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一个自诩正义的人都想将每一宗杀人案赋予一个意义,他们不相信,也不愿相信这个世上存在着纯粹的恶。
这是我很小的时候就看清楚的事实,在我的周围,经常会围着很多人,在我的眼里,他们都是傻瓜,是小丑,是案板上的鱼肉。
很长的一段时间里我都觉得我不会再找到同伴了,我将一个人带着最纯粹的恶走向死亡,从此,也不会再有第二个我了。
人最怕的就是感到孤独,那会把人逼疯。那么,一个害怕孤独的疯子呢?又会被逼成什么样子呢?
我第一次杀人,杀的是我自己的家人,医术精湛的父亲,优雅得体的母亲,刚刚满月的弟弟……三个人,这就是我的开始。
那个时候我刚刚十岁,头脑中也没有计划什么逃跑路线,或者说,我根本就不想跑,我甚至有些期待自己被抓起来。
后来,我被两个背着警棍的男人带到了一间郊外的儿童精神病院——铃兰。
依旧记得,那间医院的名字是种花。
房间里有一扇窗户,也仅有那一扇窗户。
门口传来铁链的声音,那是自由消失的声音。
顺着窗户向外看去,可以看到远处的山坡上那一幢白色的教堂。
从那一天起,我开始不说话了,我甚至不去思考了,每一天每一天就只是站在窗户边痴痴地望着那一点点的白色,我的耳边每一天都有一个声音,它在跟我说——总有一天,你要到那里去。
我在铃兰度过了五年的时间,对于我来说,时间并没有意义,不过那些愚蠢的白大褂的医生却很兴奋。
“这五年的时间里,我们一直在观察艾伦·兰彻斯特,他的情绪一直很稳定,我想,是时候要他开始融入社会了……”
这段文字是我在做了那件事以后在医生办公桌上发现的,这是一封他还未写完的,要寄给FBI的信。
可能你会觉得很奇怪,为什么我会成功的跑出来,那么,为了解答你的疑惑,我就告诉你吧~呵呵呵,这是一个很有意思的经过,我觉得,那是神冲我伸出来的手,嘿嘿……
一切,要开始于那个女人的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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