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痴情种
无数作家和媒体都曾经争相描述灯火通明的夜上海。
可说实话,上海太大了,晚上十点以后灯火通明的地段可能只有南京东路,哪怕是三大地标性建筑附近,也不会有太多人了。
览海国际附近的地砖铺得很平,昏黄的路灯穿过秋冬时节路两旁的枯枝败叶投在地砖上。
照理来说应当是一片斑驳,可整整齐齐切割开的地砖,也切开了这片斑驳。
没有什么美如画的景色,一切只是一种由于静谧产生的错觉而已。
宋予扬很喜欢摸曲十安的头发。
就像摸小猫咪一样,顺着皮毛撸下去。他的指尖总是在发尾就停止了,刻意不去碰后脖颈上的纹身。
曲十安的纹身是一簇花,看起来挺有气势是,宋小少爷看看却只觉得好看,也说不上是什么花,文成中国工笔画的样式,枝丫是曲折狰狞的,再往下延伸,颜色就淡淡地没入了脊柱。
其实他还有俩纹身在腰窝上,一左一右,文的是大提琴上的两个音孔,不过宋予扬倒是很喜欢掐在这两个音孔上。
很久以前,在和宋予扬因为一起被绑架认识之前,他一直以成为一名大提琴演奏家为梦想。
饶是曲家那样的人家,哪怕他是唯一的小儿子,曲家父母也是点头了。
很可惜,这个一点点被实现的梦想,还是在20年前的秋天停滞不前。
他文的时间已经很久很久了,颜色都从黑色变成了青灰色,只是曲十安生的白,看起来还是一样刺眼。
他的车里年复一年地播放着大提琴,只是没有人再会提起,浪潮一样的华彩段,也曾在他的琴弓下流淌。
宋予扬手上的血管很明显地凸起,配着曲十安后脖颈微微凸起的骨头,有种不可言说的暴力美学。
“怎么也不见你谈恋爱,也没什么小情人,可别真是个痴情种啊?”
他突然这样开口,语调里带着一丝笑意。
正常人听到这里,可能会觉得是常见花花公子对于被爱的自鸣得意。
不过他已经和这个Alpha相处了20年了。
他心里心知肚明,宋予扬既不是在暗示自己表白,也不是在开玩笑。
他只是在警告自己不要痴心妄想。
路上一个人都没有,正好碰上一个红灯,所以他侧过脸去瞥了一眼宋予扬——居然真的在笑。
想到就是这副满分情人的嘴脸,害人不浅,他心里居然觉得非常释然,至少自己这么多年的选择,还是是有理可循的。
“那也没见你定下来啊,是不是又有新目标需要我出场了?”
用问句回答问句,才是玩咖的究极操作。
他们的笑声混在一起,笑声里都是得不到回应的爱意。
宋予扬和曲十安,在曲十安十二岁的时候,一起被绑架过。
不是说通讯发达了,大城市治安也好了,就不会有绑架案了。
产生案子的是犯罪分子,而不是不周到的防护措施。
富贵险中求,十年前的上海还是不缺投机分子的。
至少他们遇到的是一伙易燃易爆炸的疯批。
这群人的领头人姓石,下面几个马仔就叫句大哥,看起来稍微有点文化的一位还是叫的石头哥。
他们都不是被石头哥这伙人直接抓来的,相反,宋予扬和曲十安,分别被自己尤为信任的人送来,被用于换取更有用的东西。
一个人得到了继承权,一个人通过了考验,一伙人得到了钱财。
圆满故事里唯一不开心的,只有两个被骗得很惨的傻逼,被迫在不见天日的破仓库里给自己的三观更新换代。
…………
宋予扬从幼儿园开始就和曲十安是一个班,俩人不太熟,曲十安那会奔着当演奏家去,天天就上半天课,下午就回去练琴,作业直接差遣别人帮忙带回家。
他长的漂亮,大多数后来分化成Alpha的同学打穿开裆裤那会,就屁颠屁颠跟在他屁股后面转悠。
宋予扬对曲十安的印象就是看起来文气,再有就是心思确实没放读书上。
到现在说起他读高中之前那个学习状态,和他们一个学校的都没办法否认这点。
他会在文艺汇演上台之前先放上准备好的大提琴防滑垫,之后再屁颠颠地扛起大提琴往台上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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