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踢了脚上的高跟鞋,赤着脚踩在地板上走过来,把包子放到餐桌上,坐在了沈书亦对面。
“哎呦,高跟鞋穿的脚疼。”女人从笼屉里拿出一个肉包子,往嘴里塞了一口,一嘴的油。
她拿起双筷子,夹了一筷子土豆丝,咬进嘴里,“挺脆的,今天没翻车。”
沈书亦“嗯”了一声,闷头喝了口稀饭。
“沈从之去哪了?”女人问。
沈书亦抬头从笼屉里拿出一个包子,说,“我以为他去找你了。”
“没有。”女人说,“我这几天没空,都没和他见过面,今天一来他就不在,我顺便做顿饭,你给尝尝。”
“难吃。”沈书亦说。
女人“哼”了一声,“能吃就行了,你还嫌弃。”说着她伸手端过沈书亦面前的稀饭喝了一口,咂了两声嘴,说,“味道还行吧,没你说的那么难吃吧?”。
沈书亦没说话。
女人又把碗推到他面前。
沈书亦往嘴里夹了一筷子土豆丝,咔嚓咔嚓的嚼着。
难吃是真的,要辣味没辣味,要酸味没酸味,连咸味都没有,可真真的清淡,沈书亦觉得女人可能只是把土豆丝往油里过了一遍就端上来了。
这一点上女人和自己倒是极为相似了,沈从之的厨艺虽算不上超神,但是做菜这方面是很强势的,味道一向不错,不知道为什么看上的都是喜欢做黑暗料理的。
女人吃好了,拿过桌上的餐巾纸擦了擦嘴,然后又从身上拿出化妆镜补口红。
沈书亦抬头看了她一眼,忽然明白沈从之为什么会喜欢这样的女人了。
性感,妩媚,大波浪。
除了厨艺糟糕点。
但这有什么关系呢?
沈从之喜欢的是她这个人,就像从前的自己一样,明明浑身都是毛病,可沈从之会对他很好很好,会在生病的时候给他糖吃,会在自己腺体坏掉的时候告诉他我保护你,会在一起看星星的时候说我想和你过一辈子。
可这又能怎么样呢?
他想,沈从之最后不是还是喜欢了别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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