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孩子眼里头的笑和肆意实在太过耀眼,耀眼到他白言大梦一场,仍像是被迷了心智似的彷徨。
白言往下划,专门挑摄像机拍摄的沈夕的照片。
春光十里,桃花夭夭。因着时节,满山遍野的花都争相开放,粉色云霞白色雾霭,一波一波的像是海浪似的推延到画面尽头,花瓣缤纷落下,像是仙境。但是但凡看见这些图片的人,着眼点一定不是后面的烂漫春景,而是图片中比花还烂漫的那个人。
冰肌玉骨这个词像是特意为他造的一样,那眉眼间的风流肆意,宛如恰如其分地碰撞上了这漫天的缤纷繁饰,好看的不似真人。倒真像是,古时候被娇娇养在皇宫内廷中的皇子皇孙,一身骨肉精贵得吓人,也诱人到腻理。
白言在心里头默默想,他以前怎么还没发现,沈夕有这么诱人的气质呢?
美人在皮又在骨。沈夕以前皮囊好看,但魅骨半成。而今,却已经可以称得上是风华绝代了。
他拨了自己私人秘书的号码,顿了顿问:“那个《出发吧,少年》,现在还缺不缺嘉宾?”
另一头的秘书揉了揉朦胧的睡眼,明显刚刚睡醒的样子:“老板,我记得那节目已经拍了一天了,这个时候应该不需要嘉宾了。”
因为秘书对沈夕那张美人脸十分有印象,所以对自家老板特意推给沈夕的这档节目也关注不少。他几乎是立刻就回了自家老板的话,却在下一秒听见了来自老板的第二次问候。
“到底缺不缺嘉宾?”
“缺,我突然想起来了,他们第二天确实缺少一个嘉宾……”
“那第三天呢?”
秘书沉默了一瞬,莫名觉得自己委屈。想了想还是屈从于万恶的资本,说:“第三天也缺。您稍等,我去问一问明天的安排。”
等白言满意地挂了电话,秘书赶紧扒出来李力的电话号码,半夜三更叫醒了酣眠正好的李大导演。
至于叫醒了又是怎么兵荒马乱改台本,秘书淡然表示,那就不关他的事了。
二天如期而至。
任务再次发放到手里。经节目组安排,他们六个人接下来的活动地点是距离村庄大约三公里的小县城。
任务:赚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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