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云层后躲藏的太阳终于露出了全脸,冬日柔和的阳光带着些微的暖意笼罩在他的身上,连锦双手捧着脸,慢慢露出一个笑容。
“旺财呢?”老夫人看着连锦两手空空地回来,抬头问道。
对啊,旺财呢?
难怪总感觉忘了点什么,连锦恍然大悟,他把正事忘了个一干二净。
“闵华诉把旺财照顾得挺好的,再说了天这么冷,我带回来也不方便出去遛,就先放他那吧。”
连锦给自己找了个理由,老夫人没再追问,拢了拢手上正在织的毛衣:“过来试试合不合身。”
她闲着着无聊,打算亲手给连锦织一件红毛衣,过完年连锦就二十四了,本命年要穿大红才好。
“之前一直说也没顾得上,再过一个来月就要过年了,明天要是不下雨,咱们就去城隍庙把香烧了。”
大概比了一下,毛衣的尺寸刚好,老夫人手上接着往下织。
连锦坐进沙发里,给自己在背后塞了两个垫子:“好,就我们去吗?”
“你大哥他们没空,就咱们和你爸三个人去。”
连家是做房地产的,老太爷不信鬼神也信风水,不是坚定的唯物主义,所以对于去庙里上香的事接受良好。
严格意义上说,连家除了在西城大学当物理学教授的大嫂许文倩以外,都不是坚定的科学主义者。
连锦都不算,因为他怕黑。
“我忘记带旺财回来了。”闵华诉还特意过来接他,结果白跑一趟,连锦有些郁闷地扯了瓣玫瑰花捏在手上。
“我也是到家了才想起来,那你明天要再来一趟吗?”本来他直接送过去就能解决的事,可闵华诉偏偏提也不提。
他到家了才想起来?骗小傻子呢?
连锦就是那个小傻子,闵华诉说什么就信什么。
“明天可能不行,不下雨的话我要和我妈他们去城隍庙烧香。”连锦放下快被他捏碎的花瓣,“改天再说吧,反正旺财现在只喜欢你不喜欢我。”
中午闵华诉遛狗的时候他刷到一个视频,博主是男女朋友,为了测试一起养的狗和谁更亲近,把狗放在地上,两人分别往相反的方向走,看看狗狗会选择跟上谁。
他觉得好玩,也想试试。
然后旺财没有一秒犹豫地跟着闵华诉跑了,喊都喊不回来。
蠢狗!
“它也很喜欢你。”闵华诉摸了摸趴在身边的旺财,踩过地的爪子被他用毛巾擦干净了,还抹了金毛主人推荐的护爪霜,“城隍庙灵验吗?”
“不知道,我不太相信这些,你信吗?”在连锦的认知里,闵华诉应该是坚定的唯物主义者。
用中二一点的话说就说我命由我不由天那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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