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四章沈书珩,你不过是我们陆家养的一条狗二合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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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四章:沈书珩,你不过是我们陆家养的一条狗(二合一)

“林挽!”

御谌太子控制不住自己激动的心情,也不顾什么魏乾翎的龙威了,直接把林挽搂进怀里!

只是一个轻轻的拥抱,一个无关风月、只求真心的拥抱。

林挽拍了拍他的肩膀。

“……还活着。”

酝酿半晌,又告诉他一句话:“现在的林挽,已经不是之前的林挽了,御谌,你懂吗?”

御谌刚想说一句,‘你在说什么猪话,这么清丽的面庞,这世间除了你林挽,再无第二人’。

可是,抬头,对上林挽那坚定的视线——

他忽然间想起来,在圣域大陆,好像没有人,能不吃不喝昏迷三年之久,醒来以后依然安然无恙。

普通人压根做不到,所以他们只能把这当成是——神的庇佑。

可是神,不仅能创造世界,更能……毁灭世界啊。

那堵在嗓子里的话,忽然间就说不出来了。御谌木讷地点了点头,在林挽‘关怀智障’的眼神下,慢慢出了皇宫。

从此,这世间再也没有为美人覆国的霸道又有些幼稚的御谌太子。

有的,只是一个雄踞一方、文韬武略的御谌储君。

-

御谌走后,魏乾翎也从屏风后面走出来。

堂堂凤离国国君,此刻竟委屈的像个孩子。

“你让他抱你——”

“朕不高兴,朕吃醋了。”

若是换了从前,碰到这种事情的魏乾翎,所做的第一件事就是狠狠敲打林挽,用各种各样的方式,让他明白背叛他的下场,由惧生依,从此再也不敢做惹他不高兴的事。

但是现在……

经历了那么多事的魏乾翎,已经学乖了。

——不能对挽挽太严厉,不然他会不高兴的。

林挽连忙转过身来,抱着魏乾翎的身体,顺毛道:“好啦,别气啦,以后只抱你一个人,行不行?”

放眼整个圣域大陆,怕是只有林挽一个人,敢对着魏乾翎‘你啊你’的,旁人那都是毕恭毕敬的要命。

不过这招也真是管用,魏乾翎周遭的冷冽气息果然少了很多。取而代之的,他反客为主,把林挽抱进怀里,抱的紧紧的,生怕他跑开一样。

然后,恶劣地咬上他晶莹的耳垂,哑声道:“挽挽,对不起,我错了。”

“我会改的,所以……”

“别再离开我了。”

【本位面完。】

-

回到宿主空间,林挽伸了个懒腰。

【睡舒服了?】

你爹冰冷的声音传来。

林挽嘻嘻笑了笑,“还好啦,毕竟上个世界有魏乾翎宝贝的滋润,人家每天都乐的合不拢腿呐~”

【……】

它发现自己都快习惯林挽的骚了,这可真是个可怕的现象。

为了避免这种现象再维持下去,系统直接把林挽扔去了下个世界。

林挽:“…与衍与衍…”

别慌,呜呜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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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个世界:影帝他总缠着我不放

那一世杏花烟雨,林挽捡到了一只无家可归的小乞丐,温柔呵护,“你长的真好看,要是能看着你一辈子就好了。”

后来国际影星纡尊降贵做了跟踪狂,不顾记者灯光把他抵在墙角,“你早就答应我的,一辈子。”

-

‘欲望都市’。

凤凰市最大的销金窟,穷人的牢笼,有钱人的天堂。

十八层以上的包厢内,灯红酒绿,歌舞升平,美酒和肉体混杂,欲望蔓延。

林挽重重地咳了两声,推开包厢门,走出去。

走廊里的味道依旧浑浊,熏的人头疼。

林挽找到了电梯,直接乘坐去顶楼的天台。

吹着有些冷冽的晚风,倒是让他平静了不少。林挽坐在天台花团锦簇的秋千上,对着系统道:“开始接受剧情……”

-

“不痛的,珩珩。”

“你也想给你哥哥治病,不是吗?只要你把肾捐出来,妈妈就能嫁进陆家了!到时候,陆家会给妈妈一笔数额不小的彩礼钱,咱们就有钱给哥哥治病了!”

“珩珩,你再忍忍,再忍忍就过去了。妈妈上网查过了,就是没有一个肾而已,不会影响你的生命的,你以后还会像个正常人一样,只要你不说,没人知道你比别人少了个肾——”

那时候的沈书珩,才十二岁。

为了让母亲成功改嫁,十二岁的少年捐出了自己的一个肾。

真的……会好吗?

后来的实际告诉他,一个肾的生活,就是比不上两个肾。

他不能熬夜,必须要早睡早起。不能走太久,要留给自己充分的休息时间。

他……

没关系,只要哥哥能好起来,他受这些苦没什么的。随母亲董丽华改嫁进陆家以后,沈书珩过着寄人篱下的生活,吃的甚至都不如陆家的佣人!

可是这些,小沈书珩都能忍受。

漆黑暴雨的夜晚,他缩在地下室里,啃着脏硬不堪、不知放了多少天的馒头。

面前,却仿佛浮现哥哥沈书白温柔的面庞。

沈书白对他说:“珩珩,哥哥最爱你了,所以,哥哥是舍不得让你受苦的……”

“不是不是!”因为又冷又饿,再加上身体不好,小沈书珩都没有发现,这一切不过是幻觉而已。

他只是拼命的否认,对幻影中的沈书白道:“哥哥,珩珩有用的,珩珩什么都不怕,珩珩不怕受苦!哥哥,你只要好好养病,总有一天,珩珩会再见到哥哥的!到时候,哥哥要再给珩珩买糖葫芦……”

‘轰隆隆——’

一阵雷声惊响,闪电劈闪而过。

面前的幻影也消失,他的哥哥根本就没有来看他。

小沈书珩低着头,咬着唇,不在乎自己的唇瓣已经被咬出了鲜血。

“嗯……唔……不能哭……要是哭的厉害的话,哥哥就会心疼了,哥哥一心疼,就不放心珩珩给哥哥赚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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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书珩,你不过是我陆家养的一条狗,有什么资格用这种眼神看着我,嗯?”

董丽华嫁给陆敬,两人都是二婚。

董丽华需要一个好的富太太的位置,而陆敬需要给他的儿子陆子滕找一个合适的肾源。

于是两个人才凑在一块。

而随着董丽华到了陆家以后,陆子滕便经常在人后羞辱他,让他学狗叫。

如果沈书珩不听,陆子滕就会用他哥哥沈书白做要挟。

沈书白出了车祸,如今还躺在疗养院里,生死未卜。董丽华把她的这两个儿子视为拖油瓶,根本不想管他们的死活。沈书珩想救哥哥,就必须满足董丽华的要求,把肾捐给陆子滕,并且承受他的各种欺凌。

他寄人篱下,他有母亲还不如没有。

但是没关系,为了哥哥,这一切都是值得的。

哪怕陆子滕越来越过分,不仅在人后打他,更是在董丽华和陆敬邀请好友来家里做客的时候,也把他当马一样骑……

小小的沈书珩,已经十六岁了,瘦的皮包骨头,乍一看就仿佛骷髅架子……

可是,没有人帮他。

甚至他的亲生母亲,也只是看了他一眼,就嫌恶的撇开视线。

等人群都散尽后,董丽华找到他,却并未靠近。保持着两米的安全距离,对他说:“沈书珩,陆子滕身体不好,你最好让着他点儿,不然咱俩在这个家里都不好过。”顿了顿,又补充上一句,“包括你那个短命的哥哥,在疗养院里也不得安生。”

沈书珩脸色发白。

他的妈妈,那个把他带到这个世界上来的人,自从嫁进陆家以后,就再也没叫过他一声‘珩珩’了。

小沈书珩心事多,并没有发现,在提到‘沈书白’时,董丽华脸上那仇恨的过分的神情。

-

别人的童年都是快乐的,或者说顺风顺水,可是沈书珩的童年,就没有一天吃饱过、更没有一天睡好过。

直到他十八岁成年的那一天。

已经有整整六年没见过沈书白了,还记得哥哥曾经说,‘等珩珩成年的那天,哥哥一定会带你去看日出的,一定’。

哥哥,我成年了,我已经有自己的决断了……既然你不能来找我,那么我就去疗养院里找你,好不好?

-

疗养院。

“沈书白?没听说过这个人啊。”

“唉,你这孩子,怎么能乱翻我们的住院簿呢!就算你把它翻烂,我们这里也没有沈书白这个人!”

“孩子,听叔叔一句劝吧,你去别的地方找吧。叔叔都在这里干了三十年了,常住在这里的病人都和我关系很好,可我实在记不起……有哪个病人叫做‘沈书白’的!”

轰——

脑海中仿佛有什么炸裂开。

哥哥,哥哥!

沈书珩扔下住院簿,往大雨中跑去。不过一会儿,又赶快回来,给这位好心和他说话的叔叔鞠躬,声音铿锵的说了一声,谢谢。

那人愣了下,最后递给沈书珩一把雨伞。

沈书珩着急,顾不上和叔叔再多聊些什么。

怪不得这些年,每当提到沈书白的时候,董丽华都是那个表情;

每当他提出想要见一见沈书白的时候,董丽华就会一个哆嗦!

他以前还纳闷,现在都二十一世纪了,哪怕沈书白在疗养院,他们不能面对面的交流,可打个视频电话,不就可以了吗?

可董丽华每次都以‘你哥哥身体本来就不好,你就不要打扰他了’为由,不让沈书珩和沈书白说话!

他心里有个恐怖的想法,而且这种想法愈演愈浓。

就像是他生日这天下的雨,越来越大。

可就算是再大的雨,也冲刷不尽这城市的冤孽。

凤凰城,城下有多少亡魂。

他真的不希望,里面就有他的哥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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