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来,寒挚又搬回隔壁班,两人的交流少了,除了林慕书桌里每天都会出现的各种各样的小零食,两个人再无交集,高中时期就这样逝去。
大学入校的那一天,林慕终身难忘。
他保留了十八年的初吻,就这样措不及防地被别人夺去,那个强吻他的人,是他大学见到的第一个同学,名字叫寒挚。
这个一夕之间仿佛成熟得换了个灵魂似的寒挚,吻完人家什么解释也没有,只是舔了舔唇角,牵起林慕的手,拉着林慕的行李箱往宿舍楼的方向去,“走,老婆,带你去我们这四年要住的小窝。”
到了地方林慕才知道这人说的话是什么意思,全校的学生宿舍都是4——6人寝,只有他们的这间,两人寝。
羊入虎口,林慕的心脏微微颤抖。
好在寒挚这人懂得分寸,知道什么叫做循序渐进,林慕跟他在一起,虽然彼此都没有言明,但却早已经心照不宣,每天的日常除了上课学习,就是跟小情侣一样彼此之间的打情骂俏。
两人的家庭条件都很不错,寒挚当然不用说,平时不经意间暴露出来的东西就已经能让人猜到他家里多有权势。
而林慕,书香世家,爷爷奶奶都是民国时期的教书先生,手底下不少学生,叫出名字来都是响镇一方的人物,往上追溯,祖宗祠堂里还供奉着几位明朝时期翰林院大学士。林慕的父母都是博士,一位常在国外四处讲学,另一位则在国内担任教授。
如果不是寒挚,林慕恐怕都不知道,自己这么多年养成的良好脾气和教养,能在瞬间破功,甚至学会了骂人,不过至多,也就“混蛋”“变态”“有病”“臭不要脸”这几句毫无花样的话翻来翻去。
相处久了,他们从一开始的牵手都会紧张,到后面拥抱,接吻,像所有普通情侣那样,一步步渴求更加亲密。
然而,不论怎么渴求,他们永远卡在最后一步,因为林慕不愿意。
寒挚知道他思想相对保守,又怜惜他是第一次,所以即便自己想要他想得快疯了,也强忍着不去碰他。
但感情和欲望往往成正比,爱意越浓,爱欲越重,是控制不住的。
有一天,林慕穿着简单的白T恤衫蓝色牛仔裤,摘了眼镜,站在阳台地擦拭,风撩起衣摆,露出雪白的腰肢,安静柔顺,寒挚只看了一眼,就再也忍不住了。
他呼吸粗重,用力把林慕拉进来按倒在床上,三百年没吃肉的恶犬一样狠狠啃咬。
林慕被吓坏了,拼命抵抗,但他越是挣扎越让寒挚兴奋,最后,是一通电话拯救了他。
是林慕母亲打过来的,他们母子俩隔三差五都会通话,不像寒挚,从来不会打电话回去,家里的电话也是爱接不接,但是未来丈母娘的电话,他不敢造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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