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时候的生活很烦躁,可他们过得很自在舒服,以至于他看见沈从之为他买了奶油盒子而自己偷偷吃泡面的时候有些接受不了。
他这时候才意识到,他的到来,为沈从之的生活产生了多么大的改变。
在原本就负债的基础上又需要多一个人的饭碗,这在当时才毕业不久的沈从之肩头压上了沉重再沉重的包袱。
在被沈从之带回去的第三个月,沈书亦发现沈从之好像变了,那张时长冷峻的脸上开始有了笑容,连带着他们的伙食也开始改变,往日一个月也吃不上一顿肉在这个月竟然吃了三四次。他细微的察觉到了沈从之的变化。可张口问,沈从之却又不肯说。
无奈,沈书亦为了满足自己的好奇心,于是偷偷跟着沈从之查看。
他那时候尚未成年,自然没想过已经成年的沈从之是否会谈恋爱。他每天放学后就会去沈从之工作的酒吧门口蹲沈从之,但好几次都是看见沈从之很平常的回家,所以后来他以为只是自己疑心了,直到后来有一天,他跟着沈从之走的时候发现他走的并不是回家的路。
然后他就看见沈从之在一家鲜花店停下,从里。。玉岩。。面捧出了一束又红又鲜艳的玫瑰花。
在下一个路口的一家宾馆门口与一位穿着红裙子的Omega接吻。
Omega大概三十岁的年纪,她先牵住沈从之的手,然后沈从之将玫瑰花赠与她,于是他们接吻。
沈书亦站在他们身后,脑子懵了一瞬,忽然反应过来。
沈从之谈恋爱了。
和一个女Omega。
思绪被拉扯回来,沈书亦看着眼前已经补好口红的女人,问:“你要和沈从之约会吗?”
女人收拾好自己口红,撩了把自己的大波浪,眨了眨眼,“你觉得我和沈从之在一起会约会吗?”
女人浪荡,红唇乍眼,她模样实在出众,至少是在沈书亦见过的女人里最漂亮的样子,只是美中不足的是她原本应该光滑后颈的腺体有块齿痕
她被标记了。
明明上次来他还没有看见女人腺体被标记,没想到这么快,他就标记了女人。
明明昨天还说给他买糖,一觉醒来人也不在,糖也没有,倒是让他看见了这个女人。
沈书亦忽然觉得没有胃口了,他放下筷子,擦了擦嘴。
女人赤脚踩在地板上,拾起地上的高跟鞋。
她穿的黑纱裙,高跟鞋却是红色的,可两者意外的配合,不但没有什么乡土气息,反而有种诱惑的韵味。
不难想,沈从之为什么会出轨于这样的女人。
反正本来沈从之就喜欢奶油味道,又或是“红色的”女性Omega。
女人的趾骨白皙,一脚踏进高跟鞋,黑裙摇曳,沈书亦甚至能想象出沈从之是如何在这个女人身上痴迷驰骋的。
高跟鞋在木制地板上踩踏发出砰砰声,女人细瘦的腰肢在眼前摇晃,黑裙堪堪将美人的身材勾勒至完美身形。
女人回头问,“沈从之什么时候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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