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不知道吗?哈根达斯冬天也卖冰激凌,而且商场里的暖气开得很足。”
“你要请我吃哈根达斯,为什么啊?”
“我并不是免费请你吃冰激凌,而是……”洛瑞行皱了一下眉头,说,“我心情不好,而你日行一善,开导开导我,冰激凌算酬劳。”
“……不行,还是不行。”我垂死挣扎着,“哈根达斯很贵的。”我不想贪别人的便宜。
洛瑞行耸了耸肩:“你刚才没听出来吗,我挺有钱的!”
“走!”土豪。
当天真遇到邪恶是悲剧,但当天真遇到善意,倒也算是一场奇特的相逢。
我只有在十几岁的时候,才会毫无顾忌、高高兴兴地和路边偶遇的陌生人去吃冰激凌,而洛瑞行竟与那样的我遇见过。也或许是因为这莫名的“缘分”,他后来才会出手“救”我吧。
那天,我和洛瑞行的相处十分愉快。他请我吃草莓味的冰激凌,我带他去学校附近的地下游戏厅打电玩。后来我们还一起去吃了我最喜欢的咖喱鱼蛋面——奇怪,后来讨厌所有有气味的食物的洛瑞行,那一次,竟然什么也没说就陪我去了,并且还象征性地尝了几口。
那天是周五,不是休息日,我边吃边好奇地问洛瑞行:“你不用上班吗?还是翘班?”
“你不用上课吗?还是翘课?”洛瑞行模仿我的句式。
“学校有事调了课,星期天要补一整天的课呢!”我的好奇心还是不死,“诶,你看起来好像很有钱,可是如果不上班的话,那钱是哪来的?”
“我爸给的。”洛瑞行说。
“啊,啃老啊?”我恍然大悟。
“怎么,你有意见?”他斜睨我一眼。
“没有没有!”我急忙否认,“我要是有你这样一个哥哥,我爸大概巴不得你啃他呢!”我说的是真话,我爸确实曾说过好几次,没有儿子,他赚那么多钱都不知道给谁花。我和辰辰以后都是要嫁人的,嫁了人,就不算林家的人了。
我心里有点闷,故意转移话题:“诶,你为什么要和那个小姐姐分手啊?她好漂亮啊!”
洛瑞行瞥着我:“你问题真多。”
“好奇嘛。不愿回答也没关系。诶,你多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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