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鹿看过一篇小说,结尾处说,暗恋一个人,久了,我们就会贪慕这样的感觉,喜欢上这份单恋的心情,而不再是那个人。
你不再想和这个人有故事。
你只想偷偷地继续喜欢着他,一直到老,到死去。
即使死去,这也是个不为人知的秘密。
北京的冬天很长,陆鹿在冬天一个人看了一场雪。
陆鹿后来想,也许加不到林昭南,也是一件好事。如果她真的和他在一起……不,她根本不曾这样想过。她喜欢的,只是一个时光中给她最为温柔的惊鸿一瞥的男生。他带着别人没有的光环,正因为光环的存在,他才显得无可取代。而这光环,只在陆鹿的心里存在。
若褪去这些,他不一定……能给她想要的后来。
这秘密,就让它一直存在。
顾沫的右手中指上一直戴着一枚戒指。
戒指是沈时光送的,上面有个小小的字母M,是顾沫的“沫”字的缩写。
顾沫戴着它已经是第五年。
夏天再来的时候,顾沫把它取下来,用磨砂纸将它重新擦得光洁明亮。
她又想起沈时光,这个送她戒指的男生,她已经多年未见了。
001
顾沫的家在二楼。
17岁那年暑假,顾沫抱了一个冰枕,坐在家里那个矮矮的阳台上,背着光,在看一本不知道从哪儿淘来的小说。
她的一双腿悬在阳台外侧,两只大大的猴子拖鞋在半空中荡来荡去。楼下的沈时光刚好经过,她的人字拖也恰巧飞了出去。
刚好掉落在沈时光面前。
他仰起头,看到她一脸惊讶。她以为他会大声吼她“神经病吧”。可沈时光只是好脾气地笑了笑,然后捡起拖鞋,把它用力向上一抛,就恰好跌进了她怀里。
“你也住这里吗?”顾沫大声问。
“对啊,住你家楼上的楼上的楼上!”
那是他们的初相识。
顾沫记得,彼时的沈时光戴着黑色的框架眼镜,大大的人字拖像船一样。他的笑容好看极了。
顾沫忍不住就厚脸皮地追加了一句:“暑假有空找我玩啊!”
她看到沈时光点点头,转眼间钻进楼道里。但是没一会儿,她家的门铃却响了。沈时光站在门外,笑容干干净净的,他说:“现在就走吧,去吃好吃的。”
顾沫鬼使神差地点了头。
她放下手里的小说,重新套上沈时光丢给她的猴子拖鞋,屁颠屁颠地出了门,跟在他的后面。
“你就不怕我把你拐去卖了?”路上,沈时光笑嘻嘻地问。
“是有点怕,不过,”顾沫说,“我们去吃什么?”
沈时光就大声笑了。
那时的顾沫,大概怎么都不会想到,眼前的男生,会和她一块走过那么长的一段路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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