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章 初涉娱乐圈(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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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人与经纪公司的合约是什么样的呢?”张子涵问到。

“经纪人主要有两种,一种是个体的亲朋好友担任经纪人,一种是团体的经纪公司。二者对艺人的影响也不尽相同。

还有一些艺人选择了“个体户”的形式,如冯小刚徐帆夫妇、陈凯歌陈红夫妇、张国立、郭峰等,有的成立工作室,有的连公司都懒得成立,自主经营,自己管理自己的事务。当然,也有一些艺人选择关系松散或者自由度较大的经纪约,如章子怡、蒋雯丽、田震、张静初、夏雨等,他们看重的是经纪公司专业的操作和对其职业前景的理性规划。

由于经纪人和艺人之间的关系不同,利益分配一般也分两种:一种是属于“小农经济型”的,即由朋友或亲戚担任经纪人的,一般为”二八分成”,即艺人拿收入的80%,经纪人拿收入的20%;另一种则是艺人与团体性质的经纪公司的利益分配,这要根据艺人的走红程度分成几个不同的阶段。

内地经纪公司和艺人之间的利益分成一般是“三七开”,而一些当红明星在约满后续约时,经纪公司会主动降到“二八开”,甚至可能出现“一九开”。但经纪公司签下的如果是新人,利益分成一般是“五五开”,这是最容易引发利益冲突的一种分配方式。

五五分成对于新人来说是合理的价位,在国外甚至是二八倒开,即艺人只能收利润的两成,八成归经纪公司所有。因为这里存在着经纪公司投资的前提,经纪公司要对一个新人进行包装、宣传和培训必须投入大量资金,而当艺人推出市场后受欢迎才开始有回报。公司关于利益分配的规定是分阶段性的:第一至第三年“六四开”,第四年起为“五五开”,第七至八年为“三七开”,艺人分到的利润会随着他们的知名度提高而有所上升。一般新人签经纪约不仅“纯利润”低而且年限长,一般不会低于五年,当初王菲签下的第一份合约也有7年。‘至少五年’这个时间段是比较合理的,因为一般三年才是一个新人发展的黄金时代,而到了第五年,经纪公司一般才刚收回成本或者有少量回报。

这里讲一个实例,1995年以一首《爱情鸟》唱红了大江南北的林依轮也是因为同样的原因跟公司发生了纠纷:他当初以“倒二八”的比例分成,与公司签了长达五年的合约。两年之后,林依轮终于“忍无可忍”和公司频频发生矛盾,不过这时公司已基本收回了投入,所以也就放他北飞。同在一家公司的毛宁、杨钰莹也先后和公司提出分手,最后都花了20多万元才赎回了自由身。”

“艺人和经纪人关系这么紧张吗?”刘菲疑惑问到。

“王菲和她的经纪人“好妈妈”陈家瑛是行内最“人性化”的组合。王菲把陈家瑛当成干妈,陈家瑛也对王菲以‘阿女’作为代号。陈家瑛曾说:“有一次我看到杂志上的一个手袋,很喜欢,阿菲竟然帮我找了足足1年,有一天突然拿给我说:‘你的手袋呀。’我呆了!她不会说甜话,但只是一个举动,已让我知道自己在她心目中的地位了。”

陈淑芬对于旗下的张国荣、张学友、梅艳芳等艺人来说,也是“不是亲人胜似亲人”。张国荣、张学友二人在转投陈淑芬旗下后,艺术生命都有了很大的转机。”霍汶希介绍到。

“你没说你自己,据我所知你与谢霆锋与非常融洽。”张子涵补充到。

“霍小姐对这个圈子还是蛮了解的,看来我没有看错人。”张子涵继续说到。

“哪里,只是入行时间久了而已,天宇影视才是霸主级的,我只是一个小人物。”霍汶希赶紧谦虚到。

“她们两个现在工作是怎么安排的?”张子涵问到。

“李雪目前是她姐姐的助理,在学习经纪人事物,她姐姐非常有潜力,分公司管理层很看好她的发展。霍小姐刚刚加入公司,还没有安排具体工作,暂时打算把她调过来加入办公室直接对我负责。”刘菲说到。

“你们两个怎么样?工作顺不顺利,对公司有什么想法和要求没有?今天我们就聊一聊,不要拘束。”张子涵继续说到。

“我刚刚加入,确实需要先了解一下情况,刘总监这样安排我没有意见,多谢照顾。”霍汶希说到。

“多谢老板关心,我感觉现在很好,公司的人对我们姐妹非常照顾,一切听从公司安排,能让我跟在姐姐身边方便照顾就好。”李雪说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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