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水晶烧麦与羊杂汤 糯米还是肉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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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日缠缠绵绵延续许久,新凉又出晚晴天。

移观道两旁的饭馆皆人来人往,店主忙个不停当,唯独一家小店从掌勺的到伙计都很闲散。

别的酒家饭庄都在晌午营业,这家却主营朝食与夕食。昼食不是没有,只不过限量,您来得稍晚就售罄。

林绣倒不是故弄玄虚,只是实在人手不够,何况她自己也要吃午饭呢。

宋正甫一打听才知,这家炊饼铺子原本是她父亲林老丈经营,后来才改的粥店,也兼卖些小食。

林老丈年纪渐老,一直没娶妻生子,就靠着卖炊饼的微薄收入养活自己。有天在墙根底下捡到只襁褓,花被裹着的女婴瘦瘦小小,饿得都没气力哭喊。

好不容易把孩子拉扯大,他自己先撒手去了。若是此刻还在,有林小娘的手艺,慢慢享福的好日子才刚开始。

说到这儿,邻居们也不免唏嘘。

起初有街坊怜其体弱,时常来照顾生意。没想到小娘子技艺出人意料的好,吃过的没一个不想再来。就这么一传十十传百,名声打了出去。

宋正甫慢慢听着,更是不好受了。他惯常是容易多愁善感的,尤其见不得好人受苦。

思来想去,干脆拉上京官江学士和刘长史为林小娘撑下场面。

当然了,他也不得不承认自己有两分私心所在刘长史是陕地人,带着外省官员们吃遍了大小陕菜馆,这次定要好好挫挫他的风头。

宋正甫一路走着,边絮絮讲起林小娘子的厨艺。他早让小厮预定了菜肴羊汤得老火慢炖,不提前说不行。

刘长史笑得有些勉强,虽同为黄河边上,他向来觉得晋菜过于粗俗,难以下咽。

“食不在繁琐,贵在有心。”这话不错,可出自不苟言笑的江大人口中,算的上是极高的赞誉。

前方便是了。

几人停下脚步,有幡帜迎风而动。

江霁容颔首:“二位先请。”

宋正甫走到前面带路,笑道:“小巷难寻,在下先为大家指路”

江白微微擦汗,该说不说,其实他家大人早已熟门熟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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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娴在外盛粥、端粥进进出出,厨房里林绣也忙活的脚不沾地。

她是不太爱做炒菜的,尤其是古代少了油烟机轰隆隆声,小厨房烟雾缭绕,熏得人直咳嗽。

蒸煮稍好,只是腾腾水气让室内空气都湿了几个度。

透过蒙蒙白雾,林绣觉出点从前拍摄时的样子。

这职业看着光鲜,从选材到拍摄到后期,她都亲力亲为,没睡过几个整觉。

好不容易熬出头,还没等她找个团队替自己分担,就莫名其妙穿过来。

真是天意弄人,哲学家林托克挥着锅铲,很为自己扼腕。

谁说膀大腰圆必是厨子,明明做完饭摆好盘就累得少了食欲。

想到平行世界里怕是新人辈出,早遗忘了她这前浪。林绣微微惆怅,我这该死的胜负欲

水沸肉熟,扑腾着快要顶翻盖子。她掀起锅盖,抛入葱结和嫩姜,再略一搅拌。葱姜若放得太早,就会把肉味夺了,让汤“死气沉沉”。

热天喝冷饮是通神舒爽、消夏解暑,热天喝热汤则祛火落汗、不违天时。反正她是厨子,自然怎么说都有理。

清汤慢煨,皮肉酥烂。

精挑细选的肋边肉紧密细嫩,柴火猛炖出又为肉质添份烂糊,白水羊肉蘸蒜泥辣子可谓美哉。

都说鱼羊为鲜,她总觉得吃鱼太麻烦,羊肉可以大快朵颐,绝对属上等佳品。

林绣毫不客气地捧碗吃了半晌。是嵌着牙缝的紧实,半透明样夹在丝丝缕缕中的羊筋,愈嚼愈有缠绵的肉香。

不足为外人道的,难以言语形容的肉味。

庄娴挑帘子刚要说话,不由震惊道,“姑娘吃了半斤羊肉”

林绣摸摸肚子,不自然地咳嗽一声,“正事要紧。”

庄娴这才回归正题,“宋长史到了。”她想了想又补充:“同行还有江大人。”

林绣一挑眉梢,江大人怎么突然到访?

嘴上说着“小店真是蓬荜生辉”,林绣忙把他们请至里间。不然别的客人见了,也都嚷着吃烧麦喝羊汤可怎么办。

林绣思忖着摇头,又想,待有钱了定要把店做大,让每个食客都圆着肚子出门。

奔回小厨房,尝了咸淡正正好,便压火收汤,盛进大白瓷盆中。

蒸的一笼水晶烧麦皮薄柔软,折出娇花状的十八叠褶子。小伞一样,轻盈的风一吹就能飘起来。

咬开一个小口,羊肉汤汁争先恐后流出来。顶上刻着鲜绿葱丝,让她想起《鹤林玉露》里蔡京的包子厨上人,专门镂刻包子肉馅上的葱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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