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给人写家书的年月里,那个小女孩就已是市肆众人都知道的小美女了。鲜妍可爱的小女孩,是人间的瑰宝。她若安好,我就能多些心力支撑接下来的对话,她若不好……大概也就没有更坏的事了罢!
“安好。”妙泥说,“丈夫死了,她回来和我同住。我丈夫也死了。”
我也许该收回之前的结论。这难道不就是开元十七年的景象吗?她带着女儿,独自在西市奋力谋生。二十余年过后,两代男人都成了故事里的过往,挣扎求存的女人们继续茫茫地活下去。生女犹得嫁比邻,生男埋没随百草——诗人的控诉并不准确,女儿嫁的邻居到底还是男人,一样会在战火中埋没于荒烟蔓草。
“你丈夫呢?”她问。
“没死。”
“那就好!”妙泥深深点头,迎着光的半张脸上露出个真心实意的笑容,另半张脸隐在暗处,看不清表情。她像是在咀嚼这个消息,咀嚼完了吞咽落肚,再总结似的重复一回:“那就好。”
“我……”我犹疑着,挑拣要说的话,却又想吐血了。我拿出手帕捂住嘴,地动山摇地咳了一阵。终于从昏沉中抬起头时,我听见几个人在外面喊妙泥的名字。
妙泥抱歉地看我一眼,扶着墙站起,颤巍巍地走了出去。我跟在后面,只见来的是几个汉子,嘈嘈地叫道:“你这胡女,去我家里凿纸钱,却窃取我娘子的钗子和镯子!”“将钱还来,不然我家就报官了!”“随我们去见官!”
我怔住了,妙泥难道做了“凿钱人”?
凿钱人就是制作纸钱的人。时人传说,若是在室外做纸钱,纸钱很可能被地府先行收走,失去效用,死去的亲眷便得不到了。反之,请凿钱人上门,在自己家的密室里制作,就没有这种隐忧。凿钱是世人眼中的贱业,而一个女人上门为人凿钱,多半更加遭人轻鄙。
妙泥道:“妾身出入密室时,郎君的家人就在一旁,可以作证,妾身实不曾偷窃。”
“你们胡人男女都爱说谎欺人,你说不曾偷,就当真不曾偷?”对方一口咬定她狡辩,“胡人没有一个好人,你们的心肝都是歪的!”
只要有热闹,即使是凶肆门口,也不会少了看的人。四周很快挤了好几层人,后排的人们看不清楚,鸭子般伸长了脖子。看归看,没人出头。
我咳了声,踏前一步:“刑部也好,大理寺也好,甚至长安、万年县衙也好,断狱要有人证、物证。你的家人与你乃是一体,做不得人证。既然人证、物证一应未备,怎好凭空到店门前来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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