试看能否在人世间重获幸福。可是灵女离开格桑的时间长了,得不到格桑岛神奇力量的滋养,那就会渐渐丧失灵族的灵力,最终化为凡人。

海祭祀都无法做到的事,我一介凡夫俗子又怎能让她心甘情愿回去格桑,重获幸福。更何况,灵女就算回去了,也不见得能获得幸福。毕竟,鹿小姐当初告诉过我:“我的幸福在哪我不知道,但肯定不在那座岛上。”

当我还在沉思时,鹿小姐又问了一遍:“你找到你的猫了吗?”

“找到了,可是又弄丢她了。”我心情低落地回答道。玲珑说过猫在成都,可成都这么大,我要什么时候才能有缘遇见她啊。突然我又想起了玲珑,不知道她现在在忙什么。

真是讽刺:每当人在我身边的时候,我不会珍惜;一旦离去,我就开始百般怀念。以前是猫,现在是玲珑,我真是个花心的人。

“没关系的,你那么重视她,上天一定会安排你们再相遇的。”鹿一曼安慰道。

我向她点点头,以示感谢。

“不知道你接下来有什么打算?”一曼道。

“啊?我还没想好。”我来成都是找猫的,可是不能光靠着玲珑借我的那笔钱维持生活吧,我还需要赚钱还她呢。

我不想欠着玲珑。欠了她钱,我在她面前,就永远低人一等。

“这样啊,我有一个提议,希望你考虑考虑。”一曼放下酒杯,坐到我身边继续道,“要不我们组一个乐队怎样?我看你吉他玩的不错。”

我很心动。鹿小姐的歌喉不用说,肯定能吸引人,我的吉他水平也足够胜任一般乐队吉他手。这样一方面可以继承老师的梦想,四处传递音乐的力量;另一方面也能赚点生活费,攒着慢慢还钱。

于是,我欣喜地说:“好啊,我很感兴趣。可是乐队就我们俩吗?我只会吉他。”

“咋子、咋子,你们俩干啥子。这里还活生生坐着一个人好不好,组建乐队能少了我?我马公子可是吉他、贝斯、架子鼓样样精通的人,不说当主唱,至少也能担当贝斯手之类的嘛。”马平川插口道。他好像很不满我们忽略了他,边说边挤在我和一曼中间。

一曼也不介意,笑着道:“当然有考虑邀请你啦。不过,摘星正好是有时间的,平川你平时不需要忙事业吗?”

一曼真会处人际关系,和她交流始终让人愉快。我明明是无业游民游手好闲的,却被她说有时间组乐队,而且也不说马平川忙工作,事业和工作两字对比,其中的奥秘不言而喻。

“我当然有空啊。我不愁生计的。”马平川无所谓地回答道。

笑容在一曼白皙的脸上绽放:“嗯,那真好。成员现在已经确定好了,那我们该取个什么组合名呢?”

“哈哈哈,我有一个好名字哈哈哈……”马平川像是武侠小说里被点了笑穴一样。

“能把话说完再笑吗?”我打断道,“不然就像个傻子。”

“哈哈哈,真的好笑啊,马鹿(马路)组合好不好听。”马平川自以为是地道,“谐音也有意思,而且超级有特点,把我和一曼的姓氏完美地结合到了一起。哈哈哈简直反映了两大民俗音乐家在音乐上的完美融合。”

我拍了拍他自我陶醉的脸,说道:“你醒醒吧。先不说好不好听,我呢?我不是乐队的一员吗?再说你们马和鹿在一起还不如叫指鹿为马呢,还显得文艺些。”

“一曼,你来说说马鹿这个名字怎么样?”马平川把难题抛给了一曼,我也停止了和马平川争辩,转而期待着一曼的回答。

“马鹿啊,还不错,我能理解马平川你想表达的想法,是很不错。可是,正如摘星所说的确有些不妥。既然是取我们的名字组成乐队名的话,咱们组合还真不能少了苏星星。可要说指鹿为马吧,虽然有文艺范儿可好像又显得有点意境不足了对吧。要不然我们仨各取一个字叫:星川一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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