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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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常常偏爱一首歌,但未必就是喜欢它的全部,就像那段时间我一直单曲循环的《手心的太阳》。

那不过是因为,当初沈明朗拿钢笔在手心写“喜欢”两个字给我看时,教室外面阳光正好,那画面在我心里留下的痕迹,和歌名有种莫名的贴合。

后来我用这首歌做背景音乐,甚至截MV当中特写手心阳光的那帧画面,做成一个短视频,刻成CD,让同学帮我转交给了沈明朗。

那张CD他究竟有没有看过,我并不清楚。

然而做完那件事,我便做了个大胆的决定。

我休学了。

有家杂志社的主编向我抛来橄榄枝,说可以让我过去工作。地点在C城,离家也不算远。我刚好到年龄,学业普通,但对写作对编辑这个行业的热情却特别激励着我。我跟家里商量了一下,爸妈也默许了。

其实那时的我,并不清楚自己究竟是因为想逃避模糊的感情,还是因为无法再在学校坦然面对沈明朗。

但原因不重要吧,重要的是结果。

妈妈帮我去学校办理了休学手续,回来还跟我说,年级主任叮嘱她:“既然学校算不得重点,升学率平平,温澜又有自己的爱好,就让她好好发展,说不定比待在学校的前途更好。”

回班里收拾书本那天,我刚好选在午休时间。我没有告诉沈明朗,也没有去找顾潮生。像是与自己赌气那样,我整理好一切,转身头也不回地离开了。

去C城安顿下来,已经是初冬时节。我和两个同事合租在公司附近一间简陋的三室一厅里。平常除了上下班,也就是回到房间,自己写写稿子。

当时还不是所有同学都用得上手机,所以离开学校,也就意味着我和从前的生活、朋友都失去了联系。

除了林航。

他一直用邮件写信给我,没什么特别的,就是一些关怀的话。有时候看我更新空间日志,尽管只是几句感触的文字,他也会通过邮件回复我。

许多年后,有人曾问我,到底林航对我来说有什么不一样。

路过我生命的人那么多,能留下痕迹的却没几个。走近我生活的也不是没有过,但相比之下,林航确实不能算那个最懂我,或者说是与我最有默契的。

但他却从一开始,就给我一种陪伴的感觉。

那种感觉,其实是我曾极力想要营造给顾潮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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