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子强经过激烈地思想斗争,在内心苦苦挣扎之后,突然表示要说话。就在大家以为他要开**待的时候,他却提出了要见律师。
林林虽然有点失望,但立即觉得,这是张子强准备要交待的开始,在交待前他要考虑怎样为自己减轻罪责。他毕竟是一个一生与警察打道,无数次地从监狱里进进出出的人,当然懂得如何充分利用法律手段来保护自己,这个一辈子以非法的手段谋取非法利益的人,却最懂得以合法的手段来合法保护自己。交待犯罪事实,也是他选择逃避法律打击的方法之一,所以,他要听取法律专业人士的意见,在这个时候,法律专业人士就是律师,律师可以根据法律规定,合法的维护当事人的利益。因此,他要求见律师,也是法律赋予他的权利,是不能拒绝的,于是就说:“可以让你见律师,我们维护法律赋予你的权利。”
那天的审讯不得不结束了,林林当天就通知了张子强的律师李捷云。
我在采访李捷云律师时,李律师详细地我和谈到了那次和张子强见面的每一个细节。
他说,第二天,也就是1998年6月29日上午,在省看守所接见室,李捷云律师接到了办案单位的通知后来和张子强见面。还是李捷云律师上次和张子强见面的那间接见室。李捷云律师按时到达,正等在这儿。
一会儿,他看到张子强被管教干部带进了接见室,张子强一看见李捷云就迫不及待地把头伸了过来,轻声地问:“李律师,怎么样?我的案件性质你搞清楚了吗?”这句话暴露了张子强在交待前,心里主要在想什么。
李律师说:“办案单位让我查阅了你的案卷资料,基本搞清楚了。”
张子强一听,还是迫不及待地:“那你说说,那你说说。”
李捷云从包里拿出一个笔记本,翻开其中他所记录的地方,说:“据我了解,办案单位主要掌握你有三条罪行。第一条是绑架;第二条是走私军火;第三条是抢劫。”
张子强几乎是竖着耳朵在听,可只听了几句就不耐烦了,他急切地打断了李捷云律师的话,说:“你回答我两个问题。第一,这些罪名严重不严重?第二,如果严重有没有救?”张子强毕竟是一个职业罪犯,他所关心的要点直达核心。
被打断话的李律师有点不悦,但他知道自己的职责,他是来提供法律服务的,应该满足委托人的要求,于是清清嗓子说:“先回答你第一个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你的罪名很严重。”
张子强又插话:“严重到什么程度?”
李律师停顿了一会儿,没有马上回答,他在考虑怎样妥当地回答这个问题,因为这是一个委托人最最关心的问题,怎么说妥当?李律师想了想,最后决定还是直接回答,他几乎是一字一句地说:“严重到可能会被判死刑。”
显然张子强想过这个问题,但他不愿意接受这个现实,立即打断了李律师的话,说:“不对。”说着好像有准备似的,从自己的口袋里掏出一本《刑法》单行本来,指着单行本说,“《刑法》上规定,绑架罪没有死刑。你看看,你看看。”张子强把手中的《刑法》单行本,几乎递到了李捷云的鼻子底下。
李律师笑着摇摇头,然后轻轻地把《刑法》单行本推了回来,对张子强说:“你往下翻,绑架罪没死刑,非法买卖爆炸物罪有死刑。”
张子强立即在面前摊开《刑法》单行本,一页一页地往下翻,翻得很快,当翻到有关“非法买卖爆炸物罪”一节时,马上俯下身子看,看完以后,又反复回头看一遍,然后像个落水者抓到稻草一样,说:“《刑法》上说,非法买卖爆炸物,情节严重才判死刑。什么叫情节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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