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知遥的减肥大计已经搁置了十二年。
这次,她依旧没有忍住,在便利店的冰淇凌柜前进行了长达三分钟的思想斗争。
她既想吃朗姆酒味的,又想要芒果的。
但她绝对不能买两个带回家,另外一个肯定会被许括不客气地吃掉。
许括吃一个小盒的冰淇凌只需要五分钟,生吞虎咽吃了个寂寞。让他吃冰淇凌都是在暴殄天物,都不会仔细品尝!
这样吃东西,根本就无法体现食物本身的意义!
于是,越想越气的沈知遥决定买两个。
其中一个给陈逸绅。
已经买好抽纸的陈逸绅,一直在便利店门口等着。
他看看她递过来的东西,摇头道:“我不常吃甜的。”
“没事,”沈知遥硬塞进他的手里,“那你先放在你家冰箱,哪天便利店里卖完这个口味的了,我就找你再提取。”
不经过大脑的话刚说出口,她就察觉到一丝怪异,于是立刻解释:“我家的冰箱里,除了需要处理才能吃的东西,基本上是当天就永远消失。”
许括这个比她还懒的懒蛋,每次都把她买的东西偷偷吃光。
“只要有我哥在,根本就囤不住食物。”
手握住那盒冰淇凌,陈逸绅轻笑:“那你怎么联系我?”
他们到现在都没有加微信,她也不知道他的手机号码。
“直接去找你呗。”沈知遥正忙着吃朗姆酒的那盒,随口道。
陈逸绅的嘴角不经意地弯起:“你知道我住哪一间?”
这么快就要招了吗,包租婆?
“我……”冰淇凌送入口中的同时,沈知遥人也清醒过来。
她的大脑飞速运转,表情却流畅得没有半点停顿,足以蒙骗大部分人:“我当然知道啊,上次电梯不是停在七楼么?你既然住七楼,我就可以挨个敲门,说你欠钱不还,我得找找是藏在哪一家。”
陈逸绅沉默半秒,决定还是抬脚离开。
他这样的反应,反而把沈知遥逗笑。
又含住一口冰淇凌,她牵着胡萝卜,小跑着追上去。
“以后这么晚尽量还是不要一个人遛狗。”两人从小区的大门刷卡进去,扭身等她间,陈逸绅道。
“可是我平时下班回来,吃完饭也大概是这个时间了。”沈知遥刷过卡,美滋滋地继续吃着冰淇凌。
动作间,她扫过一眼他依旧拿着她冰淇凌的手:“椹南市不相信眼泪和头发,每个人都是戴着假发,提着最后一口气努力地生活工作。”
打工人,打工魂,买假发,不结婚。
“你哥呢?”陈逸绅听着她说话,手轻松地插进中裤口袋。
一提到许括,沈知遥的拳头硬了:“他是个几近半身不遂的废物。”
废!物!
听着她义愤填膺的声音,陈逸绅实在没忍住,笑出声:“你以后要是晚一些出来遛狗,可以在小区里看看我在不在。女孩子一个人晚上出来,总归还是不太安全。”
说完,他又补充一句:“但我马上要出差一趟,等下下周吧。”
陈逸绅一向不是会说这么多话的人,也更不是会提出这种只会麻烦自己的建议的人。但他也不知道为什么,似乎嘴巴越过大脑先一步就说了。
他把这归结为,和沈知遥一起聊天会让他很开心。
明明在遛狗前和合作方打电话时,他已经烦闷到想直接按关机。
但这些狂躁,都在和她见面后神不知鬼不觉地烟消云散。
只是有一搭没一搭的聊天,甚至连最核心的内容主题都没有。
果然,还是没有被社会毒打的学生更有活力啊。而且,这种活力还这么有感染力。
老了老了,自己老了。
“你要出差?”沈知遥愣住。
虽然表情顿住,但她的心里早已经炸开花。
这不是极好的接近他的机会吗!
老天长眼!!!
“嗯。”陈逸绅没有多说。
强压住自己心底的呐喊,沈知遥努力平稳声线:“那你家狗子怎么办?”
即便是想装作漫不经心地礼貌性地问他,但沈知遥的眼睛还是过于亮了,甚至有点期待他长久出差的意思。
但陈逸绅是个没有发散思维的木头。
他只是纳闷眼前的人怎么这个时间还不困?
看上去眼睛清明,跟刚起床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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