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章
把掉在地上的东西放回盒子里,还没来得及盖上,就被冲来的时濛劈手夺了过去。
“谁让你碰我的东西?”时濛抱着盒子,欲盖弥彰地侧着身,“你不准看,你走。”
可是傅宣燎已经看到了,将他不曾诉之于口的珍惜和欢喜,看得清晰又分明。
“我不走。”傅宣燎说,“我走了,你又要难过。”
脑中的弦崩断的声音,震得整具身体僵硬,时濛如灵魂出窍般地呆立原地。
他知道了,全都知道了。
这盒子里的东西犹如一柄剑,砸开了他的躯壳,微薄的尊严碎裂一地,如今再辩驳只会显得可笑至极。
“你走……”腾出一只手扶着门框,时濛让出一条道,“我让你走,你走啊!”
傅宣燎从未见过时濛如此激烈的反应,他的嘴唇都在哆嗦,扒着门框的手指关节也泛了青。
可傅宣燎还是说:“我不走。”
他亦未从震惊中完全抽离,只知道一旦走了就再难有机会翻盘。
他近乎咬牙切齿地说:“除非你告诉我,为什么藏着这些东西。”
时濛不想说,哪怕被抓住了软肋,就算不问,答案也已经很明晰。
“这些,本来就是我的东西。”时濛喘着气,“……我没藏。”
“那为什么不让看?”傅宣燎向他伸出手,“拿过来。”
都说因果轮回报应不爽,上回他揪住傅宣燎的冲动失言扭转局面,傅宣燎这回就依葫芦画瓢,反将一军。
傅宣燎走上前,作势要去抢,时濛抱着盒子转身就跑,到楼下窗台边拿起打火机,高高举起。
时濛面向跟过来傅宣燎,显露威胁之意:“你别过来,再过来,我就把它……”
“烧掉?”傅宣燎早就识破了他的想法,笃定道,“你舍不得。”
连《焰》都舍得销毁,却将这些东西留到现在,分明就是不舍。
因为《焰》代表了时濛对傅宣燎的爱,而这些东西是傅宣燎曾给过他的温暖。
时濛惯于苛待自己,为了击退别人甚至不惜伤害自己,所谓杀敌一千自损八百也不过如此。
而“舍不得”三个字好比毫不留情地将最后一层遮羞布揭开,时濛双目失焦,茫茫然地说:“都是你不要的东西,我就留了一点点……一点点。”
就这一点点,你都容不得,都要收回去?
哽咽的嗓音让傅宣燎心尖猛地一颤,时值此刻他才知道,追回的过程再难再苦,也远远比不上看着时濛难过更让他痛得钻心。
“我不会拿走。”傅宣燎忙举起双手表明态度,“非但不会,以后还会给你比这更多,更好的。”
重逢以来,时濛所做的都是为了抗拒,为了不大动干戈,他甚至收敛了脾气。
然而越是压抑,爆发时就越是尖锐彻底。
时濛从嗫嚅着说不要,到放肆地大喊:“不要,我说了不要!”
他踩着散落一地的自尊节节后退,每一步都发出清脆的碎裂声,似在告诉他——你在傅宣燎面前,再无秘密。
伪装的洒脱被揭穿,而东躲西藏、竭力否认,恰恰是他在意极了的证据。
信念崩塌扬起无数灰尘余烬,四无着落,被逼到绝境的时濛没办法坐以待毙,更不允许自己对上傅宣燎炙热的眼睛。
如果给了他希望,那我怎么办?那些撞得头破血流的过去,又算什么?
手指慢慢松开,将装满腐朽回忆的盒子丢在地上,时濛在濒临崩溃之前,推开门跑了出去。
浔城的冬天也比枫城冷上几分,尤其太阳被飘来的云遮住,风也来凑热闹的时候。
不过时濛并不觉得冷,他难得地浑身燥热,身体里攒着的一股气催着他走得很快。
他沿着道路向东走,一直走,实在没路就拐个弯继续,经过临街熟悉的商铺,穿过人群熙攘的菜市,在天色渐暗时抵达霓虹闪烁的街头。
他不知道自己走了多久,只知道眼前的景象一直在变,由宁静变得吵闹,由白天走入黑暗,最后目睹一盏盏灯接连亮起来。
他像一个飘荡在这个世界的魂灵,冷眼旁观正在发生的一切。有时吵闹喧嚣,有时静如止水,任是变化多端,对他来说都无区别,都是悬崖峭壁,稍一失足便会落入万劫不复的境地。
或许他已经站在了悬崖底下,这样垂死挣扎不过是自诩聪明。
他只能走,一直往前走,哪怕没有目的,没有方向,因为一旦停下来,那些足以令他狂暴的念头便会顷刻占据脑海。
他也不回头,因为不用回头也知道,那个人跟在身后。
望着远处的钟楼,时濛不着边际想,如果我变成了鬼魅,那他一定就是来逮捕我的鬼差,等到两个大小不同的指针合并重叠,他就要将我带往地底十八层。
那样也好,横竖他们的开始就是错误,他没有资格逃跑,只能选择继续纠缠,不知疲倦,不死不休。
夜晚,风大了起来。
时濛选择了一条向北的路,凛冽的风将他稍稍留长的头发吹起,露出一片光洁的额头,和映着灯火的瞳孔。
燥热褪去,凉意渗入毛孔肌理,似是发现了他的冷,跟在后面不到五米的人快步上前,将刚脱下的大衣披到他肩上。
被时濛挥动手臂挡开,附赠冷冰冰的一句:“别跟着我。”
傅宣燎自是不会听的。从前的时濛有多固执,现在的傅宣燎就有多一意孤行。
他知道时濛受到刺激,需要静一静,却没办法放任他跑出去,无论如何也要看着他,不让他伤害自己。
实际上,时濛哪里还有伤害自己的力气?他走了那么长的路,无非是为了发泄无处安放的躁郁。
眼下躁郁随风散去,一种不具名的空虚袭了上来,时濛停下脚步,举目四望,发现不知何时离开了光怪陆离的闹市区,又进入了另一片安静的地域。
和住的地方不同,这里临近市郊的工业园区,处在休息时间的工厂只亮了几盏守夜的灯,掩映在大片茂密的树林之中忽暗忽明。
对面一家24小时便利店成了最显眼的存在。时濛回头看了一眼来时的路,余光扫过几米开外的人时几乎没有停留,然后便抬脚穿过马路,推开便利店的门走进去。
堪称跋山涉水地走了这么久,早就饥肠辘辘。
时濛从货架上拿了杯面,结账的时候看到后面排队的人将差不多的速食摆在收银台旁,视若无睹地别开眼。
室内外截然两种温度,灌上开水等待泡面的过程中,时濛搓了搓冻红的手,有点后悔没把手套带出来了。
不过当时走得太急,别说手套,要不是手机本来就在口袋里,现在可能连泡面都吃不上。
这么想着,时濛又觉得庆幸。
他始终没有去想另一个人,可能无暇顾及,又或许是害怕再暴露什么。
哪怕他所有的样子对方都亲眼见过了,包括强词夺理和负隅顽抗。
不知怎么回事,这三分钟过的仿佛比长途跋涉的几个小时都要漫长,长等到时濛撕开杯面的纸盖,发现里面多了一根火腿肠和一颗卤鸡蛋,思绪才陡然卡壳。
等到续接上,时濛已然想不起是什么时候让他钻空子往里面加了配菜,如同想不起自己究竟从何时起,可以坦然接受他的照顾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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