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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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一个金发女郎,穿着合时的衣饰,指着我怪叫:“这是谁?”脸上露出不屑的神色。

我只沉默地看她一眼。

辛普森太太冷冷地说:“小姐,如果你不喜欢她,我劝你迅速离去,因为她是这里的女主人。”

金发女郎讪讪地退开。不,她并不舍得离开,因为她在喝唐柏利侬的香槟,而那边的自助餐正在上鱼子酱与三文鱼。

我闷闷不乐,替我设了酒池肉林,我还是闷闷不乐。有时我挥挥手。他们就得立时三刻的全部离去,可是去了还会再来,每个周未,这里都有狂欢节日。

贪婪的人,吃完还带走,还顺手牵羊,浴间内的各式香水频频失踪。

辛普森肉刺得要死,他说:“姜小姐,不如到外面去请客,新家具都弄脏了,这群都是猪,而且对你也不安全。”

我说:“弄脏了自然有人买新的,你愁什么?”

可是我也腻了,派对终于停止。家具果然自上到下被全部换过,我与辛普森在装修期间搬到旅馆去。

踏进旅馆,我才感慨万千,从勖存姿接我来到如今,已经两个多年头,现在又近秋天。我早已归化英籍,那宗案子到今天,也有一年,早已不了了之。

照说应该忘记吧?应该的,从头到尾,勖存姿并没有碰过我第二次。而我呢,连他为我买下的堡垒都不肯去看一下。

但是我们之间的关系并没有破裂。

家明到旅馆来看过我一次,问候我。

“你好吗?”

“很好。”我淡然答。

每个人都巴不得我死,我死也不能死在这干人面前,我怎么能满足他们的欲望。

“你要振作起来——”

“谁说我不振作?”我打断他。

他没有再说下去。

我问:“聪慧好吗?她在什么地方?”

“回中国去了。”他低下头。

“什么?”我一怔,“回哪里了?”我听错了吧。

“回中国,”家明说,“她现在在北京。”

“在北京?”我几乎没跳起来。

“是的。”家明背转身,“我们婚后没停过一日吵嘴,终于她又出发旅行,到了北京,不肯再回来,如今已经半年。”

半年。我不敢相信耳朵。

家明说:“北京现在的温度是摄氏零下三度,她愉快地写信来,说她手足都长了冻疮,可是她班上的孩子们都很乖——”

“班上?”我瞠目结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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