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可真好看啊……他想。
其实小少爷也好看,景湛看他的第一眼就这么觉得了。
他皮肤细、白,是那种蜜罐里长大的小孩特有的娇生惯养,眉目清秀,懒洋洋坐在桃花树下的时候,像是连眼尾都染上了艳色。
景湛不懂得男女之事,却也是读圣贤书长大的,知道将来娶妻要娶女子,天地万物都要阴阳调和。
可他却被那一抹艳色迷了眼,乱了心。
从此,每次不经意的触碰,不经意的对视,都是震得人胸口疼的心动。
他知道自己的心思僭越,故隐而不发,只是尽自己的所能对他好。
一个穷酸书生,卖了自己都不一定能换几两银子,却能把自己代书挣来的钱一文文攒起来,给小少爷买了一个精巧的白玉簪。
他把玉簪仔细收好,想等着方非冠礼的时候送给他。
话说着,方非的冠礼就到了。
方家在这座小城很吃得开,来往的人物很多,书生知道自己没个身份,也就不去前面,就帮着方非打理一些后面的事情。
帮他整理好衣服,叮嘱他知礼识礼,对着什么人该说什么话。
末了,他静静地看着他,看到方非几乎都有点无措了的时候,他终于垂下眼眸,轻轻叹了口气。
他说:“行修,我要走了。”
行修是方非的字,冠礼之前方家全家人齐心合力想出来的。
加了冠就是成人了,名字是不能被随便乱叫的。
这一点方非明白,可他还是喜欢景湛叫他的名字,尤其是有的时候他耍赖不肯好好读书的时候,景湛咬牙切齿地念他的名字,却总带着几分不同寻常的、无奈又宠溺的味道。
“你要去哪?”方非皱着眉头问他,听语气明显是不高兴了。
“我要去京城,参加科举。”景湛说着,突然安静了一下,像是在下什么决心。
终于,他摸出了那根白玉簪,递给方非时手都有点抖:
“我……我想去考取功名,你能不能……等我回来?”
——等我回来,我想娶你。
方非微微抬头看着他,看见他躲闪的眼睛和泛红的脸。
片刻,终于恍然大悟。
原来……原来他也……
像是盛夏遇上凉风,隆冬碰上暖炉。
只觉得从心里到外的服帖。
他接过玉簪,温声说好。
————
景湛走了。
他走的那天,是个万里无云的好天气。
景湛没有亲人,走的时候只有方非一个人来送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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