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钧骑着马跟在马车后面,心中的不安渐渐加深。
宋锦书昨天晚上没有睡好,他早上醒过来的浑身都酸痛,头疼欲裂,大腿内侧更是发红破了皮。
晏骋面不改色地把宋锦书从床铺上挖出来,无视掉宋锦书控诉的眼神替他将衣服穿好。
“你,你昨天晚上,是不是,对我做,做了什么?”
晏骋从马车内的桌子上拈起一颗青葡萄,仔仔细细地去了皮塞进了宋锦书的嘴里。
“昨天晚上你喝醉了,回房间就抱着我不肯松手,我去给你倒水你还哭着拉着我的衣袖哭。”昨天晚上动手脱掉了宋锦书衣服的晏骋又拈起一颗青梅,“你还趴到我身上来脱我的衣服,还骂我是混蛋。”
从来没有喝醉过就的宋锦书信以为真,红着脸鼓着腮帮子吃着酸溜溜的青梅。
他眼睛被酸得眯了起来,细长卷翘的上下睫毛搭在一起,马车的窗帘被风吹起,阳光落在睫毛上,又在下眼睑上落下稀疏的光影。
晏骋看得认真,手上的动作都忘记了。
宋锦书吃完了一颗青梅没有等到第二颗,于是用牙齿咬着青梅的核儿扭头看向晏骋,示意他自己已经吃完了。
晏骋失笑,误以为宋锦书是不知道要把核儿吐到哪里,干脆伸出手掌递到宋锦书的面前,示意他往自己的手心里吐。
宋锦书的耳尖腾地一下就红了,他小心翼翼地看了一眼晏骋,最后红着脸用舌尖将核儿抵出嘴外。
深棕色的青梅核儿安安静静地呆在晏骋的手心里,宋锦书连多余的一眼都不敢看,脖子根红着扭头望着窗外不断飞逝的场景。
看见宋锦书的反应,晏骋也意识到是自己理解错误了。
不敢再都宋锦书害怕把人给欺负坏了,他讨好地又喂了一颗青梅进宋锦书的嘴里,将之前尴尬的氛围用话题岔开了。
“回到幽都之后,想做什么吗?”
宋锦书前世每天就是呆在府里,不是洗菜就是洗衣服,府里所有丫鬟下人甚至是厨子的活都交给宋锦书一个人做了。所以宋锦书跟晏骋成亲不到两年,手心手指上就全是老茧,原本细嫩的皮肤皲裂。
晏骋有些心疼地将宋锦书的手包在自己的手心里,带着薄茧的大拇指轻轻地摩挲着宋锦书的手背。
如果不是偶尔一次带宋锦书出去看了花灯,看见以往安静的人露出惊喜和开心的表情,他可能一直都不知道宋锦书对外面是向往的。
“做,做什么?”
宋锦书没能理解晏骋的意思,现在的生活已经非常美好了,他甚至不敢再奢望其他的任何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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