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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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章

窦忆慈没谈过恋爱,自然也没送过别人什么礼物,他向迟心心求助,迟心心就上网去查,趁着不忙,把网友推荐的东西一样一样念给他听。

“天蝎座,精力旺盛,占有欲强,不达目的誓不罢休,表面温和,其实是一杯看起来像白开水的烈酒,能牢牢掌握你的弱点,在你毫无防备地一饮而尽之后,让你马上就醉得不省人事......”

窦忆慈“喀嚓”一声把一根微辣虾味的百力滋咬断:“说重点行吗?”

“哦。”迟心心按着鼠标又划拉了两下。“香水,巧克力,暖手宝,迷你豆浆机,白葡萄酒,会说话的冰箱小动物......”

“嗯?这个小巨蛋麦克风是什么玩意儿?好像挺有意思的......三月兔甜蜜出桃美妆蛋套装......哇噻,太可爱了吧!还有折扣!让我看看......”

窦忆慈:“......”

博士也指望不上,窦忆慈只能靠自己了。时间有点紧,他跑去图书馆一楼的纪念品区看了一圈儿,能送的其实挺多,就是都不合他心意。

去商场逛逛?可是司喆早送晚接,中午也会来图书馆陪窦忆慈吃饭,他没机会去,也舍不得浪费仅剩的能跟司喆待在一起的时间。

网购?窦忆慈的网购经历没有一次是成功的,买到的东西不是货不对板就是各种不合适,他最讨厌网购。

无奈又想,要不送本书吧,就送纪伯伦那本《沙与沫》怎么样?可是会不会太明显了?如果司喆问起来,该怎么解释呢?太难为情了。

再看看,再看看吧。

太便宜不行,太贵也不行,看什么都好,看什么都不够好,就这样看来看去,拖拖拉拉犹豫不决,一直看到了周五,依然两手空空,想不出今晚该怎么办。

寿星今天穿得很随意,黑色的高领T恤加黑色的轻薄款棉服,一条牛仔裤一双马丁靴,没有任何花哨的logo或图案,简单又舒服,让他的气质恰好介于男孩与男人之间,有种轻熟的魅力。

这样一比,窦忆慈就显得有点用力过度,喧宾夺主了,他不懂穿搭,又怕冷,就从上回新买的衣服里挑了一件咖啡色的灯芯绒马甲,一件奶白色的摇粒绒外套,胡乱叠穿在条纹衬衣外面,休闲裤和帆布鞋都是旧的,但很整洁,还戴了一副蓝棕色的美瞳,没有度数,是迟心心买隐形眼镜的赠品。

窦忆慈本来没想戴的,都怪迟心心一直怂恿,又想起自己替司喆转达给她的建议——打扮不光是为了给喜欢的人看,更是为了让自己心情好,有自信,克服懒惰什么的,于是鬼使神差的,临下班前,他还是伸手问迟心心要走了那个写着“少女专属,诱惑浪漫法宝”的花里胡哨的小盒子。

看不清,但司喆站在路边等他的样子,光靠想象也能分毫不差。

美瞳不比舒适的日抛,戴一会儿眼睛就很干涩,加上害羞,窦忆慈一直躲躲闪闪地不敢直视,倒是司喆,眼睛像粘在了他身上,目不斜视地盯着他由远及近,原本靠着车门的身体也不自觉地挺直起来,胸膛微微起伏,轻轻嘶了一声,又重重地呼了出去。

怎么这么乖,这么可爱,一点儿都不笨,说什么都听。

这哪是在教他追求自己,简直是在教他要自己的命。

窦忆慈已经不想花费精力去在意明天了,他只期待今晚,能让司喆多看他几眼,哪怕是丑的,可笑的,滑稽的,也别再像十一年前那样匆忙,能给他留下些深刻的印象也好。

他好像做到了,他能感觉得到,除了开车的过程中没办法分心之外,从他出现的那一刻起,到抵达KTV楼下,再到进入包厢,把他介绍给在场的朋友们,一起在沙发上落座,与众人举杯,畅饮,无论做什么,始终都有一道目光在追随着他,温柔地,专注地,好奇地,带着说不清道不明的无声的言语,比任何时候都要不加掩饰。

除了上次一起吃烤鱼的,今晚还来了其他一些跟司喆很久没见的发小。每个人都很热情,玩得开,会搞气氛,没一会儿就把司喆从窦忆慈身边抢走,推到点歌台前,起哄要他给大家来一首助兴。

司喆的嗓音唱歌也很好听,温柔又深情,他唱完一首就想回来找窦忆慈,但太久不见,朋友们哪会这么轻易就放过他,一直把他困在小舞台上,灌他酒,还有女孩儿点了情歌要跟他对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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