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初感受到格雷伯爵的目光,心里有些得意又有些意外:看来梦境里的伯爵比较容易撩拨啊。
在现实里,格雷伯爵可是十分能忍的,总是一副绅士姿态。
起码得善初都骑到他身上去了,格雷伯爵的视线才会变得灼热——然后便是反客为主地就把善初用力摁下去。
善初可喜欢看撕掉绅士外衣的格雷伯爵疯狂的样子了。
善初托着腮,看着眼前“易燃版本”的格雷伯爵,笑道:“稿子看得怎么样了?”
格雷伯爵收回目光,拿起稿子,说:“已经背得七七八八了。”
按照善初对格雷伯爵的了解,格雷伯爵所谓的“背得七七八八”,就是“背得滚瓜烂熟”的意思。
“那脱稿说一次我听听吧。”善初将稿子拿到自己手上。
格雷伯爵也决计将心思收回工作上,便站起身来,在善初面前进行脱稿的演讲。
如善初所料,格雷伯爵早把稿子倒背如流,每一处重读、每一处停顿、每一个手势都已经安排得明明白白,绝无差错和纰漏。
然而,当格雷伯爵站在床前试讲时,一低头却看到坐在床上的善初。
善初神情专注,仿佛很认真地听格雷伯爵演讲,所以身体前倾。然而,因为他身体前倾,所以宽松的睡袍胸前敞开了也不曾发觉。他前胸原本白皙的肌肤因为刚刚洗过热水而潮红,犹如梨花浸染胭脂色。
格雷伯爵就在这时候卡顿了一瞬。
善初做出吃惊的样子,说:“忘词了?”
格雷伯爵真没想到自己会因为美色而忘词。
当然,如果是正常的格雷伯爵也不至于这样。
偏生是更遵从本性的他。
更遵从本性的他更难抑制内心的欲望。
而他最大的欲望之源正是善初。
善初看起来像是不了解状况,还劝慰格雷伯爵:“不用紧张,这儿只有我一个观众呢。”
谁知道,就是因为只有善初一个人,格雷伯爵才会失常。
善初心里真是极得意的,暗想:原来格雷伯爵的本性是这么可爱的么?可比一本正经的他好玩多了。
格雷伯爵闭了闭眼,说:“看来我还是不甚熟练,我自己再单独练一会儿吧。”
“行,那我先回去了。”善初站起来,也没多说什么,拎起洗漱包就走了。
他也不打算多做纠缠,钓鱼嘛,要一收一放。
待善初离开后,格雷伯爵便放下稿子,走进浴室打算洗个澡。
浴室里留着善初刚刚使用过的痕迹,漂浮在空气中的香味与善初皮肤上的气息如出一辙。格雷伯爵垂眸,便看到挂在浴缸旁的衣服——是刚刚善初换下的。
是善初忘了带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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