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低头看着他递给自己的水,叶溪城笑着点了点头,应道:“听你的。”
“它的三千年,指的是,生而一千年不死,死而一千年不倒,倒而一千年不朽。任由沙暴肆虐,干旱和酷暑的折腾,它都可以顽强的生存,也算是一个,勇敢,顽强,和坚贞忠诚的代名词吧!”
太阳快下山了,给整片荒漠,染上了一层红霞,不远处的胡杨树,尚未全黄的叶,在大漠戈壁干燥的风中摇曳,这里的风声,不似中原城市,那般的润物细无声,它刚劲勇猛,吹在脸上,还一阵阵地生疼。
如果说,来之前,感受到的,城市的风,就如一个少女一般,呢喃细语,那这里的,绝对像一个金刚,发狂怒吼。
“我喜欢这树。”叶溪城突然开口说道:“我觉得,我对它的喜欢,也不仅仅是因为,这其中包含的意义,更是因为,这是我们一起看过的,最美丽的风景,美丽存在的时间很短暂,却能让我们遇到,我们可以一起看着它,由青变黄,那一定是,刻在我心里的。”
“......”
齐奕衡看了他一眼,喝了一口手里的水,没说话,但也没有表示拒绝。
“那......我就当你同意了,我们等着它,变成一片金黄。”
两个人,开着这辆车,问了当地的人,做好了路线规划,知道这里,是最适合晚上夜观星空的地点,到的时候,正值下午,太阳也还没有下山,这方圆百里,没有人烟。
既然名字叫无人区,顾名思义,就不可能有任何商铺,公共休闲场所什么的,一路上,除了旅行的大巴和拉货的车,从这条唯一的公路上驶过。
齐奕衡和叶溪城,一车两人,再这里,陪伴他们的,是不远处的胡杨树,是蓝天白云,还有,这广阔无垠的大地,便再无其它。
这两天,记录下来的一些东西,包括有灵感时,记录下来的曲子,都已经发给了黎锦舟。
在公事上,他们是亲密无间的伙伴,一直都这样合作默契,一个写曲,一个填词,再五个人聚在一起,完成后面的编曲,伴奏,录音,最后,一首歌,才能最终出炉。
这几天,和身旁的这个人在一起,互相之间,也在慢慢地加深了解,不知不觉间,竟也越来越感到自在。
其实,所有的情感,不管以前怎样,或是以后会发展到什么地步,只要不伤害到他人,那都是自己的事,是光明正大的,不需要遮掩,更不用去逃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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