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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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小时后,骚塞回到了即墨的家。这个令他魂牵梦绕的家现在成了他暂居的巢穴。他心里高兴。他像回自己的家一样,轻车熟路地按了犹记在心的开门密码,毫不费力地走进了整齐有序、一尘不染的客厅。这个青年像海盗刚刚截获一条船只正心满意足地悉数船舱里的物品一样,打开灯后,开始认真地摩挲着客厅里的每一件物品,每一件都令他爱不释手、百看不厌。这幢房子的每个角落都留有那个女人的足迹,每件东西都附着着她芳香的气息,她无处不在。他入住的是她的秘密王国,她的私人城堡,她的灵魂的栖息地,他不能不兴奋,不能不激动。这几日他可以在这个女人的禁地为所欲为。想到这一点他喜不自禁,像只撒欢的小狗一样,一下子倒在沙发上,随手拉过一个抱枕,把那张英俊的脸埋在里面,无声地笑了。

无疑,骚塞是个乐观的青年。正因为乐观,那会还悲伤不已的他现在才能笑得出来,而且笑得那么陶醉。贫穷会滋生自卑感,但也会造就乐天派。很多一无所有的人活得比那些应有尽有的人开心无数倍。因为科学并没有用公式计算出富足就是幸福的根源,反而古往今来不一而足的先例却证明钱财能招致灾祸。

没有遇到即墨以前,骚塞的确经常囊中羞涩、一贫如洗,但他知足。知足的人便富可敌国。因此他并不为钱包时常干瘪而感到苦恼。有时他虽然因为被别人呼来喝去而气愤,但这一点也不影响他那乐呵呵的情绪。年轻人遇事容易冲动,但也容易化干戈为玉帛。他生就一副女人般秀气的容貌,因此他活着最大的乐趣就是装扮自己。他赶时髦,追风尚,因为自身条件优越,不费吹灰之力就能把自己打扮成一个时尚达人。但他生性腼腆,虽然没念过几天书,身上却有一种淡雅的书生气,这就为他那浮夸的个性增添了一丝庄重的感觉。因此,这个青年的身上既有浪子桀骜不驯的气息,又有读书人文雅的气息,再加上他容貌出众,身材颀长,体型匀称,很得女人的欢心。他在KTV上班那会儿,就有很多女人穷追在他的身后,这些女人有的是和他一起工作的同事,有的是顾客,她们为他的容貌所倾倒,根本不考虑他的年龄。

但这个青年的身上有一种奇怪的特质,虽说他对女人来者不拒,但从未和任何一个女人发生过不正当关系。他喜欢在女人的世界里玩味一种雾里看花水中望月的感觉,正是这种感觉使他从不拒绝各种女人的靠近,却从不让任何一个女人越过他的底线。他的底线就是不和女人有任何身体接触。为此了解他的人给他起了一个特别长的绰号,叫花花公子的外表纯情少年的内心。但万事都有例外,当这个洒脱不羁的青年命中注定遇到一个冷若冰霜的女人后,他花花公子的外表和纯情少年的内心合二为一了。那种只是喜欢挑逗女人的想法被一片深情取而代之了。什么不愿和女人有身体接触?他巴不得吻上那个一次又一次激怒他的女人的唇呢。

这个贫穷的浪子一出社会就混迹在鱼龙混杂的地方,面对三教九流的人,他不知不觉养成了一种变色龙的特质,但这种特质和契诃夫笔下奥楚蔑洛夫的特质完全不同,其不同之处主要在于,他之所以变色只是为了自保,而不是虚伪逢迎、见风使舵。一个没有家没有亲人的青年,一个人漂泊在这个讳莫如深、迷津暗道的世界,假如没有点自创的生存本领是很难立足的。而骚塞就早早地掌握了一种别人摸不透他本性的生存本领。他看似单纯,其实内心里很老成;他的羞涩和腼腆与其说是男孩子的特性,毋宁说是流浪者的障眼法。他有自己的处世哲学,而这种哲学不是来自博览群书的经验,而是来自颠沛流离的生活经验。因此,这个青年有很多面,而即墨已经开始领教他的善变和复杂的个性了。只要他愿意,他变脸的速度远胜过他谴责的那个女人;只要他想做,前一秒他是个懵懂的少年,后一秒就变成一个圆滑老练的男人。看来,想要彻底地了解一个人,用一生的时间也是断难做到的。

这个逍遥、乐观、像风一样自由的青年原本可以一直这样知足地活下去,可命运让他遇到了一个悲观主义者。没错,即墨是个悲观主义者,简直比叔本华和尼采还要悲观。这一点从她的生活态度就可以看得出来。命运女神就是这样捉弄人的,全世界除了男人就是女人,可她偏偏在精挑细选后把这样一个男人和那样一个女人撮合在一起,让贫穷与富有敌对,让乐观与悲观抗衡,让生活的智者和理性的智者较量,最后谁能降服谁,不知道要看老天的安排还是心念的所向。

骚塞在沙发上趴了很长时间,直到有什么东西在抚弄他的脚,他抬起头,下意识地转过脸一看,就见世界灵魂在用舌头舔他的脚。他微微一笑,坐了起来。

“你这个坏东西,”他摸着世界灵魂毛茸茸的脑袋说,“走路像幽灵一样不声不响。你的主人病了你知道吗?你究竟是知道还是不知道?不过,无论你知不知道,你都比我幸福,因为她即便生病还惦记着你。可我就没有这么好的待遇了。我知道你能听懂我的话,但你也能守口如瓶,所以,我要告诉你个秘密。”讲到这里,他故意抬起头四下观望了一下,好像深怕别人在偷听一样。然后盯着世界灵魂有神的黑眼睛继续说,“今晚我准备睡在你主人的房间。她不是有洁癖吗?不允许别人动她的东西,不允许别人和她共用一个卫生间,现在她不在,我偏要用她的卫生间、睡她的床。她如果有顺风耳能听到我现在说的话,她也拿我没辙。世界灵魂,你认为她会生气吗?”世界灵魂机灵地点了点头,骚塞似乎对这个答案很满意,他粲然一笑,又紧接着说,“生气我也不怕她,反正她一回来我就走了。”说完,他靠在沙发上,仰头看着吊在天花板下面的枝形吊灯。这个眼带微笑的青年陷入了沉思中。

他在想什么呢?他在想他为何那么迷恋那个伤他自尊的女人;他在想他对她有了偏见,但依旧爱她;他在想他该如何度过暂居她家的这几天;他在想她究竟和其他女人有什么不同,为何牵起他这么多的愁绪。自从遇到这个谜一样的女人,这个以前倒头就睡的青年开始热衷思考了。安稳的睡眠成为一种奢侈的梦想,辗转难眠却成为家常便饭。

他站了起来,不自觉地向书房走去。他走到写字台前面,坐到即墨经常坐的那把扶手椅上。台面上放着一台笔记本电脑、一沓打印的手稿纸、几支笔、几本书和一个黑色笔记本。说不出为什么,他的目光被黑色笔记本吸引了,他伸手拿起笔记本,翻开了。只见他的瞳孔闪出幽光,鼻翼呼扇了一下,双唇抖动着。他一动不动地坐在那里,一直从第一页看到最后一页,看得时候,脸色比苍茫的天色还要阴沉,最后他慢慢合上笔记本,发出一声呻吟般的叹息。他不知道自己在书房坐了多长时间,他只感觉大脑嗡嗡作响,心乱如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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