午夜时分,酒吧的气氛逐渐被推向高潮,眼尾泛红的人儿端着酒杯,衬衫被扯成大开的一字领,穿过舞池的脚步有些虚浮。
嗨上头的男男女女见到这位,纷纷凑过来发出狂欢邀请。
沈祝,JOY酒吧的吉祥物,顶着张人神共愤的脸,第一天出现时便掀起腥风血雨,惹得无数狂热追求者慕名而来,不惜挥洒重金,只为搏美人开心。
时间一久,沈祝的花名广为流传,比如人间水仙花,清纯美杜莎……
然而至今也没人摘得下这朵高岭之花。
原因无他,总结下来大概是此美人有毒,只可远观不许亵玩。
接近沈祝的人,除了认真追求的那些,其余多多少少揣了些龌龊心思,但最终无一得逞。
刚刚二十岁的男生聪明得很,对付起四五十岁的老油条游刃有余,收了人家的礼物,却总是有理由回绝其他要求。
理由充分言辞得体,被耍得团团转的人还没有半分怨言。
酒保卡卡总说他发不义之财,沈祝却不以为然,声称自己是劫富济贫——
给那些心术不正的老色痞一个正义教训,顺便救济一下贫穷的自己。
舞池里打招呼的人太多,沈祝草草应付,花了些时间才挤到吧台边的卡座上。
正倚着冰柜擦杯子的卡卡见他眼神迷离,懒洋洋地起身夺过酒杯,推了碗解酒茶过去。
“你竟然还有这玩意儿。”沈祝撑着脑袋小声嘟囔,拿起那只和当下场景异常违和的猫咪造型碗,小口小口地喝。
卡卡白了他一眼,“财迷心窍的家伙,小心有命赚没命花。”
“你也知道我爱财啊。”沈祝嗤嗤地笑了两声,一边盘点今天的收获一边叹了口气。
“最后一天啦,明儿开始就不再来了。”
卡卡眉毛一挑,“这是发大财啦?”
沈祝意味深长地伸出食指,左右摆了摆“No!”
“是我要结婚了。”
啪的一声,玻璃杯掉在地上,瞬间碎成玻璃渣子。
卡卡来不及管,用脚随便划拉几下,隔着吧台握住沈祝的手,“你没开玩笑吧?对方是什么人啊?你的追求者?你可擦亮眼睛别被骗了!”
酒吧里知道沈祝过去那档子事儿的人都挺心疼这小孩儿,平日里处处照顾着,生怕他再被人欺负了。
“我怎么可能被骗啊?骗别人还差不多。”沈祝拿起手机划拉几下,翻出某度上的百科照片,“喏,就是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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