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1章 36名被告押上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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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尚忠这个人,既令人惋惜,又很可恶,他后来像一个行尸走肉,没有温度,没有情感,没有是非,心甘情愿地做叶继欢的贴身马仔,实际上被叶继欢当护身狗一样使唤。他参与抢劫,参与偷窃,参与绑架,甚至参与杀人,叶继欢犯罪集团在内地实施的两桩杀人案,一桩他就在现场,一桩他是参与者。他在犯案时表现得非常凶悍,可他后来服刑却是因为偷窃罪,可见他已经无恶不作。

到最后被重新从监狱里“捞”出来,特别是在交待了杀害李晨曦以后,他知道自己凶多吉少了,不是死罪,也一定是无期徒刑,因此,对生活失去了留恋,只求早死。所以,后来马尚忠是张子强、叶继欢犯罪集团里少有的不怕死的人。

可奇怪的是,这个只求早死的人,总是在讲自己不是为了钱,他在表白什么?

我觉得,马尚忠这话只讲了一半,讲了他跟叶继欢后半期已经没有一点希望的那一半。一开始马尚忠决定跟着叶继欢干就是为了钱,因为最初经陈立新的介绍,叶继欢到老河口市去见马尚忠,用的是跟他到香港去赚钱而引诱马尚忠上钩的。后来,马尚忠上了贼船下不来了,弄得没有回头路可走,跟着叶继欢又挣不到钱,所以也只能这样暗无天日地混了。

在他暗无天日混的时候,他一定在夜深人静的时想过,自己总有一天会落入法网。另外,马尚忠和其他案犯不同的是,他已经被判了11年在监狱服刑了,他忍受不了在监狱服刑的日子。他想,如在监狱里服完11年的徒刑,还不如死了好,这时候,他就有死的念头了,这已经是他当时的一种心态。后来再次被抓,杀人的事又被查了出来,他就知道自己这辈子已经完了,手上有人命,作为一个武警出身的人,他知道自己活不久了。

另外,一个人怕死,很大程度上是这个世界上有人他放不下,眷恋的人和事太多。马尚忠的妻儿都不认他了,马尚忠的父母他也不想,因此,他知道自己既然活不了,不如早死,蹲在监狱里真的是活受罪,所以,以求速死是他的基本想法。

马尚忠这个人后来死得真的不如一条狗,是叶继欢把他害了,还是他自己把自己给害了,真的不好说。他的经历应该能警醒一些人:人,一生可以犯很多错,也会犯很多错,错了,改了,可以从头再来。但,人不能犯回不了头的错,或者犯了错不回头,那样,你就只能一条道走到黑了。

公诉人在审理案件中,一个最为重要的工作就是审查、组织和复核证据,从起诉的角度,从法庭对证据采信的角度,准备这些证据。

张子强案件轰动海内外,而香港一些“不甘寂寞”的人,一直在对这个案件指手画脚,它的开庭无疑会吸引境内外传媒的广泛关注。

如何使这个案件得到公正的判决,从某种意义上讲,证据决定一切。于是,三位检察官又重新把犯罪嫌疑人的所有证据梳理了一遍,逐项逐项地复核,并进行了一些重要的补充。其中,有一个复核的故事,就可以看出检察工作的细致。

例如,李晨曦被杀案,由于案件时间太长,李晨曦的尸体已经找不到了,尽管陈智浩、马尚忠已有供述,但他们都是被告,这个案子缺乏现场目击证人。他们经过反复调查核实,后来从马尚忠的供词中,发现了一条线索。

马尚忠在供述中,偶然说到李晨曦遇害的那天晚上,正好马尚忠有一个老乡到马尚忠的住处来玩,当马尚忠等人把李晨曦抬上楼时,这个老乡正好在房间里。检察官觉得这是一个重要的目击证人,于是,检察官就请办案单位设法找到马尚忠的这个老乡。

后来公安机关就派人去查这个人,马尚忠是河北秦皇岛人,办案人员到了秦皇岛,结果没有查到有这么一个人。再后来费了好大的劲,从说话口音上查明,他不是马尚忠的秦皇岛老乡,而是马尚忠后来安家的湖北老河口市人。公安机关费尽周折,终于在老河口市找到了这个人,他证实了当时的情景。这样,就使李晨曦的被害证据更加确凿。

还有这桩大案中最关键的800多公斤炸药来源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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