俩人忙活几天,找了门对门的两套一居室,新楼盘,四十平,一个人住正舒坦。程声把寄存在老房子四合院里的行李转来新家,把该吃的药整整齐齐码在电脑桌架子上,一切完毕,心满意足地栽去卧室床上睡了一个好觉。
找好住处后两人又马不停蹄地筹划公司的事,他们先在中关村里租了写字楼一层当办公地,紧接着就是各种注册手续、买电脑和办公用品,来回折腾快一个月才把创业起点铺好。
大事基本捋顺,晚上他和Frank躺在一起聊天,房间里乱糟糟,行李衣服堆得像山,但俩人谁也没力气再收拾,有一搭没一搭张嘴说话都费劲。程声靠着床边,给Frank指玻璃窗外,“我从小就在这一片长大,高中大学都没离开过这里。”
Frank马上接话:“那咱俩算半个老乡,我妈去美国以前也在这片长大,就是那时乱哄哄,她给其他男生写情书还被一个扎俩辫的大姐大堵在胡同里收拾了一顿。”
说完两个人一起笑,但屋子里实在太安静,突如其来的笑声突兀,两个人笑着笑着就心有灵犀地沉默下来。
程声怀里抱着一只抱枕,把下巴埋在软绵绵的枕头里,说:“这里真不一样了,我走的时候还没这么现代。”
“能有多不一样?”Frank爬起来去冰箱找了两罐冰镇啤酒,拍拍躺在床上脸冲窗户的程声,“喝点儿,别老这么忧郁,好像我把你怎么了似的。”
程声也爬起来,把身上皱巴巴的短袖捋平,接过Frank手里的啤酒干了一大口,换副语气给他讲以前的事:“我以前可不忧郁,估计这辈子的话全让前十八年给说完了,现在才变成这样。”
“讲讲呗,你以前什么样?”
程声真讲起来,只不过避开了一个不愿提起的年份,“我高中那会儿喜欢摇滚乐,周末跟发小跑去五道口那边新开的酒吧看演出,乐队里一溜长头发,往台上一站发着光,底下姑娘全冲他们尖叫。我那时候觉得他们太酷了,自己也要那么酷,就和几个发小组了只乐队。”
“那你酷了吗?”Frank问。
程声瞥他一眼,干口冰啤,“酷个屁,我哭了。”
本站不支持畅读模式,请关闭畅读服务,步骤:浏览器中——退出网页小说畅读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