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老板原本以为,自己的心态已经老得不行了,很可能这辈子都无法真正找到心动的感觉,可现在他却发现,自己错了。
这绝对是心动的感觉!
他敢肯定。
甚至于说,就算是前世的柳晨雨跟于彩霞,也没给过他如此心动的感觉。
那这是为什么?
是因为了解她的前世,欣赏她的风格,从而感觉她哪里都对,完全符合自己对另一半所有的期待吗?
应该是这样的。
这让他忍不住想起了徐志摩的一首诗:《忘了自己》。
一生至少该有一次
为了某个人而忘了自己
不求结果
不求同行
不求曾经拥有
甚至不求你爱我
只求在我最美的年华里,遇见你!
在余老板他们这个年代,但凡有点文艺范的年轻人,都会把这首短诗视为最美情诗,并且当成求而不得的逐爱圣典。
余老板觉得,自己现在就正处于这样一种状态,尤其让他觉得欣喜的是,现在的他还可以在这首诗的最后加上最为关键的一句:你又恰巧愿意与我不离不弃。
当这么美好的事降临到他头上,他又岂能不兴奋,不干劲十足?
干就完了!
再次回到别墅后,他立即就拿出了电脑,开始进行Demo录制。
这才是剽窃的正确打开方式。
因为唱出来是现成的,根本就没难度,去完善曲谱反而要在细节上花心思。
三下五除二,很快他就完成了清唱版的Demo录制。
不过问题来了。
按正常流程,他接下来要做的,就是把Demo发圆圆同学邮箱,然后加她QQ,告诉她录制完成。
只是这么一来,会不会显得太快了一点?
想了想,他暂时按捺住了这一冲动,接着又完善起曲谱来。
一直拖到晚上十点来钟,他才把完成的曲谱加Demo一起发到了圆圆同学的邮箱,然后开始加她的QQ邮箱。
小高同学!
这是他按QQ号所搜到的QQ昵称。
看来是圆圆同学无误了。
想了想,他先把自己的QQ名改成了Andy老师,才按下了添加好友申请。
他原本以为,都这么晚了,圆圆同学理应睡了才对,可出乎他意料的是,滴滴几声之后,小高同学的头像亮了并闪烁了起来。
“这么晚!!!”
对话框里跳出了这么一句。
这是在责怪我没有在第一时间添加她的QQ吗?
余某人发现,现实中接触时的圆圆同学是温柔、文静但不失大方,并且通情达理的,可是在短信或QQ这种虚拟世界里,她在他面前却流露出了一丝女王范。
这是想要我做舔狗吗?
舔就舔!
连徐志摩都说,一生至少该有一次要为了某个人而忘了自己吗,忘却自己重生者及余千亿的身份,偶尔在她面前做一下卑微的舔狗又何妨?
他很快就想通了,回道:“没完成任务前不敢加啊,怕挨批。”
“这还差不多,面前原谅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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