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5 吃披萨
程声摸不透张沉,但他敢打包票张沉同样摸不透现在的自己,无用的好胜心好歹在这局稍平衡了些。他半梦半醒中这样狂妄地想,等眼睛全睁开心里一惊,自己居然还保有好胜心这种东西。
窗外光虚虚地照,旁边早就没了人,程声摸着床站起来,下床后在卧室环绕一圈,先去卫生间放水,再出来时注意到书房灯亮着,他便又趴去门口轻手轻脚开了道缝,往里瞧一眼,里面的张沉戴着耳机皱着眉,不断在一架电子琴上按和弦,按一串记几笔,八成正在写歌。
一个吉他手拿键盘写歌是件有点怪又不算太怪的事,虽同是写歌,这两种乐器的创作逻辑却不大一样,程声在第一次在录音棚沙发上看他创作时就问过这个问题,张沉只说自己对琴键有无法解释的执念,想来想去,程声觉得他的执念和自己大抵相似,都是对自己在某个特定时期内得不到的东西有近乎报复般的偿还欲。
张沉按琴键的动作很轻,每次只缓慢按下一半,咂摸出音便不再接着往下按,程声猜他怕打扰自己,靠着门看了一会儿就退回卧室。
卧室有张大镜子,程声站在前面照了照,里面的人是个比原先长了几两肉的骷髅架子,他看着自己的脸,觉得可恶,猛然间抬手,“啪”地给了自己一巴掌,扇得额前刘海都飞去另一边。他再看,觉得自己这幅样子给人赎罪还不足够,于是从床头柜里翻找出支钢笔,拿尖细的笔尖刺进膝盖骨周围,先扎进皮肉里,再顺着皮肉往深里划了几道,等笔尖扎进去的地方慢慢渗出血,他又把笔尖转向大腿,如法炮制发泄。他划得酣畅淋漓心满意足,终于舍得把睡衣脱下,换上原本破烂的衣服,正好把新伤口遮全。
这些年他总是梦到李小芸,梦里那个四十岁仍风韵犹存的漂亮女人轻轻摸着他的脸,她的手干燥枯槁,手心指尖是经年累月积攒起来的厚茧子,程声很享受这种带有大地气息的抚摸,但摸着摸着她就化成一滩血,唯有尖利的声音刺进程声鼓膜——梦里她说:“我永远诅咒你和你们伪善的一家。”
这时候程声就会猛然间从噩梦中惊醒,眼前漆黑一片,身上一层冷汗,他什么也看不清,唯有不断对空气念叨“对不起”、“对不起”。
程声不信教,纯粹寻找出口,全世界的神或主或佛都被他拜过一遍,有人跟他说基督灵,还有人说读经抄经包治百病,他挨个试过,发现赎罪效果最佳的方式竟是拿刀或笔尖伤害自己。
但每当自残完他又极后悔,一时冲动损了福报,程声皱着眉在床上坐到天几近大亮,终于想到刚刚自己那一时冲动的解决措施,恭敬地从包里掏出纸笔经书,伏在床边桌子上安静地抄经。他抄的是本超度亡人的经,有空便抄,全抄给李小芸和他自以为对不起的人,待外面传来稀稀拉拉的狗叫时程声才停下笔,双手合十置鼻前,拖着长调跟诵一遍,虔诚地希望李小芸在天那边能够收到他的礼物。
等天彻底大亮时,程声已把自己收拾整齐,他拿了茶几上放的钥匙,没有去书房打扰张沉写歌,主动出门买他们两个人今日的早餐。
他昨晚倒了一肚子真心话,今早又真心诚意忏悔一番,身上登时卸下不少压力。清晨风里带着寒意,程声悠闲地在张沉家小区溜达一大圈,一路看风裹树叶,心里感慨小区绿化不错。他对这里不熟,穿过正门摸索了很久才找到家早餐摊,跟几个穿校服的学生站在一起,要老板打包两碗豆腐脑和两根油条。
同样等餐的两个学生一男一女,看样子是高中情侣,正交头接耳讨论一道数学题。程声站在他们后面听到几嘴争论,默默在心里把题目拼凑完整,他十多年没再碰过高中数学题,心痒手痒,心里把这道题的解法囫囵过一遍,那边还在商量,程声这边已经出了答案。
解完后他开始百无聊赖地踢路边石子玩,踢了十来下,又觉得乏味,不动声色观察起前面两个学生情侣的相处方式来。
扎着马尾的姑娘正一板正经跟对面的男生讨论,但男生没眼力见,时不时就要逗她一下,逗到后来姑娘吊起脸来,直接飞踹去一脚,怎么也不再搭理那男生。
程声在后面津津有味地看,心想这不就是十年前他和张沉的翻版,只不过他是那个咋咋呼呼不懂事的小男生,张沉才是小小年纪却满脸摆着正事的正经姑娘。
没过一会儿他又看到刚刚还嬉皮笑脸的男孩一脸委屈拉着姑娘的校服袖子讨饶,可姑娘还是不搭理他,刚拿到老板递来的塑料袋便往男孩怀里一扔,眼睛不看他,气冲冲地去旁边推自行车,嘴里念叨:“我不吃了,你自己吃去吧!”
那男孩提着两个装油条的塑料袋在后面穷追猛赶,一脸苦相。程声看到这里差点乐出声,想着自己以前的模样简直和那男孩如出一辙,先口无遮拦,等迟钝的自己发觉真把人惹急了再可怜兮兮去哄。
回去的路上他拎着几个起雾的塑料袋,还没走到单元楼门口就碰到在楼下跑步的张沉。
张沉穿着一身运动服,刚看到他就停下脚步,随手捋了捋被风吹乱的头发,朝他这边走来,“还以为你觉得难为情,一大早溜回自己家去了。”
他不提还好,一提程声心里烧得慌,手上拎的早餐差点摔在地上。他赶紧稳了稳手里的塑料袋,往单元门里逃,边逃边背对着他说:“我先把早餐放回家,马上出来和你一起跑步!”
他逃到一半发觉肩膀被人提溜住,旁边的人很快跟上来,揽着他说:“不跑了,我和你一起回去吃早饭。”
谁也没提昨晚那个情不自禁的吻,程声想着自己过两年就要三十,情难自控跟人亲个嘴实在不算什么,更何况张沉没反应也没再提,八成安了还想继续和他做朋友的心。
两个人并排往张沉家走,路上凉风细细地吹,树上鸟吱吱地叫,程声有点沉迷于这样的清晨,打心底认为这是他刚刚抄的经显了效。
路上张沉忽然问他:“你喜欢哪支乐队?以前你都没跟我聊过,只知道你喜欢朋克。”
猛然听到陌生话题让程声吓了一大跳,他已经不大记得自己听过的那些歌,随口挑了支印象最深的乐队,“性手枪吧,贝斯手特别酷。”
张沉没丝毫意外,甚至了然地点点头,“我猜也是,你就喜欢这种激烈还极端的风格 。”
程声没多想,顺嘴接道:“那可真是,你也挺激烈。”
说完他才发觉自己瓢了嘴,马上回头看张沉,发现张沉也正盯着他看,慌乱之中忙扯了扯自己身上起球的短袖,扯到一半又发觉自己这动作幅度太大,实在显得刻意,尴尬地在原地清清嗓子,再不吭声了。
但旁边的张沉看他重新恢复这一出那一出的性格,反而往他这边靠去一些,不经意间揽上他的肩膀,接起刚刚的话题:“可你现在信佛,还喜欢这么强烈的风格?”
程声被他揽着,肩膀不自然往里收,嘴上还不忘纠正他:“那是高中时候喜欢的乐队,现在我已经很多年都没再接触过这些,新出来的乐队一概不知。而且我不属于极端信教的人,只是诚心诵经寻找出口而已,别把我说得那么玄。”
停了一会儿,他拿胳膊肘戳戳张沉,问:“你呢?你喜欢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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