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不知道是谁出的馊主意,说要去学校外面的空地上搞烧烤活动,立意是在冷风飘飘中感受火一样的热情。
聚会当天,余固特意穿了件抗冻的衣服,骑上了半年没动过的脚踏车,去兰铃苑接男朋友了。
易执像从前一样坐在后座,双手环住了余固的腰身,路过那个偌大的橱窗时,仿佛看到了那段流淌而过的青涩时光。
冬天的夜晚来得特别早,没到六点钟天就黑了,经过那条老街道时,余固又看到了那辆熟悉的小摊车。
虽然招牌换了,但摊主还是那个和蔼的大爷,他正忙着收摊,旁边跟着个十来岁的男孩,也在帮他收拾东西。
余固骑到摊子的前面刹住了车,主动打招呼道:“大爷,好久不见。”
大爷一抬头,眼神亮了亮,“哟,小伙,听说你去在地上大学去了,现在放假回来了?”
“前两天刚回来。”余固扫了一眼他旁边的男孩,问道:“这是你孙子?”
这男孩个子比较高,穿着黑红色的校服,五官很出挑,那双黑色的眼睛里阴暗不明,看人的时候目光没有任何温度,完全找不到这个年纪该有的生动活跃。
“对,这是我孙子,还在上初中。”
大爷一把拉过旁边的男孩,“小誓,打个招呼,这两个小伙以前在靖中读书,现在考上很厉害的大学了。”
男孩的神情依旧很冷漠,只是对着余固他们点了点头,又转身去收拾东西了。
余固收回了打量的目光,把视线移到了招牌上,随口问道:“最近生意怎么样?又卖回煎饼果子了?”
大爷笑了笑,又开始说起他那套理论了:“折腾了那么些东西,大爷我终于明白了一个道理,做人要有始有终,做生意也一样,不能三心二意。”
“以后大爷还是回归老本行,只买煎饼了,这叫不忘初心。”
余固说:“有道理。”
大爷瞅了一眼他身后的易执,突然想起一件事,“对了,这小伙的病好点了吗?”
“什么?”
“就是那个什么哥达综合征。”
余固恍然领悟,笑着说:“阿凡达爱上哥斯拉综合征?”
“对,就这个。”大爷关心道:“好点了吗?”
余固回过头,对着易执眨了眨眼说:“没好。”
“可能这辈子都好不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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