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章 许恋的起诉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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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之旭想得再多,都敌不住许恋的人生本身是作弊的。所以他认为得其实没错,许恋不属于他认识的任何形象范围,重生的本来就少嘛,可能他就遇到许恋一个。但他不知道原因啊,所以他会惊奇惊叹诧异期待,各种情绪。很多时候对方也就那么回事,但我们自己的情绪给对方加了各种形象和光环了,对方优秀是因为我们自己想得太多,仅此而已。

前世许恋自从离婚时发现诉讼是解决纠纷的最简单方式后,不善跟人争论的她就喜欢上了这种简单粗暴的方式。楼上总漏水反反复复解决不了、楼道堆放鞋子和杂物影响生活、孩子纠纷造成损失怎么分担……生活中的各种问题,能协商的尽量协商解决,协商不了的赶紧起诉:小额纠纷写个起诉书50块诉讼费解决问题,大额按标的额百分比收费也不贵,几个月后总有个判决结果,还能强制执行,省时省力有保障,好过抛弃形象亲自上阵争论无数次浪费时间精力还没结果。

所以许恋起诉、答辩、取证、论证的各种司法实践经验,除了一部分是旁听庭审和调研时了解的以外,其余的都来自于她自己的生活,虽然很片面,但每一宗都是切肤之感啊,深刻。

这时许恋并没马上离开,她反复通读了三遍案情和证据,然后试着连接一个个证据形成证据链,并用证据链去说明一种案情事实。许恋反复试验着多种组合,分析各种不同的证据链说明的案件事实以及其对己方当事人的利弊,然后还设想过对方律师可能组合的证据链是些什么,最后选择了一个最符合当事人利益和情理法的证据链,来阐明案件事实,形成起诉状。

其实律师的职责是把每种证据链阐明的案件事实和风险告诉当事人,最后由当事人来选择用哪种证据事实。但本委托中自始至终没出现过当事人,许恋只能替当事人利益着想,选择一个利益相对较大、风险相对较小的证据事实去阐述。

除此之外,许恋还认为,起诉状是案情第一次在法官面前阐述铺展,起诉状使起诉方拥有法官的第一印象获得权,所以一定要努力获得一个好的第一印象。如何利用这个第一印象获得法官的好印象,除了证据支撑之外,一就是起诉状中讲诉的故事要让法官有看下去的兴趣,而不是让他逼他自己必须看下去;二就是故事要符合法官心中的公序良俗和道德。人们对冷漠和理智再怎么习惯,但人们喜欢向往的始终是善良和美好,这也是为什么生活中总有人不停洗白自己,因为大家其实都知道,真实生活中善良美好才会受欢迎,冷漠邪恶都并不会。所以许恋认为起诉状的书写,除了选择最有利于自己的证据链去说明案情外,还要达到这个铺好基本案情、搞好第一印象的效果,那才是合格的起诉状。

许恋花了近一个小时,写完,检查2遍,然后发邮件。当然她并没有立时发送,而是设置了晚上9:20再定时发送。一件300元的委托,如果她只花了一个小时不到就完成,客户会认为她敷衍,因为她的身份只是个学生,普遍认知中她是不值一个小时300元这个价。而她故意将时间设晚些,就显得她的劳动时间挺多似的,时价很低,对方才觉得她用心了尽力了。很多时候,人的普遍观念是件没办法的事,如果避不开,也别花时间去感叹生不逢时,不值得,努力去适应吧。绝大多数都是普通人普通认知,必要的虚伪,有时候也是件没法子的事。

许恋结账出了网吧,简单了吃了点午餐,就赶紧循着先前查的租房信息去看房子。

一下午看过3套房子,当然都没看上,这个时候的小区管理还没普遍建立起来,即便有也非常不完善,而她看的几处房子都没小区没栏杆没摄像头不说,连门卫保安都没有,这让许恋觉得心里有些安全感不足,尤其是她昨晚才差点遇到危险,今天脑子中还时不时想起当年的某些记忆,如果她租住着这些地方,会感觉不怎么安心。

逛了一下午,许恋终于认清,这时的房子就这样,小区不完善、摄像头不完善、侦查手段和政府作为机制都不完善,社会治安远不如以后……她要不就自己克服住校的不便、要不就自己负担租房带来的可能不安全,没有别的选项。

一时间许恋站在大街上,特别怀念自己那172平的窝,足够的安全设施和小区服务,厨房、健身、书房、茶房、影视厅,足够的空间让她自己折腾,现在想找个20平的小窝都找不到,让她一时感觉特别凄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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