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2章 只喜欢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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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手相碰的那一刹那, 冰凉的触感从掌心开始慢慢蔓延,是以盛铭风还是产生了片刻的恍惚。但紧接着,脑子里浮现出来的第一个想法不是什么旖念, 而是——

林瑜手劲居然还挺大的?

而后, 他不可避免地想起了两人初见时的场景, 那个优雅贵气的少年和眼前的人逐渐重合,好看的眉眼依旧清隽动人, 但那种不断想要靠近的冲动却仿佛随着时间的流逝也跟着消失了!

这种感觉就好像一个人在饿极了的时候, 坐在树下等那颗最大最香甜的苹果掉下来,等了很久以后,苹果终于落到手心,却又不想要了。

嘶——盛铭风忍不住轻轻地抽了一口凉气。

难道真的是距离产生美?还是我这人天生就喜新厌旧?欸等等, 这个“新”又是谁?

他还在这儿满头雾水地胡思乱想, 那边林瑜和林渐西已经聊上了。

“小西, 既然礼服的问题已经解决了,你现在跟我一起回去?”口吻是很温和的询问。

“唔——哥你先走吧, 我和风哥约好了要一起去吃好吃的。”

“……”林瑜垮起个批脸, 登时就有点不大乐意。但他到底不是什么封建大家长,自然不会过多干涉弟弟的社交自由, 所以还是点了头:“那行, 吃完了就早点回来。”

嗯?在我手上抢人?

盛铭风一听, 骨子里那点叛逆劲儿一下子就上来了。

“那恐怕早不了,晚饭以后我还要带他逛夜市,逛完夜市还要吃夜宵。”他一手插兜, 说话的语气懒洋洋的,眼神却很锐利,“怎么, 都这个年代了,你们林家还有门禁啊?”

林瑜眉头一皱:“小西明天还有实习。”当然需要早睡早起,才能保证充足的休息。

“所以今天才要放飞自我,劳逸结合嘛。”金发青年轻笑一声,吊儿郎当的样子帅气又欠揍,长臂一伸就想揽过身边青年单薄的肩膀。

不料林渐西反应更快,一个侧身赶紧躲开他的动作,然后凑到林瑜跟前乖巧地表明自己的态度:“哥,你放心,我一定会早点回来的。”

等把人高高兴兴地哄走了,才气急败坏地回头指责盛铭风:“你干嘛跟我哥那样说话啊?”

盛铭风顿时心里搓火,语气不善道:“我说话不一直那样吗?你第一天认识我啊?”

林渐西一听更不高兴了,当下就扭过头不再理他。

哦豁,现在是有了亲哥哥,这么多年罩着你的老大就可以扔了是吧?金发青年半个身子斜靠在沙发边,沉着脸喝了一大口苦咖啡,简直郁闷坏了。

如果之前有人告诉他,自己有一天会因为什么人和林瑜呛声,打死韩沉非他都不相信。可是眼下,他居然为了这么个小没良心的做了这么幼稚的事,真是活见鬼!

更见鬼的是,看到林渐西鼓着脸气呼呼的侧脸,他居然还莫名其妙地觉得自己心虚理亏,甚至不受控制地想主动示好。

“咳——”盛铭风握拳抵住下唇假咳一声,然后直起身子冲青年招招手,“走吧,带你去买多色冰激凌,晚了可能就卖完了。”

青年白皙的耳朵动了动,面上故作无谓,暗地里却拿眼角悄悄斜了他一眼。

“顺便再买点上回那种小蛋糕。”他又继续加码,语气像大灰狼诱拐小绵羊。

“要三个。”这下倒是回得飞快。

呵,得寸进尺。

盛铭风朝天翻了一个白眼,嘴角却翘了起来:“三个就三个。”

和凯莉打了声招呼之后,两人就开车去了离工作室几公里的武林夜市。说是夜市,但其实天还没黑,古街两边的摊点就已经摆了出来,人来人往很是热闹。

盛铭风穿了身低调的行头,戴着能遮住半个头的渔夫帽,巨大的黑口罩把下半张脸遮得严严实实,只露出一双好看锋利的眼睛,自以为就能在人群中畅通无阻。

然而事实证明,他显然还是低估了自己的辨识度和知名度,所以林渐西才刚从店主手里取过一支硕大的多色冰激凌,正准备去找小蛋糕呢,就听到来自后方的窃窃私语。

“诶诶你快看,这不会就是那个大明星吧?”

“你说盛铭风?”

“是吧,你也觉得像。”

“不能吧,他这么红,怎么可能来这种地方,不怕别人追吗?”有人提出了不同意见。

另一个人不服:“可他旁边那个帅哥,不就是跟盛铭风一起上节目的那个朋友吗?”

夜市人流密集,周围议论这件事的人越来越多,两人见势不妙,互相对视了一眼之后便默契地朝同一个方向拔腿就跑!

因为怕走散了,情急之下,盛铭风还一把抓住了青年的手腕,肌肤相接的瞬间,柔软的触感立刻就在他心里蹿起一阵酥麻。

这个场景似曾相识,那次在科大的礼堂,他被学生认了出来,两个人也像今天这样一路疾行,人群纷杂声音喧嚣,好像要逃到天荒地老似的。

只不过现在,被拉着的人换成了林渐西。

“你快点啊,跑不动了?”盛铭风忍不住催他。

“……噢噢好。”林渐西一边被拽着往前狂奔,一边又要留心手上摇摇欲坠的冰激凌,顾此失彼慌慌张张地不知道怎么办才好,最后干脆啊呜一口直接把冰冷的奶油整个儿塞进了嘴里!

“现在可以跑了!”他鼓着腮帮子含糊不清地哼哼了几声,一脸得意。

盛铭风:“……”

两人东拐西绕,好不容易避开人群,跑到一个没什么观光客的废弃小公园,终于松了口气。

“嘶——”林渐西这才后知后觉地发现牙齿和口腔都快被冻住了,倒吸一口凉气开始叠声叫唤:“好凉好凉!”

盛铭风凉飕飕地斜睨了他一眼,觉得他完全是自作自受,“笨死了,你就不会先把冰激凌扔了啊?一会儿再买就是了。”

“因为是风哥买的嘛,我不舍得扔啊。”青年软绵绵地笑起来,口气像是抱怨,又像是在撒娇。

“少来这套,你就是嘴馋!”盛铭风已经看透了这小子口不对心的滑头,当下就没好气地冷哼一声,可是心脏还是不争气地漏跳了半拍。

谄媚的奉承话被当场戳穿,林渐西顿时就有点不好意思地缩了缩脖子,嘴巴一抿,那点淡粉色的奶油就沾了唇瓣一圈,连嘴角白皙的皮肤上都有。

就像是雪地里的一点落花,漂亮粉嫩,引人注目。

盛铭风看得口干舌燥,本能地舔了舔嘴唇,在脑子反应过来之前,已经下意识地倾身上前,整个高大的身躯都靠到了青年面前。

两个人距离很近,彼此的气息在沉默中交换,然而面对这样荷尔蒙浓郁的迫人侵略,林渐西却毫无所觉地不躲也不闪,只是茫然地眨了眨眼。

“怎么啦?”

盛铭风没有回答,手一抬,大拇指就轻轻拭去了青年嘴角那点奶油,平时脾气那么不好的人,这会儿动作轻到像是生怕把人弄疼了。

嗯,嘴唇果然挺软的。

这个念头在脑海里一闪而过,然后下一刻,他就被指尖滚烫的温度和胸口突然加速的心跳吓到了,惊得瞬间弹开来。

“脏死了!”盛铭风匆匆丢了张湿纸巾过去,很狼狈地偏过头看向别处掩饰自己的失态,语气十分恶劣:“你自己擦擦。”

“哦。”林渐西完全不理解他突如其来的脾气,不过毕竟早就习惯了,还是乐呵呵地接过了纸巾,勉强胡乱地擦了两下之后,又抱着大大的脆皮蛋筒继续啃,咔呲咔呲快乐地像只仓鼠。

“这里还没擦干净呢。”盛铭风指了指嘴角,忍不住嫌弃地睨他一眼:“林渐西,你现在好歹也是豪门大少爷了,这方面也不跟你哥学学。”

林渐西却撇撇嘴,理所当然地道:“那我本来就不是什么少爷嘛。”

他自顾自埋头啃着冰激凌,动作虽然不算粗鲁,但也着实谈不上多优雅,更不像什么养尊处优的小王子,和他哥哥林瑜完全不同。

而且这人还傻乎乎的,又贪吃又好骗,就算偶尔生气也能很快被哄好,但有时候又有点小聪明,简直是阳奉阴违的一把好手。

盛铭风很努力地试图在心里挑刺一番,可是挑完刺之后再一看,青年挺翘的鼻尖微微耸动,眼角眉梢都是满足的笑意,白里透红的脸颊就像一颗多汁的水蜜桃——还是该死的可爱。

甚至,手已经再次不自觉地朝那人的脸伸了过去。

“风哥你干嘛?”青年凉凉的嗓音忽然在耳边响起,打断了他脑中奇奇怪怪四处滋长的念头。

于是盛铭风登时就尴尬地收回了手,但视线却依旧不舍得从林渐西带着点笑意的面上移开。

砰,砰,砰——

心口跳得很快。

那一刻,他好像忽然就明白,为什么期待了那么久的苹果掉下来之后,忽然就不想要了。

不是苹果不够好,而是他心里,早已经住进了另一颗水蜜桃。

暖风吹过,花香袭人,气氛黏腻,盛铭风张了张口,忽然就想说点什么,而就在这时候,一阵刺耳的铃声突然响了。

林渐西把蛋筒最后的部分吞进肚子,掏出手机一看,立刻微不可察地挑了下眉。

是路闻风烘焙店的店长,郑宇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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