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天花店开不下去了就去当职业红娘,专门给人介绍对象牵线搭桥凑一对。看着别人幸福是一件特别开心的事情,自己帮了的更加。
加上这俩人,长得好看。一个吧,有股子成熟儒雅范儿,看着就倍儿正人君子。另一个吧,细皮嫩肉没心机小可爱,看着就倍儿想掐一把小脸蛋。
她已经迫不及待的磕上了CP。
但那位拿花的眼神里,不止是爱慕,掺了些伤感。
一看就有故事,另有隐情。
这就让她很纠结了。
先观察观察,见机行事。
老板眼里安静的没有反应的陶乐也在犹豫,也在纠结。
问他喜欢吗,他不喜欢啊。
这花吧,好看是好看,香是香。但中看不中用啊,不能吃不能玩的。只能放家里摆着,摆着摆着要是逢上持续的雨天阴冷天还会发霉发臭。
直接说不喜欢多伤人心。
他是收还是不收呢。
在不确定他是不是对他有好感之前,万一他对他有好感。收了岂不是会让何庆源认为他也对他有好感,或,让他认为他是接受了他的好感怎么办?
不收就很尴尬,拒绝伤感情。
委婉的拒绝要怎么拒绝,现在上网搜还来得及吗?
来不及了。
因为何庆源等久了,他干拿着花拿了等了很久,觉得自己有点傻。
他温然笑笑,“不喜欢?”
“庆源哥,我…我不喜欢花。”陶乐抠着指甲,老实答。
“当装饰好看,满天星可以当干花不会烂的。”他低头,轻嗅花香,劝他,“而且很香。我付钱,你不考虑一下?不要白不要啊,又不会有坏处。”
花店老板在心里呐喊:要啊!给我要!你不要我要!妈的,多帅一小哥给你送花,不要不知好歹了啊!
不知好歹·陶乐不止不知好歹,他还不开心了,“我也不是那种总爱贪小便宜的人。”
他放下抠完了大拇指的指甲,其他指甲没抠不舒服,类似于强迫症的那种不舒服。
虽然想抠但他不去抠了,因为他不抠!
他只是有一点点穷,然后平时有一点点抠而已。
该抠抠,不该抠就不抠。可以贪的小便宜就贪,不该贪就不贪。
现在这种情况,就不该贪。
他也不想贪,他对花是真的没有兴趣。
何庆源知趣,放下花,“走吧?”
“嗯。”
转了身却走不动路了。
何庆源走不动,陶乐走不动,吃瓜嗑CP的花店老板同样走不动。
程熠随手拿起了一捧玫瑰,低头轻闻,“上班变成二人散步一起逛花店,倒是有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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